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看完朱光潜的《写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书中提到三十是恋爱结婚年龄,恋爱为结婚,结婚是为生子,而生子是义务,90年的我,有些难理解,甚至困惑。
在我这样的年轻人的观念中,恋爱不是为了结婚,结婚不是为了生孩子。一度认为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可以不结婚不生子。
结婚生子,这不是义务,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事。
在我出生的9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我因为是超生的,我一度是黑户,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为了读书甚至交了罚款,才上了户口。
后来二胎政策出来了,那时候只记得同学是独生子女,她爸妈准备生二胎,因为我家有三个小孩,而我还没有到适婚适孕年龄,没有太深的感触。
今天出台的三胎政策,让我一震,有一下子联想到了朱光潜信中说到的生子是义务。
在中国,人口老龄人化,已不是新鲜词。
随着年龄的增长,90年的我们也身有体会父母在变老,家里老人多于孩子。
我们步入了30而立的年龄,结婚生子正适当。
可像我这样的大龄单身却很普遍,肉眼可见的老龄化在加重。
三胎政策应运而生,是很具有深远意义的。
刚得知这个政策,我的第一反应是我们都是“工具人”。
我们都是社会人,生活在一个国家中国,肩上有责任和担当。
正所谓“父母帮国家养儿育女,青年帮国家赡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