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了换届纪律的“十个严禁”,为严肃换届风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在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的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明换届纪律,将换届风气的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增强领导换届工作的前瞻性,及时研判防范换届选举风险,确保选出好干部,配齐好班子。
二是要强化教育宣传,做好警示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一个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因此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在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多措并举宣传换届选举,通过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专题片、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选举。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破除腐败,做到公正不动摇。在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察部门、民政部门等的联系,全面解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以此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及时核查处理,确保所选之人为民之所向、民之所属、民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