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大概只有一点不好,红白喜事全小区都能知道。如遇白事,不消多想,便知道是十三单元。为何?十三单元的房子只有一百六和四十平,住在十三单元,要不就是家里几代同住还不愿分家的,要不就是鳏寡老人独居的。
自我长来数多年,亲戚之间的白事也听说不少,因我生的最晚,年纪最小,祖辈在我幼时基本已去的差不多了。号丧,是一直以来的传统,即使不熟,吊唁的时候也能立马哭嚎。未进门的,边哭边叫着叔啊婶啊的,一路跌跌撞撞进得门来,瞻仰遗容的,甫一见,瘫倒在地,悲声大起,这时候,就需要主家人再三搀扶,其实更像拖拽,扶起来好言劝慰,退下旁坐。只不过,雷声大雨点小。在我这一代里,愿意号哭的为数不多,一则除非特别亲近的人,否则小辈是不太参加丧礼的,我也只为外公的丧事搬过花圈,二则,在小辈看来,哀毁未必只有哭号泣血一种表现形式,三则,是长辈,但实在不熟,号丧的确有惺惺作态之嫌。
风光大葬不过是生者的自我安慰罢了,仅在小区里,我所听说的争财产之事不下已然数次,生前嫌恶,死后追思,颇尽讽刺之能。自幼长于农村,到此时,最不信“民风淳朴”四字,其实,重男轻女虽说不多,但农村思想从最本质上还是没多大变化。
遗产,是留给儿子的,因为儿子处置你的身后事,而身前,病中伺候是女儿的事,遗嘱一下,女儿不在候选之列。本地少有打官司的情况,费用,承担不起也不愿浪费,最多就是请村中有威望服众的或者村委会的人调解,成了就两相欢喜,不成就视若仇敌,全然忘了,彼此原是骨肉血亲。至于丧亲的哀痛,随着焚化成灰,随着安然入土,一并忘却了。
“不哀吾丧”,是我所见得的一种常态。但素来讲究“死者为大”、“长者为尊”,可是造成这种常态的,不就是“死者”、“长者”。归根究底,还是偏心。朋友的奶奶,一直偏向朋友的叔叔一家,如今,房子也给了叔叔家,却不被赡养,过年的时候,闹的朋友一家不得安生。细说起来,这位老人,可以说是从未对朋友尽过长辈的心意,与朋友的母亲也是素来不睦。提起此间种种,朋友都不免为母亲叫屈,以前朋友家里情况不好时,父亲这边的一大家子都瞧不起,如今好转些了,就开始没事找事。这么多年,连我们都觉得朋友在父亲这边等同于没有亲戚。老人有错,舆论非议让你不能跟他们计较,这样的亲情,像个笑话。
一碗水端平是福,端不平是祸,哀丧,尽不尽心,也要看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