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座山是舆论的山。既然民营企业“自己人”,那就不是敌人。
什么万恶的资本家、血淋淋和肮脏的资本、剥削与压榨、卖国、汉奸……,这些意识形态上的口号还是先搁置,民营企业,在遭遇着如此夸张的意识形态审判的同时,扛着投资失败的风险,谁还会做投资扩大生产?
《意见》的出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存在的合理性。民营经济缺少理论的支持,就会绕不过经典理论的终极审判。
全国1440家马列学院的教授们,是不是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重复着二百年前《资本论》的话语,要在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上有所作为。搬去压在民企头上的舆论之山。
第二座山是长期拖欠款。拖欠款,是地方政府、国企、头部企业的长期拖欠款,如果是企业拖欠税款,现在可能吗?税局的朋友告诉我,拖欠税那是找死,有法在那;如果我们解决拖欠款有收税的力度,就根本不是个问题。
现实中,很多中小微企业正是倒在了长期拖欠款的恶劣环境中。三令五申,会议开了,文件发了,欠款真的解决了么?不能指望报喜不报忧的层层报告,民营企业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
信用链断了,市场的血脉涌动不起来,整个市场将陷入低效,丧失利润空间。经济大循环会启动不起来的。
第三座山是非中性的贷款。企业收不回拖欠款,又要活下去,唯一的选择是贷款。
银行给代表政府的城投公司放款,续贷、20年、展期,没有任何责任;银行给地方国企放款,很难做但是也能做的是到续贷、展期;给民营企业几乎不可能做续贷、展期,不抽贷就不错了。
银行的一个朋友说,完不成指标扣奖金,给民企贷款出去了万一回不来,一追责职位可能没了,风险那么大,你企业死活和我有什么关系?每天喊口号“做好服务,店小二精神”,工资不低,待遇不错,足够混日子到退休了。
银行与中介有时会通过用户家庭反担保的形式做保护,反担保又导致民企失去了退路,成了无限责任,这就是通向老赖之路。
第四座山是项目准入。出口这驾马车失速,外部环境变得复杂。外需的减少直接激活了国内的产能过剩,对企业来说,一是缺少定单,二是产品销售不畅,两头出现了不平衡,出现了资源错配。
国企借经济特权,拿到了高价项目,抽取了足够的利润后,分包给民企,民企再分包给施工队,层层分食国家项目,不可能实现高效。
民企的命运说到底在营商环境,民企的信心,一个文件就能丧失,但绝不是一纸文件就能恢复。
要重建民企的信心,需要搬掉的是座座高山,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