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猩猩,今年25岁,来自某个穷山僻壤的小县城,现就职于皮条酒店,职务为大堂经理。
所谓的大堂经理,就是酒店安排的一个虚有其名,用来迷惑前来住宿的顾客职称。实际上就是干一些打杂跑腿的事,接接电话、打扫一下卫生、以及为前来住宿的客人登记一下入住手续。为了获取额外的收入,我偶尔也会为一些耐不住寂寞的男住客安排一些卖身女到酒店从事交易。
每成功介绍一单生意,我都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比例提成。这种见不得光的生意,每个月都能给我带来不菲的收入。因此,我干得非常起劲,甚至为酒店卖命也在所不惜。
因为家境贫寒,我十五岁就出来混社会。那年,我面黄肌瘦,走路摇摇晃晃,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没文化没技能,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着落。每天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很快就在社会上认识了很多和我一样无所事事的小混混。
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我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四处乱窜,干过不少偷鸡摸狗的事。还常混迹于各种大小酒吧和KTV,抽烟喝酒打架斗殴,什么缺德就干什么,就差没杀人放火。
我的头儿常常在酒吧跟别人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我每天跟在他身后帮忙提鞋,日子过得还算潇洒。几年下来,倒也安然无事。
直到有一天,我们的头儿虎哥在酒吧里因为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帮派的帮主打了起来,我的混混日子才算走到了终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酒吧打得鸡飞狗跳,抄起桌椅板凳,酒瓶子就一顿乱砸。受惊的顾客吓得四处尖叫,到处躲避随时都可致命的打斗武器。有些顾客吓得抱成一团、有的顾客使劲往桌底下钻,钻不进去的胖子露出半截身子卡在桌子腿之间进退两难。
没一会儿工夫,人群中就有人大声惊叫起来:
“杀人了,杀人了,快报警!”
这时,我突然看见一高个瘦子倒在地上,捂着伤口痛苦地哀叫着。就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刻,酒吧突然断了电。人群中顿时乱成一片,各种惊叫声不绝于耳。
我心惊胆战地钻到桌底,尝试着摸了摸掉进里面的皮包,因为那里装着虎哥新换下的高档皮鞋。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飞毛腿突然从后面飞了过来,不偏不倚正中我的脊背。我还没来得及大叫一声,就扑倒在满是酒瓶和杯子的桌面上。若不是有人在黑暗中趁乱摸了我一把,及时扫开桌面的玻璃器具,当晚我就得下地狱。
提鞋,是我的老板虎哥给我安排的工作。那时他见我身上没几两肉,干不了体力活,脑子也不好使,就给我安排了一份轻松的提鞋工作。
每回外出谈业务,他的鞋都交给我保管。每到一个场所,他都要换下脚上的人造革皮鞋,然后装进由我携带的男士公文包,再由我提着站在他身后,以此来彰显他的身份和地位。
没一会,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把参与打架斗殴和酒吧相关负责人带上了警车。我的老板虎哥也追随团队,一起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