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位卑言轻,刘光第屡次提请重审的案件,总被权贵阻挠,最终不了了之。有一次,刑部长官要求他在案件中“枉法”行事,刘光第断然拒绝,就此得罪了上司,升迁之路举步维艰。
长久下来,秉性耿直的刘光第难免忧形于色,却又不得不谨言慎行,将一腔孤愤埋在心底。
本就内向的他,变得更加地孤僻。在刑部的十余年,竟有不少同乡同僚,连他的名字都不知晓。
除了性格原因,光第不喜应酬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囊中羞涩。
刘光第的官职是“候补主事”,并无实缺,因此俸禄微薄,每年仅五十余两。这点银子要在京城维持一家的开销,实在捉襟见肘,全家的生计主要仰赖家乡的多方接济。
尽管吃着“百家饭”,刘光第的生活依然十分拮据。一来他子女不少、家庭开销比较大;二来即便再清高自持,有些官场必不可少的“人情往来”也难以完全避免,比如年节对师门的赠礼、接待同乡亲友、应付同僚的婚丧嫁娶,等等。
可即便如此,他在官场中的整体口碑仍偏负面。连远在老家的族叔都来信提示他,称“同乡十之八九与他不睦"。
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外表孤僻、不谙世故的小京官,心里却藏着一颗“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