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经年 十多年后的你还会说《我愿意》吗
几年前她问,喜欢王菲的歌么?
因为我年少无知时的偶像是谢霆锋——现在说起来都觉得满脸烧红,不过,谁年少时没有个长大后想成为偶像那样的幻想呢?当时我的同桌的偶像正是陈冠希。不过现在说起这事他打死都不承认在课本有贴过陈冠希的大头贴。——所以,当然就认识王菲了,只看过她和谢霆锋的合照,没听过她唱的歌。 我回答她,说,当然喜欢啦。当时正值仲夏的傍晚,红彤彤的晚霞洒满了校道,刚下最后一节课的我们正步向单车棚,准备取车回家。当时还有一道几何求线段长度的题在我脑里挥之不去。她喜欢听歌,每次课后都常常见她耳边挂着两只奶白色的耳机。 听我这么说,她把左边的耳赛也取下了,两只耳塞就这样耷拉在她光洁脖子的两边,随着她的步伐,有节奏地跳动着。她转过脸来,问,你最喜欢她哪首歌哪?听她这么一问,我心咯噔一下,往下沉,凉了半截,真怪自己当初不该撒谎,没听过却说听过。我解过无数道几何体,也清楚一题可有好几种不同的解法,但答案却只有唯一一个。现在她就直接问我要答案了,求解过程在这一刻不值墨水分!可即使我想破脑袋也不知道王菲到底唱过哪首歌,但碍于面子只好乱打仗,不想让她识破我刚在骗她,“咦,我最喜欢她哪首——咦,叫啥来着,歌名非常短,唱出了缠绵悱恻的感觉——咦,怎么被你一问倒忘记叫啥来着。我一面以手抚额头佯装苦苦追思歌名的样子,一面偷瞄她表情,因此精神不集中在走路上,差点就撞上杵在路边上的电线杆,惹得旁边的同学都发出了笑声,幸亏她拉我一把,不然真丢死人了。”卧槽,这电线杆安装的位置不科学呀,差点让老子毙命!“说着我别了一下背包肩带,顺带牵住了她的手。嘴里尽管这么说,心里尽偷着乐,心想这样一来她便忘了要我说的歌名了。”切,你这人,是你自己走路不小心的好不好,倒怪上人家电线杆了,难怪每次吵架都是我先认的错,你就是这么不讲理,以后我再也不先认错了。“说着作势要拧我胳膊,我只好放开刚握着她的手,秒闪到另一旁。”你给我回来,我保证不打你!“她停住脚步,傻笑的望着我说。”信你个鬼呀,先走咯,拜拜喽,今晚的晚修可是班主任值班哪!“背朝她挥手作别,径直小跑向单车棚,把她落在身后。随后听到她追过来的鞋子擦地声。 无奈的是,单车棚往往这时都挤满了人,想逃都无处可逃,更惨的是,她和我同路。”小样,还想逃。“胳膊先是被她拍一下,紧接着又被狠狠的拧了一下,被拧处瞬间火辣辣的疼。我真的很怕她这一招,每次就只拧我那一点点肉,极疼。”谁逃了,我只是想快点回去,快点回来上晚修而已!——你就不能温柔一点么,疼死我了“一边骂她一边使劲揉胳膊。”切,说得像你多勤奋一样,别忘了上周美文赏析是谁帮你抄的,现在还赖在我家呢!“说着她得意地朝另一个地去取她车。那天早上我没把车和她的锁在一起。 由于单车太多无法一骑绝尘, 我们只好坐在车垫上,两脚划着地,徐徐地鱼贯而出。 请原谅我,写到这里还是不想说出她的名字,倘若说了,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无法再往下写,无法再重温这段美好的过去。因为在十年后,在还没开始写下这个故事的前几个月,她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她举行婚礼的那天,老天像一个会哭的小孩,下起了细细的雨丝,我像失了魂一般,在灰蒙蒙的世界里游荡,逢人便裂开嘴笑,浑身颤抖。。。。。。其实我也不相信人生会有这么不巧的事,就像十年前的哪个晚修,我还特地为了给她一个完美合她意的答案而跑去网吧查了一下王菲的成名曲——《容易受伤的女人》,特地抄下歌词: 留着你隔夜的吻 感觉不到你有多真 。。。。。。颤抖的唇 等不到你的吻 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曾被破碎过的心/让你今天轻轻贴近/多少安慰及疑问偷偷再生/我却其实属于极度容易受伤的女人。。。。。。你的眼神烫伤我的青春。。。。。。让我深爱过的人 越来越陌生。。。。。。 我自以为是的背下第一句,心想待会就可以挑逗她啦。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本来要吃三碗饭才饱的我,那晚只吃半碗就匆匆离家了。我妈以为我幡然醒悟,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懂得了光阴似箭,以为她的儿子忙着去追赶时间,忙不迭地关心道:"高考重要也要吃饱饭啊!——哪先去上晚修吧,我给你留菜。。。。。。” 猜你已经知晓她想听到的答案并不是《容易受伤的女人》而是这故事标题中的《我愿意》 那晚我颇为失落,没想到和她居然没有共鸣,不是有句话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吗?难道我和她还没有那一点灵犀吗?。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小情绪,第二节晚修时,她和我同桌换了位置,坐我旁边——谢天谢地,班主任可能吃坏肚子了,整晚都不见人影,班长对大家宣布,班主任有事今晚来不了,大家完成今天下午的习题。 ”给你听一下她这首!“她压低声音,低下头傍在我耳畔边说。我正趴在桌上,伤心的巴望着她,那张干净的脸庞不断向我逼近,微热的鼻息直扑我脸。 天后的声音响起——还是说实话吧,开头的那一两句并不能吸引我,不过渐渐地我完全沉浸在音乐带来的想象世界里了,丝毫没有察觉到她什么时候一边脸枕在桌上,眼睛凝视着我。。。。。。 李敖曾说一句有关初恋的话: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宁愿死在遇见她的那天。 情感同生活一样的确有着奇妙的转变,那些你以为会念念不忘地东西,会在念念不忘中给忘却了。 她如愿以偿考上了四川大学,毕业后,按计划她将会回到我们生活十几年的小镇教书;我也没辜负老妈每晚留下的饭菜,考上和她不在同一个省的重点大学。 后来是怎么分开的,我就不写出来了。列夫托尔斯泰不是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只不过每当想起和她一起共度的美好岁月时,那一段参加她婚礼的场景会强行插入,击碎所有幸福幻境,触不及防地陷入沉默之中,痛苦地回忆起她最后问我的那句话。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不想说宁愿死,只想告诉她,我愿意,愿意为她放弃一切;愿意跟随她回到熟悉的小镇,愿意每天送她去上课;愿意和她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而不愿意去追逐那虚妄的海景房,不愿再对她说,如果哪天不想等我了就和别人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