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饭的经典台词:“婶子、大娘,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小时候老家要饭的很多。端个破碗,拄着根棍子。背着行李或者破口袋,挨家挨户乞讨。
给半个窝头,一块红薯,或者一碗剩饭,要饭的就千恩万谢。那时候谁家粮食都不多,不是天天吃馒头。但是多数人都给一点儿。你告诉他:今天没有了。人家也不说什么,点点头,转身去下一家。
有的老太太还要聊两句:“哪的人啊!”
“俺是献县的。家里遭了水灾了,大娘,行行好吧!”
那时候还上小学,没出过远门,但是对献县这个名字印象深刻,因为每个要饭的都说是献县的,后来才知道献县地势低洼,是滞洪区,经常发大水。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后,粮食不紧张了,但头几年还能看到要饭的。有人说献县人要饭成了习惯,冬季农闲的时候就出来要饭。要来的馒头晒干后带回家喂猪。
我觉得不太可能,我见过他们大冬天住在机井房或者废弃的窝棚里,老家离献县近百里,要一袋馒头干带回去,太不值了。
再后来农村就没有要饭的了。政策宽松了,出去打工干点力气活,也比要一口袋馒头干儿强。毕竟要饭要放弃尊严,一口一个婶子大娘。
要饭的到了城市,就不叫要饭的,叫乞讨者,因为人家不要饭,要钱。
城市乞讨者也不用放弃尊严。找个行人多的地方,盘腿一坐,前面放个铝盆儿,搪瓷茶缸或者破帽子,行人不放下点零钱,好像倒没有了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