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实体与第二实体
①第一实体: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与一个主体之中。
②第二实体:作为属而包含第一实体的东西。
在确定“第一实体”的定义之前,有三个与之并列的定义。第一,“既述说一个主体,也存在一个主体之中”,这样的定义所给出的例子是“知识”;第二,“不述说一个主体,但存在一个主体之中”,这样的定义所给出的例子是“白”;第三,“不存在一个主体之中,但述说一个主体”,这样的定义所给出的例子是“人”。以上三种与“第一实体”在比较之下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第一实体”的外延应该是某一些具体的显示存在的事物。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一定义,我总结为两组特征:现实与抽象、具体与普遍。
二、“实体自身没有相反者”
在日常的理解中,反义词是指如白与黑、远与近的根本对立。所以根据实体的定义“它不存在于主体之中”来看,它也不会有与之对立的存在,我们不能说“我”之外有一个对立的“我”存在。在《工具论》中对具有对立属性的词归纳为“性质”,其他别无所指,所以“性质”也成了亚里士多德“十范畴理论”的组成。
三、“实体自身不容许有程度上的不同”
对于程度上的不同,我们可以说“我”长得比以前更丑,或者说“我”长得比某个明星更帅,但是我们不可以说我们作为人这个实体概念时较以前或者其他人更加满足这个实体。强调这个问题是为了论证“十范畴理论”中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