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除了调皮,除了对书感兴趣外,还有一样东西,对我有莫大的吸引力。那就是100元的人民币。也许源自于百元大钞的颜色和图案,很多时候并不太明白那是多少钱,意味着什么,但就是喜欢。想拥有,感觉特别爽。
记得我们家盖新房。家里来了许多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都来帮忙。我一个人怀揣着很多张百元钞票,看着白花花的钱,心里感觉洋气极了。那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劲,让我情不自禁地向一个熟悉的人,曾经负责给我们小孩打预防针的可爱医生炫耀起来。医生见我一小孩哪来那么多钞票,那时大家都并不富裕,他感觉到事情不妙,就找到了我老爸,揭发了我兜里有许多钱的事实。
随之而来的事情就是我被狠狠地揍了一顿,施刑者自然是我老爸。因为我偷偷地从他皮夹里拿走了钱。从那以后,再也不敢去翻别人的包包衣兜。每当看到有包包放置于我面前,都会有意识地躲远一点。不是当心自己会顺手牵羊,压根就不会做那种蠢事。而是那次偷老爸钱挨揍的经历太刻骨铭心。以至于只要见到别人包包都条件反射地离远一点。
更有趣的是,上小学时,对金钱的认识和概念非常清晰。上学了,渐渐地就有了自己的零花钱,而我却异常的节约,很少买零食,基本都是存起来的。而我有个比我小两岁的邻居小女孩,是单亲家庭,母亲在她两岁时就离家出走,改嫁他乡。她跟父亲一起生活。别看她人小,可她特别爱打扮和买东西。自己没有零花钱,就经常来向我借钱。我在什么情况下会借钱与她,至今我也没想清楚怎么回事,那时的我居然懂得放高利贷。我们约定,今天借一块钱给她,一天后还我是1.1元,如果一周后还,便是1.5元。我们俩认同了这个约定,并真的执行了。可往往她还不起我钱,总是延期,那么又加上延期费。没还清时又借钱,这时利息就更高了,可我还是会借给她。实际上最终我是本息无回,做了亏本买卖。她根本就没有零花钱,就算有少许她也不会还我,或者承担高利息。结果是她赢了。把我的零花钱花了不少。看着她条件不好,我们又是小伙伴,就不再要回钱。
从小可看出我的金钱观。特别仁慈,虽然我喜欢拥有钞票,但在友情面前,我会情不自禁地选择后者。至今似乎还是这样,钞票再诱人,在我面前,总会输给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