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第二篇:
改过之法:
第三,须发勇心。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吾须奋然振作,不用迟疑,不烦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与抉剔;大者如毒蛇啮指,速与斩除,无丝毫凝滞。此风雷之所以为益也。
具是三心,则有过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
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强制于外,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人在疲惫时,容易生出冷漠与暴躁。人在拮据时,容易变得狭隘与计较。人在快乐时,才更容易拥有包容与乐观。所以很多时候,所谓性格,并不是一个人固定的品质,而是他所处状态的外显。所以人要修心,也要修自己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