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婆婆需要住院静养一周,所需费用我们出了四千多块,然后我婆婆自己出了两千块,和她的朋友借了两千块了。
因为小孩没有人照顾,我公公就从老家赶过来照顾小孩了。
之后出院我婆婆让我公公把住院的费用还给我们了,但我公公带的现金不够。
我婆婆把公公留给她的钱给了我,就先还了一半。后来,我想了想又还给她了。
之后婆婆还要买药呢,给我之后她用什么钱。
但他们非要给我,还说剩下钱等我公公回老家和包工头要了工钱再给了。要买药的钱不够,就再和人家先借了。
我就觉得搞得好麻烦啊。
我们也不急着用这个钱,何必搞得这么急吼吼的了,搞得好像要催钱一样了。
最后他们说现在有钱还我们,以后他们老了没钱看病再让我们垫钱了,就不会还了。
我觉得理解出现了误差好吗?
我的想法就是不要分批次给了。等过几天他和包工头要到钱,手头宽裕了再说了。也不是一笔巨款了。
现在我婆婆还要买药,就先留着买药了,不要给我了。不然钱不够,他们还要给人家借吗?到时候人家指不定说儿子媳妇不给钱给你们吗?看病又要给我们借钱。
我老公还说我爸妈这么做挺好的,说我想太多了。
为啥还个钱这么麻烦,真的是我想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