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笔尖上的猫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No,我若安好,才是晴天。
这是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这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
一路的成长旅途,鸡汤盛行。差点被灌输了做人就要做一个好人的概念,随时要有“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精神。滴答滴答,秒针带走我们年幼时候幻想的童话跟憧憬,给出了一个锐化了的视野,愕然了吧,真实到有点不好看。
小学课本里“赖宁等的小英雄事迹”,长大后看了觉得……汗颜。也许课本当时教育的本意是歌颂小英雄们见义勇为的忘我精神,但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同,性格、心路的差异,导致的认知和感受不一样。就像我那会儿,看到“英雄事迹”这类伟大事件的反应是:浑身起鸡皮。牺牲?不,内心里我是本能地拒绝。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中也删去了其中关于“见义勇为”的叙述,将原版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改为了“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摘自百科)
孩提时代的我还曾经暗地里羞愧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因为我要是看到危险的意外事故,我铁定用尽全力掉头跑啊,我要活下去。要不然,世界再美好,跟我一毛钱关系木有。现在看来,我只是本能的“自爱”。
我这点贪生怕死的特质,家人倒是挺欣慰的,因为我无师自通的“怕死”,另一个角度却是很好地保护了我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儿,可以去做,力所不能及的事儿,就放弃吧。小时候的我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但是我知道办不到的事儿,我不会去勉强自己。
面子算个啥,生命才最珍贵。
另外,自爱跟自私,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自爱,是对生命的尊重,我们得先爱自己,才有资本去爱别人。自私,是只爱自己本身,不爱他人,不管他人。这是本质上的区别,绝对不能偷换概念。
见过某些极其自私的人,多数是男的(不是偏见,不是偏见)。他们对于所有的事件,大到人生规划,小到添衣加饭,永远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对他没利益没好处的,坚决不干。谴责他人甚至亲人对自己不够好,却从不反省自己的行为,完全忽略这世界是个圆的真理。随时随地,他们都像一只炸毛的战斗鸡,竭尽全力,为自身的自私行径进行各个角度的辩护。
也见过某些傻里傻气的乖宝宝,多为女生(不是我,不是我)。她们对自己要求苛刻,不知疲倦为他人付出,或许她们以为自己做出的努力甚至牺牲,会激起对方的内疚或感激。但是人啊,本性贪婪。当对方习惯了她们的好,哪天她们累了、病了做不到那么好的时候,就会被谴责、被嫌弃。
是否觉得有点可笑,是真的,不要笑。所幸,资讯发达的今天,一致性强的理念很快就被广泛传播,大家都在不停歇地学习,这思想领域与时俱进的更新换代,必定会逐渐淘汰掉一些不符合当下“自爱”理念的旧观念。
人只有真的痛了,才会懂得放开。像是手里死活握着的那个杯子,当滚烫的水倒了进去,太烫了、太痛了,自然会松手。没有放不开的人和事,只有放不开的执念。
好好爱自己,不要对自己太苛刻,真的,这世界上有且只有一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