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让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有序运行起来?
我的建议,终极的做法是由政府管制房屋租赁行为。由于涉及到民生最迫切的“住”即安居的问题,我认为政府管制房屋租赁行为十分必要。在不违背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最有效的办法是建立业主直接出租和有政府代为转租两种做法并行的制度。其中,业主直接出租应该向房屋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政府代为转租,具体做法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街道房管科专门设立代为转租的业务,二是组建官办性质的房屋中介公司。业主自行出租并报请备案、政府管制房屋租赁,其最大的好处是从源头上治理过分群租的行为,消除剩下的隐患。其次,房屋出租甚少有人会为此纳税,这也是贯彻我国税法的有力手段。
我的这个想法乍看起来有点极端,细想起来却似乎有某种必然。因为住房这个问题是在是特殊,从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走向上看,长期的结果就是政府的管制,否则问题永远得不到根本上的解决。但是这个做法一刀切的太大,阵痛也太大。所以我又有了下面这个想法。整治北京市的房屋出租市场乱象,症结在于中介公司。其他的不说,光是小广告这一项就觉得应该好好整治整治。中介公司还存的问题就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巧立名目收取承租人费用或克扣押金的现象严重、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殴打清理街头小广告的环卫人员、中介公司往往改变房屋原有格局过度拆分出租导致安全隐患等等。
要整治中介公司,第一步就是要提升其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化经营。针对这个问题,我建议实行房产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对符合资格的人颁发资格证,只有持证的人员才能上岗。无证上岗应该视同医生、教师无证上岗一样,并由其任职公司承担相关后果。
第二步,中介公司的每一次租赁交易都应向房屋主管部门报请备案。对于社区层面来说,一旦出租房屋发生各类案件,就能马上联系到承租人或者业主。同时也方便流动人口管理。
第三步,建立中介公司责任包干制度。把与房屋出租密切有关的一些责任问题的初级责任包给中介公司。比如承诺不改建群租,要是中介公司私自打隔断群租出去,出了问题第一责任人就是你中介公司。
第四步,建立中介公司向房屋主管部门汇报的制度,实现规范经营。中介公司到底有没有在按规范做生意,有了这项汇报制度,他们多少会受到制衡,不敢肆意妄为。
其实与房屋租赁直接有关的就是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流动人口该怎么管理,一时不好说。但是把中介管好了,一定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有所帮助。
我一个以前的同事认为应该针对流动人口制定管理政策。她具体是怎么想的,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深入交流。不过,我认为流动人口因其流动性而存在巨大的管理难度,但是中介公司是有固定场所的。也许两个方向的工作都不能放松。如果想要一个规范有序的首都房屋租赁市场,是时候下大力气整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