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看电视剧了。上小学时,晚间最大的娱乐,就是看TVB的港剧。上世纪末的香港,经典影视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带着童年的滤镜,我始终无法认同“香港是文化沙漠”这种论调。
在众多剧目中,我最钟爱是温碧霞和温兆伦主演的那部《火玫瑰》。其剧本是典型的“大女主复仇爽文”:海潮自小因家庭变故被弃于育幼院,长大后获知身世,决心复仇。但在此过程中,却与仇人的儿子乔立暗生情愫,并在遇难后得知,他就是通过育幼院暗中资助她,且时常书信往来的Uncle Rain(雨叔)。乔立虽与父亲不和,但尚存骨肉亲情。并且,他也不希望海潮深陷负面情绪,丧失本性。在爱情与复仇的矛盾中,女主选择了后者,男主终无法接受而离去。
爱情和仇恨常常是文艺作品的主题,《罗密欧与朱丽叶》能成为经典,除却悲剧内核,恐怕与莎翁把二者结合不无关系。 《火玫瑰》亦是如此,甚至更为典型。爱与恨究竟要如何抉择,恐怕就见仁见智了。
面对被害的事实,无非有三种选择:一是不屑;二是报复;三是以德报怨。第一种往往是假装的,第三种很难做到,所以多数人会选择第二种。 怎样使观众认可主角的复仇行为,结成心理上复仇的联盟呢?
聪明的编剧绝不会将复仇的意义局限在主角自己的荣誉上,而会延伸为群体的福祉,赋予正义的色彩。海潮一家并非反派乔永发唯一的受害方,他为人功利而冷酷,为达目的,不惜牺牲任何人,这使他成功跻身上流社会。海潮就是要戳穿这张虚伪的面具,还公道于世。这不禁使人联想到武侠剧中,那些聪慧、善良、武艺高强的复仇女侠。她们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将仇家一剑封喉,大快人心。不过侠义品质最初多见于男性形象,且不限于东方。西方人塑造的佐罗(Zorro),就是一位警恶惩奸、锄强扶弱的蒙面黑侠。而当复仇者为人类生存与邪恶势力斗争时,就会演变成风靡全球的超级英雄,如美国的《复仇者联盟》系列漫威。
“正义的事业,如同风中的烛火,或中途被吹灭,或燃烧至融灭,但无论怎样,都不是毫无价值的。”——钱海燕《小女贼的惦记》
此外,方式大多比初衷更重要。海潮曾幻想将乔永发一刀刺死,但瞬间清醒了。冷静下来,方确定明智的做法,是找出他多年作案的证据,让其身败名裂。编辑的高明,再一次拿捏住了公众对于复仇的共情心理。暴力刺死,既不诗意,也缺乏戏剧结构。让女主伪装身份,周旋于仇家,伺机而动,诉诸文明手段,更能赢得人心。
最后,加害者和复仇者行为危害后果的对称性也会加强旁观者对复仇的支持。乔永发直接或间接的伤害,必须够大够深,才会让人理解海潮的疯狂报复行为。父母被害身亡,哥哥失智,初恋男友蒙冤而深陷囹圄,女主一步步被逼上绝路,为她反击力度的合理性做好了最佳铺垫。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王子复仇的故事会有不同的视角和解读。《火玫瑰》的结局同样耐人寻味。当大仇得报,一切归于平静,女主却失去了爱情。多年后,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海潮发现乔立回来了,但转身寻去,却无法获其踪迹......男主究竟有没有释怀,再次回到女主身边呢?就留待观众自己去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