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
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叶琛。我一项不擅长交际,也不大喜欢热闹,偶尔来参加,大多是为了应付一下。如果有两全之策,我宁愿坐在街角安静的咖啡馆,品尝刚刚上市的新口味。
一个大包间里,五六张圆桌围满了人,大家互相问候,酒过半巡后,我起身说出去透透气。走出酒气薰天的包间,扑面而来的凉气,沁人心脾。张开手臂,做深呼吸状,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人影。我径直走过去,只见他手里拿着半瓶啤酒,对着大地发呆,越靠近酒气越浓,找了个空地坐在他对面,瞟一眼,赫然发现地面上放着一张女孩子的照片,微笑着,无不散发出青春活力。看此我自言自语道:又是一段刻苦铭心的爱恋。
“干嘛一个人喝闷酒,不进去和大家一起happy?”我整理了一下衣领问道。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不喜欢热闹。”
“噢?我也是,所以出来静静。那个,是你女朋友?”我好奇道。
他沉默了几秒钟,“算是吧。不过,我们没有交往过,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顶多算…是个备胎吧。”
“对不起,我以为你失恋了,才……”我忙道歉说。
“没事,反正都过去了,我也渐渐记不起她了。”说完他喝了一大口。
在爱情里,谁没有受过伤,舔舐伤口的日子谁又会懂得,落寞、孤独、绝望,只能靠时间来慢慢愈合。即使没有在一起,付出了感情,哪有说忘便能忘记。
我们一直坐着,没有言语,直到聚会人散去,各自跟着朋友离开,连一句“再见”都没来得及说,更别提对方的名字了。
我以为那次无意的谈话后,彼此再无交集,这种恬淡的时光被一个小面试打乱了。那天,朋友说有一个小伙子来应聘,让我去帮忙打圆场。其实我本不想去,可拗不过朋友,还是去了。由于不是主面试官,就坐在了最边上,他是第二个进来的。虽然那天没有看清楚面貌,但是从眉宇、举动、说话间,断定是他,简历上写着:叶琛,26岁。
在主考官问话时,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发丝在空中随意飘舞;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俊俏;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温柔的色泽,眼角却微微上扬;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此刻正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这么完美的人儿,谁会想到是一个“备胎”君。
在层层考核后,叶琛脱颖而出,巧的是他被分配到我底下做助理。
报道的那天,他来的特别早,还特意为我买了杯咖啡。一见面,他笑着说:“小希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哦,面试那天,我就坐在旁边。”
“我是说,除了那天之外,我们是不是还见过面,总感觉你的声音很熟悉,在哪里听过。”他不好意地挠了挠头。
“可能是太大众化了,呵呵。对了,我跟你介绍一下工作内容吧。”我尴尬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叶琛工作努力、认真,不管什么任务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一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新人。同事加朋友关系,我们之间慢慢熟络起来,时不时出去聚餐、喝咖啡。后来,我把那次聚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他一拍手,“我就说嘛,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再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叶琛说:“你之前遇到了很多人,但没有一个能真正触动你;然后你遇见了一个人,他永远的改变了你的生活。我很爱林琦,我默默的在她身边待了7年,也爱了7年,我以为只要对她足够好,就能跟她在一起,结果发现只打动了自己。或许,我们终究不在一个频道上,强求不来吧。
那年,我们19岁,满怀欣喜踏入大学的校园。那时,大家都会报一两个社团来丰富大学生活,我跟林琦就是在话剧社认识的。我们共同出演了人生的第一部话剧,她演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我则是在公主身边的骑士,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让我一辈子守候她。那天,话剧结束后,我们一起整理道具,她不小心扭伤了脚,我二话不说背她去了医务室,后来又背她回宿舍,并给她留了我的号码,叮嘱她若需要Call我。
没想到,她真的打电话给我,当时我惊喜万分,之后她渐渐康复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近了一步,只是一直处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那你没有向她表白过吗?”
“有,不过都拒绝了,她只把我当哥们儿。”叶琛苦笑了一声说。
“那之后呢?”我继续问道。
“被拒绝后,我很难过,为自己接了很多兼职,来逃避。可是只要她一个电话,我不管多忙都会跑过去;只要听到她因为失恋难过、哭泣,我一定借给她肩膀。
后来,习惯了,我甚至告诉自己,她爱不爱我不重要,只要我爱她,能天天站在她身边,看着她就足够了。
在她失恋的那段日子,我们一起上课,一起逃课,一起吃饭,一起抢着零食吃,一起挨批,一起受罚,一起谈天说地。有那么一瞬间,我自私的想要那一刻永远不要结束。如今想起那所学校……想起了那间教室,想起了那条路,想起了那个人儿,勾起了我人生中最青涩的记忆……我的花样年华……和她在一起的青葱岁月,即便是她成长的见证者。
一晃四年,毕业临近,为了能继续待在她身边,我留在了她的城市。因为她,我愿意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不想成为她的包袱,因此发奋努力,只是为了想要证明我足以与她相配。”
“那她呢?”我狐疑地问。
“毕业,她分手了,休息了一两个月,家里安排了工作,是个很不错的国企;父母介绍了结婚对象,人长得帅,家境好,单位也好。”
“你见过?那你们还有联系吗?你有找过她吗?”
“断过一阵子,之后联系上了,见过一两次面。她发给我做参考,以后每次都是她有事情才会联系我,不过最后一次是她告诉我要结婚了,让我去做伴郎。”叶琛说着难掩一丝哀伤。
“你去了?”
“没有,我寄给了她一个红包和一封信,算是埋葬了这7年的所有记忆,这样于她于我都是一种解脱。滚蛋吧,‘备胎’君。”叶琛说着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那天,叶琛喝的酩酊大醉,我没有劝慰他,就让他任性一次吧。未来的路,还要继续,希望醒来之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徐志摩说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苦逼的时光。或许是因为一份学业,一份工作,一段爱情,离开了爸爸妈妈,去了一座别的城市。一个人在外面,很不容易,跌倒了重新爬起来,回不去的就bye-bye。不管发生什么,记住不要轻易放弃,勇敢的做自己,你比想象中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