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里离我家大概有两小时的路程。
我一般很少去那里,除了去看看地里玉米的长势。
那里住了一户人家,傍河,家门口种了许多甘蔗。像紫竹林。
河大概有六米左右的跨度,深浅就不知道了。石头扔进去,溅起一点水花,紧接着就被无声地吞没了。
这户人家只有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住在这里。是苗族人的打扮。女人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皙,大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挺着,虽有几颗雀斑,却为她增添了些许魅力。孩子大概有四五岁,是个小女孩,长得很可爱,散着头发,说话奶声奶气的,让人心生亲近之感。距这里向前一千米左右的地方,河水有一个六七米的落差,向后几百米的地方,河水就落到了一个洞口里,从大山中穿了出去,那里形成了一个幽幽的水潭。她们居住在这荒无人烟之地,几乎没有被人发现的可能。这对她们来说,这里是净土,是乐园。
我那时单身,对性这种神秘的东西有着无与伦比的渴望。我知道我这是到了娶妻的年纪,我尽量做一些农活分散自己的注意,释放自己的荷尔蒙。我是从都市里回来的。我不太喜欢都市里的那股子味道。每个人为了生活奔东奔西,使出浑身解数去生存着,每个人为了利益勾心斗角。我回来大概已经有五年了,每日我就写一些东西聊以自慰。我喂了一头黄牛,买来的时候两个月大,现在已经从一只小牛犊变成了一只性格温顺的大黄牛。它是我在这人间的唯一陪伴。
村里几乎没有人家了。最近几年城镇化的风已经吹到了我们这边,她们都奔着富足的生活离开了,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几辈子的小山村。还有几个老人固守着这里。有一个老人是我大爷爷,他老人家的孙子与我平辈,所以我叫他一声大爷爷。大爷爷经历过大炼钢铁,文革,是老一辈的人物。他把许多的事情都看透了,早年间还出去讨过生活,在村里算是顶富足的一家。他祖祖辈辈都居住于此,他自己也在这里生活了他的大半辈子,这里是他的根,他离不开这里。他的儿子前些年在城市里出了意外,是从工地上的架子上摔了下去,当时就血肉模糊,扔下老人一人走了。我时常去看望老人家,和他说说话,抽抽烟。
我那天去地里看看庄稼,看看庄稼的长势,顺便也就赶着老黄出去吃吃草。
仲夏时节,草长得特别茂盛,都要绿出油来。满山遍野的野花盛开着,各种不知名的野草散发着清香。阵风吹过,心里都要飘了起来。我把老黄拴在一颗小树上,放心地往我的田地上走去。有点远,我走进一条两旁长满了沙树的小道,慢悠悠地消失在了老牛的视线里。
玉米秆子争相着往上窜,叶子肥大,穗子在阳光下透着金黄,整块田地散发着喜人的清香。我贪婪地嗅着,准备挑几个嫩的回去煮了吃。我喜欢几种吃法,整个煮了,透着玉米的糯香味,咬上几口,满口的清香;还可以烤着吃,这个就比较讲究了,一不注意就烤焦,难吃透了,像吃进了满口的柴烬;还可以炒着吃,这个味道还行,最好是熬着碎肉吃,肉香遇到米香,简直绝了,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
我把几个挑好的放进包里,手里拿了一个,准备留给大黄,它也好这口,随我。
我走过沙林,望向栓大黄的那棵树,一下慌了。大黄没了。这些年一直有一些人来山里打猎,大黄会不会叫这群人给弄了去。杀千刀的。我冲向拴着大黄的那棵树,仔细看了看树。树皮被磨出了一道圈,露出里面的绿色来。周围也没有它发狂的痕迹,绕着树的这一圈没有了一点草。我总算放下了心,它这是受了这满山的清香的刺激,自己去找吃的了。它这种时候总是表现出了惊人的智慧,会自己解绳子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没有把绳系紧,但我觉得老黄是个有灵性的动物。
我得去找它回家了。
我寻着老黄的足迹走了去。它真能吃,沿途都是它吃过的痕迹。不过它也挑,有些草它是不吃的。它走的都不是人能走的路,它是牛嘛,怎么走人的路。我笑了笑。我穿过一米多高的草丛,因为看不到脚下的石头险些滑倒。找到它看我不教训它。还有一些灌木丛,长得能有两米多高,长得是密密麻麻,像是一团被猫蹂躏过的线团。我只能弯了腰,像牛一样地在这片地里转来转去。地上也全是草,还有野花,我这时候既害怕又兴奋。这让我回到了小时候,这些花草的异香飘进我的身体,唤醒了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我怕这里面待着蛇,她们喜欢这里的环境,里面充满了各种食物,是它们的天堂。我发誓我找到老黄后好好对待它,希望蛇老友们好好对我。
我一直不相信这世界上存在桃花源那样的地方。我跟着老黄,看到了世界上真有桃花源一样的地方。
此为所写的一个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受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