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北京城,所有的树都秃了,叶子歪歪扭扭的烂在土里。南方来的人抱怨着北方的干冷,嘴唇手脚都要被冻裂。我穿着拖鞋往澡堂子走,感觉自己脚趾和脚掌的连接点正在结冰,并会在几秒钟之后“啪”的一声碎裂开来。

澡堂子的洗澡水烧的烫,淋在身上一时半会还受不了。我把眼镜摘下来扔到篓子里,闭着眼睛淋热水,一淋就是十五分钟。旁的看会以为我是在清炖自己,其实我是在想事。我这人怪,想事就得泡在水里或者泡在汗里。所以我洗澡是为了想事,游泳是为了想事,跑步也是为了想事。

事想好了,我把眼镜戴上,依次穿上内裤裤子衬衫羽绒服,顶着风,感受着脚趾和脚掌连接点的冰冷回了宿舍。

晚上要去上一大节专业课,一大节专业课就是两个半小时。讲台上五十多岁的老教授一边指着ppt一边写着算式。她像一个巫婆,把一条条是个人都能看懂的经济结论改写成一行行鬼都看不懂的算式。我觉得我不是在学金融,倒像是在学中世纪的炼金术。我想给老巫婆一个苹果,看看她能不能直接帮我变成金苹果,这样我就不用坐在这学金融学,我可以直接财富自由,快活人间;但更有可能的是她给我变成毒苹果,然后塞进我的嘴里,我毒发身亡,灵魂快活人间。

我女友坐在我旁边,用牙签把保鲜盒里削好的苹果喂到我嘴里。我心不在焉的咀嚼。我们两个坐在后排,所以不用担心影响不好。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头发散着,摩擦我的耳垂、喉结和胸膛。她是百香果味道的,因为她用百香果味儿的洗发液和沐浴露。

我们俩从高中好到现在,算起来有将近六年。高中时候我接近是个流氓,但我女朋友一眼就从流氓堆儿里相中了我。她说我跟别的流氓不一样,别的流氓都是装的满不在乎牛逼哄哄,只有我是真的满不在乎。她说混在流氓堆儿里和混在好学生堆儿里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是流氓堆儿里比好学生堆儿里更让我放松,因为流氓不臭屁。

高一那年我一米八一百八十斤,全身肥肉,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从流氓堆儿里一眼就相中我的。后来一年我老是想事儿,老是跑步,跑完步要洗澡就没时间吃饭,要吃饭就没时间洗澡。我选择一天饿肚子一天臭烘烘。等那年结束,我体重一百二十斤,一口气五十个俯卧撑。校运会五公里跑我跑前三,前面两个是体特。那两个体特跑完了得得瑟瑟的回到他们班看台接受众人的欢呼,我没有这种想法,溜溜达达的起身去小卖铺买水喝。我女朋友跟我说本来班里男的准备把我抬起来扔天上,女的准备给我分带来的吃的。但我在跑道边上的草坪上坐了一会就去买水了,给所有人都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我就是这样,这不是装逼,我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是需要庆祝的以及如果需要庆祝应该跟谁庆祝。

我女朋友还告诉我说,也就是那次运动会之后,班里所有女生都发现我生的标致,身材匀称。我对此很诧异,问她我从一百八到一百二只用了一年,一百八的体积几乎是一百二体积的两倍,竟然会没人发现。但我女朋友说就是这样,女生就是在那次运动会之后注意到我,并且其中几个女生喜欢上了我。我女朋友很得意,她说没有人有她那么好的眼光,她在我一百八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我,在我一百四的时候就爱上了我,等到我一百二的时候,所有女生都只是注意到了我,而她已经在思考怎么让我先开口表白了。

我问她,这是否能说明,她爱我的肉体胜过爱我的灵魂。她说不能说明,因为她先喜欢上了我的灵魂,但一时难以接受我的肉体丑陋。她并非永远不能接受,只是需要时间。但我的体重急转直下,使得她最终不需要接受我的肉体,他甚至可以爱上我的肉体,加上我的灵魂,我就是她的王子,是她的男人。

我又问她,你只是看我混在流氓堆儿里,怎么才能看出我有你爱的灵魂?她的回答是,看眼睛。我的眼睛跟流氓不一样,小流氓的眼睛透着一股心虚,大流氓的眼睛透着一股装逼。但我的眼睛透露着灵气,厌世和无所谓。学校里的流氓找男生扬威,找女生冒坏,我都跟在后面,但我对冒坏和扬威都没有兴趣,我只是在后面看着,眼睛像一口古井,扔进去一块石头都听不见声音。她还说好多流氓为了看起来更像流氓都喝酒抽烟纹身逃学,这些我都不做。相反,我不光不逃学,还考进了实验班。我女友考实验班之前苦学两个月,而我每天打篮球跑步当街溜子,但是和她考进了同一个班,这让她心里不平,但也让她更喜欢我。

那天我去小卖铺买水,出操场的时候我女朋友已经在操场口等我了,手里拿着两瓶脉动。我们两个当时彼此已经很熟,但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觉得她手里的水是拿给我的,但我不能确定。所以我打了个招呼,看看她会不会把手里的水递给我。如果她不递给我,我就目不斜视的直奔小卖铺,丝毫不会尴尬。

但最后我喝到了她的水,还在那年入冬之后收到了她的围巾。从那以后,她就像那条围巾一样,缠绕在我的脖子上。

后来她问我每当她对我好的时候,我是什么感觉。我的回答是安全感。我从小是个穷孩子,家里条件勉强够活,不能再要求任何多一点。所以我对家里没有索求权,不能要这个,不能要那个,同时还对家里有付出权,要理解家人的辛苦,要接受家人的安排,要努力将来好撑起来这个家。这就是穷病,他压抑人性。我老妈不喜欢我,她觉得我不懂她的辛苦,其实我只是觉得既然已经如此辛苦,就没必要总是拿出来说让生活变得更苦。对家里的权利和义务让我觉得我对这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没有索求权,我不能要求这世界上任何人为我付出一点什么,也确实没人为我付出一点什么。所以每当我女朋友送我围巾,帮我织手套,给我送水,她让我意识到我拥有一些索求权,我可以让一些人帮我一些小忙,有一些人能以一个温暖的方式对我好。我和她说,就是这种感觉。她听完把我搂进怀里,软乎乎的,百香果味。

后来高三的时候,我女朋友成绩比我好,但是考不上清华北大,我成绩烂,也就能上个破烂儿211。我女朋友跟我说,张五一,你得好好学习,你离清北线差十分,我们俩就能挑同一所学校。你不好好学习,你就不能抱我,不能摸我,不能亲我,我就不给你带早饭,不给你带晚饭,不让你抱,不用你送我回宿舍,不跟你好。学习不重要,但女朋友很重要。于是我吃着她给我带的早饭,接受着她的监督,除了每天晚上跑步半个小时想事以外我都在学习。就这样学了三个月,我说行了,不能再学了,再学你就考不过我了,再学我就上清北了。我女朋友说张五一你混蛋,你给我好好学,你给我能考上哪就去哪。哪怕你考上北大把我甩了,哪怕你清风明月抱着别的姑娘在未名湖边上散步,在清华园里野战,你也给我好好学。于是我又学了一个月,一模考了区前五,擦着清北的线。我女朋友卯着劲,离清北线差十分。后来高考我少写一道题,我和她就在一个学校了。

我们俩的学校不是综合大学,是专门学财经的,全国有名。前几年金融热,是个学生都想学金融,哪怕是个蠢货毕了业都能赚不少钱。这两年金融退潮,奈何行业情况和招生情况有时滞性,还是一帮人玩命往套里钻,快毕业了才发现自己面临着失业的苦恼。于是为了不失业,一大堆学生开始内卷,保研考研削尖了脑袋接着往最好的学校走。每个人都想着出人头地,走上人生巅峰。殊不知能出人头地的就那么点儿人,而且还在越来越少,有人出了头就有人出不了头,总有人做败狗。大家互相玩了命的竞争,反而是增加了出人头地的难度。莫不如大家都不玩儿命,这样大家都不费劲。这在经济学上叫纳什均衡,可惜,经济学除了活在书本上在其他地方都无安身之处,所以导致学了纳什均衡的人反而是玩儿命最凶的那一拨人。

我自幼没有内卷的意识,一路走来全靠一副关键时刻够用的脑子。初中时候的梦想是去澡堂子搓澡,那时候我老跟小伙伴说,等你们丫毕业了,我都是澡堂子经理了,再过几年就是澡堂子老板了,就是资本家了,就可以坐在柜台卖澡票和洗发液了,不开门的时候就可以去瞎溜达了。后来发现我三岁就洗澡的那个澡堂子搓澡的师傅一直到我二十岁的时候都没有变成澡堂子经理。原来澡堂子没有晋升路线,当不成资本家。高中时候我梦想是去当保安,不用站岗的那种,这样我就可以窝在屋子里天天玩手机,天黑了看毛片自摸,天亮了起床假模假样的站一会接着回屋睡觉。每个月两三千块钱也够自己吃饭。随着不断念书,知识不断增加,我的理想也逐渐变得高远。现在我想当一个厨子,职业就是做饭,也就解决了吃的苦恼,只有睡的问题。用当厨子赚的钱在就职的饭店边儿上租个房子,夏天听知了叫,冬天盯着树梢儿,把日子一天天捱过去。

我高中的时候看叔本华《人生的智慧》,按他的说法,人生的智慧就是凑合。一个人太不快乐不好,太快乐也不好,最好是说快乐又不十分快乐,说痛苦又不十分痛苦,凑合能过,就是最大的快乐。儒家管这个叫中庸,反正各有各的说法,说的都没错。所以高考考完了是快乐,因为学习是痛苦;退休了是快乐,因为工作是痛苦。但退休久了就不是快乐,因为退休了一直很快乐,所以快乐不是快乐。书里的人有智慧,把我想说的都说了,我没想到的也都说了。

我的思绪回到大课上,巫婆说贸易条件的改善会导致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上涨。其实就是说,一个国家进口东西便宜了,出口东西卖的上价格,这个国家的房价就贵了,理发也贵了。这两点在北京都被很好的证实了。我小时候理发五块钱,剪毛寸,喷啫喱水,出来头皮凉飕飕的,痒痒的;现在剪头发五十块,出来怎么看怎么没有进去时候好看,恨不得自己拿推子一把全推了。价格翻了十倍,这不是通货膨胀,这是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上涨。之所以是相对,因为小时候一个馒头三毛钱,现在一个馒头七毛钱,只翻了两倍多。至于房子,国人皆懂,不用赘述。

我们家在北京郊区,收入水平接近三线,生活成本接近一线。我妈担心我打光棍,所以常常为不能在三环以内给我买房子而忧愁。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给她算账。三环内一套房子租一个月五千块,一年六万块,一百年六百万,差不多能在三环里面买一套六十平米的房子。房子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留给后辈的房子不如自己住的房子,自己住的房子不如自己吃的喝的用的享受的,没必要买,除非买得起。我妈说这是歪理,然后继续盘算怎么在郊区给我买一套房子结婚用。她算自己要攒多少钱,我要攒多少钱,我要还多少年贷款。我不想还贷款,我连花呗都不用。她说我不懂她的良苦用心,不能体会她的辛苦。我始终觉得,是房子涨价才催生了大多数人买房子的欲望,但房子涨价又让他们买不起房子,这种想得而不可得的感觉是最恐怖的,它会让人发疯。我小时候房子三十万块钱买九十平米,首付不到十万块,我老妈反而那时候没有买,现在三百万买九十平米,首付一百万,贷款二百五十万,我老妈反而特别想买。这和买股票的人一样,追涨杀跌。

我女朋友把手放进我的掌心,她的手温、润、白、亮,像一块玉,很多年之后我也忘不了这种触感。她抬头看我,睫毛忽闪忽闪,鼻息打在我下巴上,她说鹿歆想回高中看看,问我想不想去。鹿歆是我女朋友的闺蜜,也是发小。在和我好到穿一条裤子之前,我女朋友是和鹿歆穿一条裤子的。我说可以去,但是你带我去她不会尴尬吗。我女朋友说没事,她也带了男朋友。我挑了下眉毛,她男朋友是我们高中的吗?我女朋友说是,但是他俩高中时候并不熟,大学上了一年又联系上了。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经常能观察到。很多上了大学的人不在自己的大学里找对象,反而会到以前的圈子里发展一段恋情。后来我女朋友离开了我,我才发现原因。高中时候大家迫于无奈,每天被圈在教室里,即使没说过话,也脸熟的不能再熟;而大学不同,大家各自上课各自吃饭,除了舍友基本没有被迫圈在一起的人,舍友又不能发展成男女朋友,所以大学里脱单情况总是很差。所以我女朋友离开我之后我的圈子多年也没有扩大过。

我们回去那天正好是校庆日,开放了一批校友直接进去,不会像平时一样被保安留住。我回上过的学校总会被保安拦住,这真的很让我丧失归属感。试想,你满脑袋氤氲的想着自己上学时发生的事情,觉得空气里都有些温暖有些旖旎的时候,保安把你拒之门外,并且不管费多少口舌都不让进。有一次我回初中,当时教我的老师已经升职成教务处长了,依然被保安拦着不让进,虽然职责所在,但我总觉得这个保安的职业生涯会很崎岖。

我高中的学校在硬件上吊打我的大学,这是我上了大学才知道的事情。高中最大的特色在于学校里有一座古刹,不过没有和尚。古刹里有一棵三百多年的树,要四五个人才合抱的过来。在学生都在上课的时候,这座建筑显得佛光普照、宁静安详。在学生下课的时候,这座建筑里充满饮食男女,宣扬食色性也。我没和我女朋友好上之前,经常一个人在里面逛,有女朋友之后是两个人一起逛。我不屑于在每对情侣都亲吻的地方亲吻,我只是牵着她的手看游鱼。我中午会剩下一块馒头,然后一块一块的掰着扔进池子里。池子里的鱼认人,在岸边跺跺脚就知道有人来喂它们,便会一起聚集过来。我女朋友跟我说,那时候看着我一个人在池边喂鱼开始觉得蹊跷,后来满眼都是孤独。

她抬起头,好看的眼睛融化进我的眼睛,她问我:这些年我问过你无数次,你总是不告诉我,现在可以告诉我吗,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回复和以往一样:如果有一天我想和别人说起这件事,那么你会是第一个知道的。

我们两个和以前的班主任聊天。这个班主任高中的时候对我很好,甚至给我开了个程度不严重的后门让我去和北大自主招生的老师聊天。所以知道我高考少写了一道大题同时正好和北大线差了这些分的时候脸色阴晴不定的。我安慰她说就算上了北大线我也挑不到好专业,不一定比现在强。他看了我和我女朋友好一会儿,才无可奈何的点点头,笑骂我是个情种。

我问班主任我们两个能不能搬个凳子在教室后面旁听一天的课,中午和大家一起去食堂吃饭,就像我们在上高中一样。以往这种要求都不会被同意,但我们两个再三保证不会扰乱秩序,加上班主任看我们两个回来心里也欢喜,竟然同意了。

人都是这样,在下一个阶段才会对上一个阶段有所感悟,而在阶段本身的时候会向往下一个阶段。我和我女友坐在教室后面,看着当年背的滚瓜烂熟的答题模板多年来都没变过,即使是现在我也能不假思索地答出一道地理大题。当年教我们的老师依然搭班教现在的实验班,他们的课件、语言习惯甚至肢体动作都没有任何改变。恍惚一切都没有变,只是时间往后平滑了三年。

中午女朋友和鹿歆他们去陪班主任吃饭,我在学校里一点一点的走每一条当初走过的路,回忆当初的感觉和现在有何不同。我突然想起来,在我最痛苦的那一年,除了发生的哪一件事,我还在思念另一个姑娘。我对哪个姑娘的爱恋是在分别中完成的。几乎是高一一年,她是除了那件事之外最能令我伤心,最能令我不停思考的事情。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想跟她见一面,但我没有剩下她任何联系方式。我看着十二月蓝灰色的天空,长舒一口气,云里是她的脸。

从高中回来后,草草准备了一周,大三的第一个学期就结束了。我从不在考试结束后看自己的成绩,一般都是我女朋友看。反正总归不会不及格,我的成绩又保研无望,所以具体多少分我并不关心。我觉得这是正确的做法。过度关注成绩或者过度不关注成绩是大学生的通病,前者往往因为无事可关注而关注,后者往往挂科缠身,轻则学业警告,重则劝退回家。我既不过度关注也不过度轻视,所以我每周学一个礼拜,把具体成绩交给天命。这使我大学三年都很幸福。

因为大二的暑假已经实习过,所以我没有实习计划,放寒假没过多久就回了家。在大三的寒假,我面临两种选择:考研或者就业。奈何金融这专业本科生毕业搬砖都没人要,所以实际上我只有一个选择,读研。

我和我女朋友相距五十公里,坐公交车需要两个小时,打的需要一个小时,但我俩都比较懒,所以放假的时候我与单身无异。我女朋友很信任我,因为她觉得冷淡如我不会去拈花惹草,这让她在日后长久的悔恨。

读研需要早做准备。近几年的报考人数超过三百万,即将突破四百万。每年有将近十万人报考清华,可每年招生人数可能也就几千人。十万人,清华里面能站的下吗。

我在生活中信奉二八定律,即一件事情中最重要的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人都只能看到二八定律说的是财富分配的不平等,但抱怨这种不平等没有任何意义。人们总是喜欢义愤填膺,这种想法经常害了自己。二八定律最重要的是告诉我,很多事情别争第一,得第一要付出得努力比第二要多很多,但多得到得收益却少很多。在考研这件事上也是如此,我要考一所比我学校好的,能在国内排进一线得院校,就只能在清北人复交里挑,这里面最好考得是人大和复旦,我就考人大和复旦。这种思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帮了我很多,一直到我不用上班无所事事的在家里养鸟调香。

决定了要考研之后,我买好了材料,做好了计划,就开始往图书馆跑。图书馆就在我家旁边不远。距离考研还有一年,这次我准备的很早,这是相比高考时我的成长。

此时时间接近过年,北回归线以北天寒地冻。我每天八点起床,吃前一天准备好放在冰箱里的早餐,九点到图书馆自习室开始自习。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到图书馆自习,但隐隐觉得他们很牛逼,现在我去自习,有对未来的向往,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无奈。

我从小在这座县城长大,所以经常碰见熟人。很多人我叫不上来名字,只是觉得自己见过这张脸。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学两小时休息半小时,我在书架之间溜溜达达找书看。这个图书馆书不多,但有一整套二十四史。我一本一本看,一个礼拜就看完一本。我抽出来《三国志》,靠在书架上开始一行行的念。

“同学,可以加一下你微信吗?”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我正在读文帝纪,里面说“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我觉得说这句话的人熬的一手好鸡汤,殊不知这立德扬名有多艰难,也不知这立德扬名在死后又与我何干。人人都知道“桃花潭水深千尺”,只有李白不知道原来人人都知道。不朽本身就是个伪概念,它是豪气的衍生物,可豪气本身虚无,只有极端寂寞和极端兴奋的时候才能出现。

“啊...哦...好。”我没碰见过这种情况,也没顾得上看面前这个姑娘,就把二维码伸了过去。可转念一想,我一个有女朋友的人,干嘛要做出这种事,就准备把手机收回来,这才抬头看了这姑娘第一眼。

“杜芷?”我试探性的问。

“嗯?我们认识吗...”那姑娘显然没想到我知道她的名字。

“唔,我是张五一。”

我没想过会和她再相见。她就是我在最痛苦那年除了痛苦每天思念的姑娘。其实遇见我女朋友的时候我不是最难过的,我最难过的时候身边没有人。在那段时间,我确实每天思念杜芷,因为她代表一种美好,无忧无虑,随着时间逝去的美好。过了那段时间,我不思考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痛苦。我变成一潭水,能包容任何东西。

“啊?!”杜芷当然不认识我,离开她的时候我一百八十斤,连我都不想十分真切的看见我自己是什么样子。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杜芷马上意识到失言了,“我是说,变的高高帅帅的。”

我挠了挠头,“出去聊吧,有人在自习。”

我抱着那本三国志往外走。小小一只的杜芷跟在后面。

我俩靠在扶栏上聊天。她也考上了不错的大学,也是专业上只有清北复交能压一头那种。她比我学习要好一点,但是推免到外校基本无望,所以还在保研和考研的纠结中。她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高一时候瘦下来的。她听完就沉默了。

杜芷不知道我具体经历过什么,但是她知道我高一那年遭受了很大的打击。那时候我每天郁郁寡欢,从一个调皮搞怪的小孩子变成一个终日惶惶的废柴。一切都让我迅速的蜕变成长,疯长的东西往往糙,所以过程中我变成了十分无聊的样子。没人喜欢负能量,杜芷也一样,所以我们两个不再联系。

“对不起。”杜芷讷讷地说。

“没事不怪你,我那时候矫情嘛。”

我当然不觉得我那时候是矫情,但是话题总要继续下去,我也不想苛责她,更没什么道理去苛责她。

“你来这里自习是准备考研吗?我这几个礼拜都有看到你。”杜芷问我。

“啊是,成绩差保不了研嘛,提前准备一点能考好一点。”

“好,我也在这里自习,回头我们可以一起,回去学习吧,不打扰你了。”杜芷准备回自习室。

“不加微信了吗?”我摇了摇手机。

“啊。”杜芷脸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扫完了二维码,“其实我不是,嗯...,我只是一直能看见你,想了好久才...”

“没事,我知道。”我笑笑,打开了自习室的门,示意她不用再说了。

她想说的是,她不是轻浮的就来加我的微信,她这几周总是看见我,想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加了我的微信。

她的头像是一张自拍,依然小小只,和一个跟她一样高的泰迪熊抱在一起,笑的很甜。

我想了想,找了我和我女朋友的一张照片,换成了头像。

这件事的感觉很奇妙。当年那段时间,在我变得痛苦,同时也不能给别人带来欢乐的时候,这个姑娘对我爱答不理。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会好过一点。我们两个曾经关系很好,可最后生硬到我不得不断了联系。事实上,是我在有一次打电话结束的时候表示彼此间如此沟通没意思且负能量,以后不必再联系了。但实际上,是她用行为向我传达了这个意思。而我只是顺水推舟地画了个句号。

现在我模样秉性皆大变,变得是杜芷认不出来的样子。而她却主动加了我的微信,还要和我约自习。我不怪当初她对我冷漠,最后离我而去。但事情那样发展总不让人满意,人性趋利避害,但往往是在人能克制这种天性的时候最动人。

我没和我女朋友说这件事,当然不是因为我想要做什么,仅仅是因为我不希望她会因为不存在的事情担忧。我女朋友是捡我这只流浪败狗的好心的小女孩,我不会对不起她。当然,她不同意这个说法,她一直说是她眼疾手快抢走了我。

我照旧去上自习,碰见杜芷会和她打个招呼。我们两个家其实顺路,初中的时候一起走过很多次。不过我要么早走一点要么晚走一点,故意躲开和她一起。她估计也有感觉,所以基本不会撞到一起。

那天下午杜芷比我早走了一点,大概十分钟之后我收拾包准备离开。下楼的时候看见杜芷坐在楼梯上揉着脚踝。应该很疼吧,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

“没事吧?”我把包放在楼梯上,在她面前蹲下来。

“很痛,我试了试,站不起来。”杜芷皱着眉。

“给你爸妈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你吧。”我提议。

“他们都被调去别的地方工作啦,我跟奶奶一起住。”杜芷神色有些黯淡。

我很想捂脸。这是我最害怕的事情,因为一些无可奈何的事又和眼前这个姑娘扯上关系。这些天我极力躲着她,就是担心万一这种情况出现,我会进退维谷。

我叹了一口气,没办法的背过身去,拍了拍自己的后背说:“上来吧,我送你去医院,另外要不然还是通知你奶奶一下吧。”

杜芷声音变得很小:“可不可以不要,她年龄大了,去医院也帮不上什么忙。告诉她的话她还会很担心。”

“好,那听你的吧。”

杜芷的伤不严重,医生开了几瓶跌打酒之类的东西,告诉她要静养。

医院离杜芷的家不远,但杜芷一瘸一拐走的很慢。十二月的天真冷,我和杜芷脸都被冻得通红。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还是把杜芷背了起来。

“不好意思哦,天气这么冷还要麻烦你。”杜芷抽了抽鼻子。

“没事,意外嘛,谁也不想。”我感觉这冬天该死的风吹出了我的鼻涕,却腾不出手来擦。

“嗯...”很犹豫的,杜芷问我,“你这几天是不是一直在躲着我。”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保持沉默。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你故意把头像换成和女友的合照,故意提前或者错后走。五一,你怪不怪我当初真的就再也没联系你啊。”一说到这些事,杜芷声音就会很小。她以前从不这样,以前她总是很活泼。

“就像我刚才说的,意外嘛,谁也不想。其实我不怪你,因为是我提出不联系的嘛。当然,遗憾总归是遗憾的,就像和你玩到大的朋友,不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联系不到了吗。你记得大黄吗,就是那个初中时候总和我黏在一起的人。我们那时候真好啊,一起上学放学,我们两个还一起逃早操呢。后来他去了天津,我又把他的qq号弄丢了,我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其实北京和天津离得也不远,坐高铁四十分钟就到了,可是我们两个可能这辈子也见不到了。”我有感而发,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你也是啦,虽然我们当年那么好,无话不谈,还约着一起考一个高中。可是后来的结果是我们在两个地方上学,开学没几个月就不联系了。即使现在我也偶尔会想起你,想起我们那时候吊儿郎当的就考进年级前五然后在领奖台上偷笑。再见到你我很高兴,至少你没有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但是再多的,我想象不到了。”

话聊到这里,空气有一些凝固。我完整的表述了我所有的想法,没有一丝隐瞒。杜芷不再说话。我背着她在寒风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的方向走。地上还有银杏果被踩烂留下的痕迹。每年秋天,整个街道都会被落下的银杏叶铺满。以前我秋天会捡一罐子银杏叶,夹在书里晾干做书签,可以用一整年。

送杜芷回家的时候见到了她的奶奶,是个很可爱的老人,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她以为我是杜芷的男朋友,拉着我的手要我留下来吃饺子。最后还是杜芷帮我解了围我才落荒而逃。她家很有氛围,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是家的感觉。像是被阳光晒过的软软的沙发,谁坐在上面都会陷下去。

杜芷的脚伤需要复查和换药,杜奶奶把这件事拜托给了我。犹豫了一下,我还是答应了。一是这祖孙俩多少看上去有点柔弱,二是我真的很喜欢这个连脸上的皱纹里都是笑意的老太太。


快过年的时候,我去找了一趟我女友,我想告诉她那年发生的事。杜芷的出现让我想了很多,我突然觉得其实自己已经看开了,只是这件事令我疼痛太久,以致我习惯性的不敢揭开伤疤。

我女友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鹿歆。不光姓鹿,我女朋友也给我鹿一样的感觉。鹿在很多地方的传说里有神性,古灵精怪。我女朋友也是这样,也只有她这样的性格,才能让当年像木头一样的我开口表白。

冬天的火锅店是最热闹的地方,烟气升腾起来,最后被玻璃捕获变得潮湿。我和鹿歆都喜欢靠窗的座位,看着路人鼻子耳朵通红的走过去,感受嘴里胃里的暖意,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鹿歆不吃辣,却会在我吃的什么都顾不上的时候把筷子伸进红锅帮我夹肉,所以经常被筷子上残留的一点红油辣的咧嘴。后来她用一双筷子专门给我夹菜,再一双筷子自己用。我想这就是我那么迷恋鹿歆的原因之一,我其实是一个很成熟的人,但在杜芷面前,我总是可以被照顾。

“这个月遇到了一些事情,让我觉得那段时间的事其实都过去了。你总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不愿意说是因为我以为会让我很难受,现在觉得没什么。你慢慢吃,听我说就行。”

我换了双筷子,一边往清汤锅底里下肉,一边跟鹿歆说那年发生的事。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如果不加渲染,甚至可以用几个字就说完。我老爸去世了。那天是中秋节,学校补课没有放假。我老爸老妈回老家和老人一起过节,在第二天早上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其实中秋节前没几天我们还见过。他来学校帮我送材料。我是一个不知道怎么表达感情的人,跟老爹就更是如此。老爹也一样。其他家长来看孩子都会两个人开开心心的出门吃顿饭。我们两个却隔着铁栅栏传递了材料,然后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老爹面相显老,可等到老了就显年轻。他在我印象里一直都是那一个样子,好像脸上从来没添过褶皱,最多就是黑一点,发福一点。那一年他也四十五岁了,家里新添了丁刚刚上小学,还有我这个刚刚念高中的大小伙子。那时候我从来没意识到他压力有多大,等我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那天我赶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天上好像没有太阳,又或者是斜斜的耷拉在天上。老爹穿着寿衣平躺在床上,还没有入殓。我那时候才知道为什么人们用神态安详来形容人去世时候的样子,因为脸上所有褶皱都已散开。空气安静的可怕,我只能听见老妈尖锐的哭声。我有些厌恶的皱皱眉,离别不该是这样的,你应该多注视那个要离开的人,记住他的面貌,回忆和他共同发生的事,以便于在日后长久地思念他。所以我一直都很安静,只有眼泪洇湿了地面。

这件事过去很久,这期间我始终无法去面对这件事。即使后来老妈已经走出阴影去认识新的男人,弟弟已经接受了自己没有爸爸的事实,我也始终无法面对。但另一方面,我对这件事又看的很开。我不愿意用宿命论去想,我认为这件事只是时间平滑的运行,在轨道的这个地方硌了一个小石子。它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不涉及宿命,只是命运。宿命是先定论,命运是后定论。

我不怎么会哭,也不想说出这件事来换取安慰。我只是安安静静的,在情难自已的时候思念他。我写下很多我还记得的关于他的东西,因为我担心有一天我会忘掉。我一直觉得任何事都有平衡,太剧烈的感情持续不了太久。所以我把思念分成一份一份的,我用他们填满我的余生,这样的话,我活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活着。

我不愿意说还有另一个原因,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能理解另一个人的悲伤。即使倾听的人认真而又感到惋惜,可在其心底却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动容分毫。利己的假设远比同理心更符合现实情况。

我一边给鹿歆烫毛肚一边说着,嘴角带一点自嘲。这些事情像这样说出来多少带点矫情,应该是不经意间透露出来才显得牛逼哄哄。可是生离死别不是筹码,不是骄傲,不应该牛逼哄哄。

在讲之前我都不知道鹿歆会给出什么反应。我很担心她心里没有什么感觉,却因为对我的感情可以表示出悲伤和同情,那样的话我既尴尬,又失去了讲述这件事的意义。

鹿歆安安静静的听完,起身给了我一个长长的拥抱。眼泪洇湿我的衣服,我能听见鹿歆小声抽泣。我轻抚鹿歆的头发,把头埋在里面,这是一片百香果味道的海洋,我可以在里面沉沉睡去。

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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