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记“打”女儿之”事因”(二)

在女儿幼小,她特喜欢走人家(去别人家玩),因此我害怕她拿人家任何东西,所以在她读书前,我特别注意和不停提醒,告诉她“偷”的意思,即“见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因我听过俗话说,“细时偷针,大时偷金”,事实上真有不少人因此偷拿成瘾。

所以她到人家表现很好,从不翻拿人家东西,但我对此还不完全放心。

在她读书后,我还有每次检查她书包习惯,看她自己东西有无丢失(因我心里有数),同时看她有错拿同桌东西没有,结果在其时某一日,我检查发现她书包里多了一个写了别人名字的普通作业本,(时新买零售价约值0.3元)于是我决定因此小题大作了。

我立即询问她书包里为何有别个名字的作业本?她说是别个送给她的,我说即算是别个送给你的,你也不应该要,因此我决定要打你一顿。

因之前我经常对她说,只要发现她偷拿人家东西就会打她,所以抓此把柄打她时她并不退缩惊慌,站住任我打不哭,但我打她下手并不轻,边打边把为什么要打她原因告诉她,目的,使她永久记住这次教训,不再犯。

(一),爸知道为什么不是我买给你的,是因该本上写有别人的名字。

(二),既是别人写有名字的作业本就是别人的,就算是她给你的,你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要,因为…

1.一个普通作业本只有几毛钱,你需要可以爸买给你,爸不差这点钱。

2.虽然只有几毛钱,但也是他(她)爸妈钱是买给你同学做作业写字用的,不是让孩子送人。

3.虽只几毛钱,但同学和你都还挣不到钱,因此都无权送人。

4.因只值几毛钱,你若真正需要用,问爸要钱买来不及,可先用爸给你的零用钱,少吃根“冰棒”(时年果味冰0.3元)就买得起。(为了不让她看同学吃零食嘴馋,伸手问人要,在此之前,我有给她零用钱,由她自己造预算,每周想花多少,交我审核认可,照实一次给她,由她自由支配,当用之时有钱,让她想买不缺,所以她身上总有一点小钱,省了不减,多用不给,直到上大学都如此,因此即算给的钱少,可她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从未缺过钱,求过别人),

4.因本上写着你同学名字,老师同学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你的,同样会怀凝你是偷拿了别人的。

5,作业本因写了你同学名字,就只有她还可利用这个本子做作业写字,有使用价值,而她不用,就跟废纸一样,送到废品店最多只值1分钱,你需要收同学这个本子,让老师同学都怀疑你是小偷吗?

至此我再次保证以后凡她需要的用的学习用品,包括她生活基本食品费用,我都会提供给她,让她不要找别人,再拿任何人东西。所以从此至今,她能抵制任何利诱。一个女孩子,能不被利欲薰心,即算如今手机抢红包成风,长辈给钱总有理由,但她一直坚持“无功不受禄”知道拒绝,已力行“施比受”更有福更快乐。

仅因此我相信能保她一生少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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