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与朋友一起合作一个项目,朋友说缺钱,用一个月,我就抵押房产凑了一百万。结果项目四个月了还未开展。我这边房产抵押只签订了两个月合同,资金无法回笼,我已违约。
这段时间一直在协商,朋友态度也非常积极,向项目方申请退还资金。可是项目方做法让人实在是无法接受,给了期限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食言。
就在昨天我们还一起协商解决问题,定好今早一起去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可是等我今天去找朋友,发现他已经人去楼空。打电话说是回内地找钱去了,再打就关机了。
其实事情已经出了,积极的去解决,我一直觉得朋友也不错,一直没有逃避,只是项目方一再拖延他也没有办法。
今天直接走人这一局面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现在局面很难堪。
现如今,我计划走法律程序,没有朋友义气可讲。
所以咱跟朋友合伙,一定要坦诚相待,该保留好的协议证据就要留存,先小人后君子,可以事先说好协议证据只是防小人不防君子,以免日后撕破脸皮还无法挽回损失。
其实朋友的苦衷我也知道,他是实在无法一次次食言后再面对我,才不得已而为之。虽然有点像是逃跑,可毕竟君子协议在,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