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四十三分。
他又醒了。这次他没看手机,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会在五点之前醒。这种早醒型的失眠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查过,好像是皮质醇还是什么激素在作祟,意思就是身体还在应激状态,以为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应对一场战争。
他爬起来,没开灯,摸黑穿鞋,走到窗户前。
拉开窗帘的瞬间,他被外面的光刺得眯了眯眼。不是太阳,是路灯。县城的路灯是暖黄色的,一排排延伸到远处,把空荡荡的街道照得像一幅没人看的画。
有个环卫工人已经在扫马路了,一下一下,扫帚摩擦地面的声音从四楼传上来,闷闷的,像心跳。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这座城市在凌晨四点是什么样子。现在他知道了。
他就这么站着,看着窗外,看了大概十分钟。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做。就是站着。
然后他去厨房倒了一杯凉水,站在水槽边喝完。水很凉,从喉咙一路凉到胃里,整个人清醒了一点。
回到卧室,他又躺下了。不是困,是觉得“应该再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之后,脑子里全是碎片——她说“还行吧”时候的表情、他们一起拍的那张糊了的合照、她最后一次帮他整理衣领的那个动作。
每一个画面都清晰得像昨天拍的。
他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