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广州就像得了感冒的林初,高烧不退,心情烦闷。在来到这里半个多月后,林初不仅没有找到工作,而且还阴差阳错的患上了热性感冒。之前靠着酒吧驻唱得来的工资也花的所剩不多。
她就像一个漂流瓶,人海把她送到哪,就算哪。她也不作挣扎,毕竟人在特别逆境的时候,去苦苦挣扎是徒劳的。一切都需要资本,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就比如此刻,林初刚刚端起一碗泡面坐在马路牙子上,打算开吃。对于流浪的人来说,在哪里吃饭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饭吃。
这是一个相对来说人流量不太大的街道,林初坐的位置人很少经过,也许是她不愿意被打扰吧,或许是因为毕竟自己是个女生。我想前者应该多一点,吃饭不被打扰才是她的本意吧。
吃完饭,林初拿过放在身旁的吉他,起身,背好。一步一步朝着人群走去,她穿的是一条浅色宽松牛仔裤,有点脏,不过还是能穿,上身是一件白色T恤,总体来说还算干净。穿过人群,林初来到一个休闲广场,人比较多,大都是一些休闲散步的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林初找了个台阶坐下后,拿出了一个不锈钢碗,直径大约有二十厘米,放在离自己大约半米远的地方。嗯,她要开始挣今天晚上的住宿费了,还有明天早上的吃饭钱。
林初一点也不觉得街头卖唱丢人,不偷不抢,光明正大。林初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打算开始。
吉他声起,人们的视线被吸引过来,木质吉他的声音就像夏日里的一股清新的空气,缓缓为大家散去烦热。林初看见有人围观,于是就更加努力的弹了起来,衬着自己那略带沙哑以及透露出无助和迷茫的声音,大家被慢慢的一点一点陶醉。
第一首歌是《河流》,汪峰的歌。女生唱这首歌,别有一番韵味,因为之前都是男生翻唱的。林初唱的非常投入,她一点也不在乎碗里能有多少小费,运气好的话有时候会有一百来块,有时候只有十几块,运气差了,有时候还会被城管执法人员统统没收。因为街头卖唱有违反城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林初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离她最近的是一群小孩子,要么蹲在地上,要么坐在地上,紧接着就是一些年轻人和老年人了,大家既是围观,也是打发无聊。
夜色渐深,霓虹灯闪烁着城市发展的信号灯。林初连续唱了好多首,嗓子有点哑了。正打算结束,一个小妹妹跑过来说,姐姐能不能唱首《礼物》呀,今天是我妈妈生日。这是我自己攒的硬币,都给你了。小姑娘把手里的几块钱硬币都放进了林初的碗里,眼睛里满是祈求,林初笑了笑,用手轻轻的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好的,姐姐给你唱,好不好?小姑娘一听答应了,立马开心的蹦了起来。小孩子的天性就是这样,开心就笑,难过就哭,一点也不像成年人,本来林初是打算把钱退给小姑娘的,可是奈何今天晚上大家都只顾着听歌了,挣得小费不多,只够明天一顿早餐的,算上刚刚小姑娘的几枚硬币。
林初有心,但是无力。吉他声再一次响起,林初唱着《礼物》,看着远处的那对母女,小姑娘认认真真的样子,母亲脸上挂着笑容。
一切都是这般美好。
忍着痛唱完了,林初起身,正打算结束,想拿回碗里的小费,突然被人叫住了。
干什么的?谁让你在这卖唱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你必须接受教育和处罚。
……
林初知道自己遇上城管了,今天运气有点差。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没收卖唱所得,并予以口头教育。
当一个身穿制服的男子把碗里的钱拿走后,突然人群中哇的一声,哭出了声。林初转过头,看见刚才的小姑娘突然抱着妈妈哭了,说道:钱是我给姐姐的,钱是姐姐的……
小姑娘越哭越伤心,难过的声音刺透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突然人群里有人说了一声,算了吧,这姑娘挺不容易的,唱了一整个晚上,大热天的。于是纷纷有人附和。
制服男子拿着扩音喇叭,说着一些义正词严的话。人群里开始发生一些吐槽和埋怨,可是制服男子依旧我行我素。
林初看了一眼制服男子,收拾好东西,问了一句,我可以走了吗?
头也不回的走到小姑娘跟前说了一句,别哭了,眼睛都肿了,你的钱姐姐偷偷拿着呢。在这,你看?
说着摊开手掌,三块五毛钱硬币一分不少的都在手里,这本来是决定唱完歌后给小姑娘的。
小姑娘看见硬币,立马不哭了。说着,姐姐快跑,那人是坏蛋。
在告别小姑娘后,林初背着吉他,攥着手里的几枚硬币,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着绿灯亮,同时也在发呆。她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还会遇见多少次城管,她只知道今天晚上要住在火车站广场了,因为那里不会有城管。
不想说生活有多么不易,只是觉得自己好没本事把生活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吉他声再次响起,这次唱的歌是《故乡》,许巍的。这一次不是给别人听,是给自己。
此刻,夜色未央。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