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不了的北

翻开日记看到20170101,已经很久了,离开你已经16个星期,好想你。

曾经,离开家是我最大的愿望。因为我早已不想继续留在我的故乡,那个我以为落迫的地方。曾经,我想了无数个理由,想让母亲带我去大城市游玩。我想过生病去大医院借机旅行,我想过到市区参加数学竞赛,高考后去了北京,去了石家庄,看到更大的城市,我感到满足了,但我更想生活在大城市。

听惯了北上广深,知道大城市的漂泊蜗居,也明白大城市人生活的亚历山大,但是听惯了人们对于一线二线城市的贬低后,我却无比激动,我向往着的城市的就是那样不甘于平庸无比激烈的战场。

填报志愿时我选择了一所偏南的城市——南京。在南京,我看到了大城市的无比繁华,看到夜晚灯红酒绿的新街口,看到人流如潮的南京站,高楼林立,耀眼的紫峰大厦将天空划成两半,一半很喧闹,一半很安静。当被眼前高楼震慑到时,首先涌上我心头的是强大的自卑感。想到自己家乡的小楼永远都无法与之比拟,我的心是灰暗的,我在想为什么我的家乡不能建设成这样呢。踏上地铁的我看到拥挤的地下出站口,莫名的恐惧感袭来,当看到现代化城市的高度发展产物时,觉得工业化带来的还有我这种思想。

感受到南京的热了,由最初喜欢南京的现代化转而激起了我对家乡的情,那是在我来到南京的一个星期之后。

家乡的夏日清凉小风不见了,夜晚邻居大妈们家长里短的闲聊没有了,傍晚时分送牛奶的张奶奶也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怪想他们的。那天西边天空泛起了晚霞,我看着一位老人踽踽独行,手里拄着拐杖,用家乡的方言哼唱着小曲,一直走到拐角,转出深巷,但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拐角,尽情想象着拐角后小孩嬉戏打闹的场景,想象着一家人端坐门口吃饭的温馨画面。

那次,早晨五点,我同母亲来到县城南边的早市,我骑着自行车,后边载着母亲,正如多年前她载着我一般去赶集,我依旧无法忘记那时早上人来人往的样子。在今天看来是我又一次同母亲出门,而这一次时隔十年。特有的土路让我感觉到松软的舒适,在大城市的你会爱上我家乡特有的泥土芳香以及遍地都有的野草野花。你会感觉大山不是在城市里,而是整个城市都被大山紧紧怀抱住。

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买一样东西如果不是货比三家你永远都不知道还有更新鲜的,汁更足的,肉更嫩的。下定决心说“就要这捆了”,小贩便会热情地回复“得嘞,您慢走”,此时不必细挑,定是小贩精挑过的。满满一车筐的东西,料想会有口福了。

在家乡不必注意太多,街坊邻居都是老相识,串门都是家常,晚饭大院门口拼桌够义气,几家小孩总爱坐在一块儿,饭局成了小孩们比赛吃饭速度的赛场了。可眼前没有了过去的生活,来到陌生的城市,孤单的街,独自亦徘徊。我的家乡啊,我想念你,在无人问候的街;想念你,在路灯下的影;想念你,在失去你的最后一秒。

又是一个晚上,我和同学在家乡的繁华小街走着,看着两旁的小店在经过了19年变化的一切,当我出生,当我离开故乡,当我有一天再也回不到故乡的时候,我该怎么办。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喜爱故乡的。我喜爱故乡的人,爱着故乡的山山水水,爱着故乡每一条街。我努力走遍每一条路,记住它的名字,记住它的尽头通向哪一个角落,但我把记忆转化为影像放到手机里却觉得一切都淡了,当你一天天看到的只是一张照片的时候,你没有用心去感受生活,感受生活给予你的一切,感受故乡浓浓的人情味,浓浓的山情。

夏天过了,故乡在遥远的北方,在这里我看到的是九月你露水沾衣,十月你落叶满地。早晨3度的温度早已习惯,穿上秋裤加件外套是对秋天最好的尊重。杨树叶子飘得到处都是,田地里黄的一片,已经没有了什么是绿的,只有松树倔强地挺拔,毅立风中。那天我同外婆清理田地,将玉米杆从泥土中拔出来,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看到隔壁田地的老刘爷和儿子干得起劲,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我却发觉到外婆的年迈已经不再担负得起劳动了。想想故乡的土地将来都没人种了,心里莫名的感伤。是啊,太多人不想永远将实现停留在小小县城里,在这里看不到地铁,看不到立交桥,看不到扶手电梯……看不到的太多了。无数人想要离开这里,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厌倦了乡村般的生活,每天重复着厌倦的一件事,感觉人生是被这里囚禁起来的。我不能容忍这种“没有意义的生活”,我甚至一千次一万次地想要永远离开家,去一个好远的城市。直到这一天,我才发现我错了。

我不能离开的是故乡,最深深眷恋的永远都是故乡,我在那里长大,我认识我所见过的一切,我爱着这里的点点滴滴。所以我不能说我不爱故乡,但我发现我注定要失去它了。

12月末,我向母亲询问了故乡的情况,母亲说又降温了,已经零下19度了,下了一场大雪。我忽然被这巨大的温差震惊,南京零上15度。

故乡在好北的地方,我遗忘不了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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