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拎着一沓子材料,冲进了打印室。
已经有两个家伙待在那儿了,对着打印室的那台“劳苦功高”的机器干瞪眼,小刀立即明白了:机器又罢工了!
两人见小刀进来,还很客气礼貌的解释说,这台机器有毛病了,值班的已经在修了。
小刀这急性子,看这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眼瞄了一下那台比较新的机器,心下想着,这机子又不是摆设,现在不救急,什么时候救?于是,操弄起来。
要说现在的机器就是好,智能得很,只要认识字,大抵都能搞起来,果然,这机器的印刷速度,那是刷刷刷的快啊!几十页的材料,屁大的功夫就完工了,爽!
“谁让你用这机子的?”
背后飘过一声冷冷的质问,小刀陡然的心虚了一下,不过瞬间又直立起背脊,轻飘飘的扭过头来,“我让我自己用的。用完我会登记的!”小刀故作镇静。
“你有什么权利用这台机子?”
值班的那家伙似乎不想饶了小刀。
“怎么不能用了?公司哪条法令宣布不允许用这台机子?买回来不就是让大家用的吗?有速度快的不用,让等着修旧的,不是故意耽误工作效率吗?我干的难道是假工作?真是奇了怪了,还不能用?难道只能让你拍领导马屁用?”
小刀发完飚,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两二货盯着那傻瓜,愣在那儿……
果子从法律专业毕业后,一直待在一家法院上班,不过还是个没编的临时工。
果子轻易也不敢告诉人家自己是学法的。用那些法学老师讲课的笑话来形容:别人知道你是学法的,就会来问你,我这儿有个案子应该怎么办啊?你说,等等,让我去翻下法条!剩下的,你懂的了,只有嗤之以鼻。所以果子一般只能略懂装不懂,或者老老实实提前说不懂,但可以帮着咨询。
这不,又有个亲戚给果子来电话了,问他是不是应该认识个把有声望的大律师,给亲戚朋友介绍下。
果子认真的问他是什么样的事情要打官司,他可以给他介绍个做律师的同学,既是当地人,也方便。亲戚只问他认不认识大律师,还要正儿八经学法律的律师。
果子心里这个酸痛啊!人家十几年都是个律师,当然是正儿八经的法律学过来的,难道我们都学的假法律?果子觉得对不住同学了都,因为自己的信誉低,捎带着连同学的能力也遭到了怀疑。
果子就不明白这些人怎么想的,好像你学法的、在法院的,就一定能立即辨明案件是非曲直,就应该认识许多人,甚至有些都搞不清,法院的不就是律师吗?
他们哪里懂得,即使是法院的,也是术业有专攻的,并不是什么案件都手到擒来。实际生活处理案件,比不得试卷做题那样按套路来,总得有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对待吧!
至于认识人方面,社会关心如此复杂,地区差异性又大,哪儿有什么整齐划一的评价标准?别说不认识人,就是认识人,出于职业操守,也不能随随便便就介绍吧?
亲戚朋友们一般见到果子这样答复,都会冷笑,挂断,然后四处散播:呵呵,就他那两滴水,我在家看看法制频道也比他强,一副不肯多事的样子,下次别找他了,有个鸟用!
既然马克思都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果子从此以后,也只能当自己是个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