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

[原文]

治人事天(1),莫若啬(2)。夫唯啬,是谓早服(3);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4),可以长久。是谓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注释]

(1)治人事天:治人,治理百姓;事天,保守精气、养护身心。对“天”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指身心,一是指自然。此句意为保养天赋。

(2)啬:上部分是”来“的省写,本义指小麦,下部分“回”是粮仓库。本义指收藏谷物,引申指农业,再引申开来也可以指人类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也引申指爱惜,节省;节俭。反引指小气,应当用的财物舍不得用。《韩非解老》:“众人用神浮躁,浮躁就浪费,浪费叫做侈。圣人用神安静,安静就少费,少费叫做啬。”河上公说:“啬,爱惜也。治国者当爱(惜)民财,不为奢泰;治身者当爱(惜)精气,不为放逸。”

(3)早服:服,服从规律。《韩非解老》:“早服,指的是不断积德。”“积德然后神静;神静然后精气多;精气多然后计谋得当;计谋得当然后能驾驭万物。”“圣人虽然不曾看见祸患的苗头,就虚静无为地服从于大小规律,这叫早服。”积德要早,早为准备。

(4)有国之母:有国,含有保国的意思。母,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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