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济发展与财政改革

明初经济措施

1.民屯、军屯、商屯并存

2.重视水利建设,疏浚河道

3.推广桑、麻、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

4.工商业实行保护政策:手工业确定“轮班匠”和“坐班匠”;商业采取轻税措施,商税凡三十而取一。

5.钱币为洪武通宝钱,后又确定大明通行宝钞。

明财政改革

1.明朝基本沿用两税法,按两季征收“夏税”“秋税”。

2.设鱼鳞图册,即土地登记簿,由于田图状似鱼鳞故名。遇诡寄田地则田赋征收以鱼鳞图册为准。

3.设黄册,在户贴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划分户籍,主要分民、军、匠三类,即户口登记簿。赋役征收以黄册为准,靠里甲制度完成。

4.考成法:张居正创立,六部和都察院将所属官员应办之事登记在册,按月核查完成情况。相当于建立了官员考核制度,整肃了吏治,提高了行政效率。

5.一条鞭法:将田税、赋役和其他杂税合二为一,简化了征收明目和方式,确保了财政收入。一条鞭法对赋役制度改革有重大意义,确定了摊丁入亩和赋役货币化倾向。

明中叶嘉靖、万历年间社会经济发展到新阶段

1.农业:传统粮食作物五大类继续发展,品种增加,双季稻发展,玉米、番薯引入与传布。

2.经济作物:棉花种植发达,桑叶、油料作物、染料作物种植发达,引进烟草。

3.土地:土地开发利用率高,出现“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

4.农民经济:商品化趋向进一步加强。

5.城市经济:市镇兴起,商人形成集团力量,结成行帮。

6.钱币:随着经济发展,白银逐渐取代明的法定钞币成为主要货币。

7.经济发展引发了社会变革:土地买卖频繁,租佃经营成为主要生产关系,佃农对田主的依附关系转向以土地依托为主,佃农地位有所提高。万历十六年明政府从法律上解除了短工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中国雇佣劳动史上具有历史性进步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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