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写作是一件讲求天分的事,没有灵感写不出东西来。要我说,这全是屁话。你以为文豪的灵感天天都有?写作素材是出生自带?篇篇文章精彩,每本书都经典?文学大咖同样有写不出东西抓狂的时候,同样有因为一句话扔了满桶废纸的时候,同样有因为写得太渣而拿不出手的文章。
可是他们就因此停下写作了吗?他们会因为有灵感就写个爆文,没有灵感就一直停笔等待下一次灵感的到来吗?没有!越是写作厉害的人,越是坚持高频率的输出,因为写作这件事,真的是需要学习与练习的,三日不写就会生疏得不想样子。
《写作宝典》的作者威廉.津瑟在88岁高龄依然坚持每周更新博客,他在书中开篇的小故事里就讲到写作是一件枯燥的,是要当做每天的工作任务去坚持的事情,写作虽然需要灵感,但也是可以学习,有技巧可言的。
威廉.津瑟在《写作法宝》中给我们灌输了一种清晰、朴实、简明、人文的观点,他强调我们要注重细节,从小的地方入手去提现大的东西,以小见大,多用贴近读者的语言与故事去写作。
《写作法宝》的第二部分重点强调了开头和结尾的重要性,看到这部分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原来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说的——题好一半文。一个好的开头永远能给读者更多的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想要知道后面的故事。而结尾,老师经常推荐我们留个悬念,这样就能给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毕竟作者的结论肯定没有读者对自己的想象更满意。每每文章做到这两点,都能拿高分,同学也更喜欢。
仅仅有好的开头和结尾当然是不够的。精炼的语言和细节的描绘才是一篇文章的灵魂之笔。威廉.津瑟在书中建议对语言多多琢磨,怎样用更好的语言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我以前以为好的语言就是各种华丽辞藻地堆砌,各种看似高深的语句,越是让人觉得读不懂越是能显示文字功底的深厚,后来随着阅读量的加大以及年纪增长带来的点点人生经历,才发现真正厉害的,是用最朴实无华、最简单日常的文字,击中读者内心最深处的地方。所谓细节之处打动人,应该就是这一点了。
没有谁的天赋能强大到不用学习不用练习就出口是绝句,下笔成经典。你所认为“老天爷赏饭吃”的写作天才,终究讲求一个天道酬勤。
行动营荣耀5连-38-方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