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雨夏晨
余安,这条街口我路过无数次,可再没有遇见过你。
深冬。
每天接近日暮时分,学校北门斑马线对面总会站着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她披着红色的围巾,双手放在嘴边,哈着断断续续的气,像是等人,只有我知道,她等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记不清有多少次梦到一个叫做余安的男孩,这一切让我有一种往如隔世的错觉,太多事情来不及细细回味。从人潮中拥抱到你,直至失去,我从来没想过。”余生的视线透过玻璃,朝远方空洞的望去。
我是余生。
学校北门斑马线对面有一家温馨的咖啡馆,叫做“等待”,很文艺的名字。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去那里坐坐。就像我一直都觉得,咖啡馆是一切思想与灵感涌动的开始,碰撞的火花能在这里生花。
每每来这里,我都会捧着略显笨重的旧式电脑,插上电源,再在上面敲打几行小字,每天敲的字数时多时少。不过我来这儿的目的一直都很明确,关于写作。
老实说,无论身处哪个环境,我似乎都不大爱讲话,后来成了惯性,变得孤独,久而久之,逐渐爱上写字,认认真真的写,心平气和的写,跌宕起伏的写,我发现人在写作时的字里行间会轻易找到那份有价值的归属,这份感觉在自己成长得越来越快时才愈发觉得深邃。
我不知道地球运转的速度有多快,人在匆忙人群中会不会停留,我从来没有注意。
我只是在等,等一个人,准确的来说,是在每天傍晚余晖洒向大地的那一刻。十七点三十三分,等一个叫做余安的少年,等他从学校斑马线的那头走过咖啡馆窗前。然后,我一如既往眼里含笑接过他的视线,点头示意,他会习惯的朝我挥手嘴角上扬,那样的笑容干净如沐冬日的暖阳,暖的让我脸庞发烫。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是在深秋,一个人最为落寞的时候,那天气温降得厉害,陌生的少年穿着厚实的红色风衣就这样从我落坐的窗前走过,一抹明亮掠过眼帘。
我抬头望了望,余安就这样歪着头视线和我碰撞,我愣了好半天。似乎他是有意恶作剧般,他的手在窗外摆了又摆,似乎想唤醒正走神的女孩,我猛的惊醒,恰好看到余安嘴角有弧度的上扬,继而任性的大步走开,我懊恼又气愤的朝着余安的背影扮鬼脸。
尔后的每一天,心里的柔软好像开始有了少年的位置,我也逐渐习惯性的坐在咖啡馆一楼那一成不变的相同位置,只为等待少年的笑容。
我把每一天下午五点以后的分钟秒钟琢磨得透彻,只为了能够在少年路过的时刻保持最好的妆容。不爱美的我开始学会打扮,涂上鲜艳的口红,穿漂亮的衣裳,鞋子永远擦的洁白。
可余安从来没有看过我干净的鞋子,因为他也从来没有走进过学校对面的这家咖啡馆,我们没有当面说过话,偶尔隔着一窗玻璃的唇语交流。却只是点头示意。
余安喜欢一切与红色的东西,在我见过他的第四十八天里,我看见他穿过红色的毛衣,红色的风衣,红色的球鞋,还有,天冷时爱戴着的格外显眼的鲜红围巾。
我有时也在想,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奇怪,可我觉得,余安不管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像是从广告里走出来的少年模特,身材高挑,五官俊郎,自带光芒。
从他出现开始,那抹耀眼的红就像盛夏强烈的阳光般刺眼,灼了我的双目,我久久不能释怀。后来,我才知道我应该是心水和感谢余安的,我想亲口告诉他。
于是,我决定在十二月二十四号平安夜这天与他谈谈,我穿他喜爱的衣服颜色:红色毛衣,白色衬衫领口,再衬着红色的披肩。我把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画淡淡的妆,照旧涂鲜艳的口红,既像冷漠尊贵的女王,又带着点文雅柔和的气质,这样的我不知道余安会否喜欢。
我在余安每天路过的咖啡馆窗口等。
十七点三十三分,遇见余安的第八十三天,我准备走到他身边,告诉余安自从遇见他以后,我的世界开始转阴为晴。
冬天的日落愈发早了,我等的余安第一次迟到。以前的我从来没有觉得光阴如此漫长,此时此刻的我有些沮丧。因为余安没有出现。
后来,在等待余安的第一百天里,我开始承认余安已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我也逐渐醒悟自己从来不会真正遇见余安。
学校与咖啡馆隔着的斑马线边缘,十七点三十三分,始终站着一位穿红色衣服的女孩。
女孩一看就是在等人,可是她一直没有等到过那个叫做余安且酷爱红衣的少年。
新年伊始,人潮拥挤里,余生在那条街口,恍惚间看到了余安,伴随着爆竹声响,烟花也在天空中留下一抹痕迹,少年着一身红装,冷风袭来,鲜红的围巾在空中凌乱飞舞,尤其在空荡的斑马线上分外炫目。
余安悄然走近余生,将围巾为余生寄上。她伸出双手想抱抱眼前的少年,一切仿佛都回到了原点,一切也都化成泡影。
余安温柔依旧。说,对不起,我知道你在那里,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走到你面前,让你看见我。
余安本来不叫余安。在平安夜那天,她想告诉他:
“我叫余生,余生顺遂平安的余生。”“所以,我叫你余安,余生顺遂平安的余安。”
余生是一名爱写作的小作家,她笔下有一位名叫余安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