春节过后这两个月,由于北京地区二手房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进一步提升,除了自己手中代理的案件,平时咨询这方面的当事人也比较多,下面我简单给大家提示一下买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需要注意风险点:
一、应当弄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质。北京地区对于房产调控相对比较严格,因此在买房之前应当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二、充分了解卖方信息。
1、了解房产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属性(包括是否是住宅,商用),房产有无抵押、是否查封、有没有租赁。
2、了解卖方基本信息。包括卖家是否已婚(如果已婚,应当让夫妻均到场签字),如果是公司还要考虑公司是否有股东会决议,如果是第三方委托出售,是否有真实的委托书(最好有公证书)
3、了解卖家卖房目的。有的卖家可能是为了刚需,小房子换大房子,有的可能是由于偿还债务(注意这种有查封的风险),有的卖家可能是为了融资,各种情况都有,最好提前了解清楚。
4、了解卖方信用。如必要可以让律师帮助查询一下卖方资信情况,包括有无类似房产买卖的诉讼记录,或者其他信用差评的记录。
三、了解中介机构信息。
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以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中介机构的居间服务一般仅仅是促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完成主合同义务,其他只是附随义务。中介公司的最终目的是赚钱,因此,他可能为了尽快促成双方交易,省略很多必要的步骤,比如:省略夫妻是否到场,或者有无离婚证书或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证明等。
另外,也可以对中介结构的信用评价进行审查,看是否有过诉讼案件或行政处罚。
四、其他买家需要注意的风险:
1、定金一般多给点。因为一般中介机构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住建部门的格式合同,关于违约内容约定并不完善,因此建议买家定金多交点,如果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将来双倍赔偿损失对买家有利。
2、一定确定好首付款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建议合同签订时,明确缴纳首付款时间,并留足准备首付款的时间。别因为不能按时缴纳首付款而导致违约,卖方有权拒绝出售房产。同时,如果有条件,最好都办理银行委托监管。
3、慎重为卖家提前还贷。很多卖家由于外债累累,当买方支付了首付款后,卖家有可能挪用或者房产被法院查封,导致买方人房两空。如果可能,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子。
4、约定好户口迁出的约定。因为户口迁入迁出问题属于行政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因此最好留下一部分购房款作为户口迁出的保证金,以促成卖方按时迁出户口。
5、对于双方其他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写在合同里。很多咨询的人都告诉我,当时中介在场,当事人双方口头说的很好,但是韩律师提醒,法律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一切等于0。
综上,仅仅是对于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一点小提示,可能还有更多复杂,纷繁的问题,现在房产买卖动辄几百万,大则上千万,因此,希望各位看官慎重,有必要可以付费让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或修改。不要因小而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