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花开

        我幼年的时候,老家在一片果园中。几百年的老树,每到春天依然繁花满枝:冬果梨,香水梨,面蛋蛋,红梨,枣树,富士,国光……以及红香蕉黄香蕉等等。它们是春的信使,一夜沙尘暴过后,第二天满世界便有了香香的花草味道。各种薄薄的杂花,粉红的,雪白的,淡黄的色,像不涂胭脂的小姑娘。花瓣渐浓,数不清的鸟雀在里面跳跃,吵醒更多的花骨朵,引来蜜蜂和蝴蝶。

       老院的大门上是满清时候的老匾,院墙外通向后面马路的是两排大大的椿树,据说是树王,一个蚂蚁都难觅,就这样撑开一个西北寻常院落。几颗最粗壮的树下,羊圈和猪圈依次排开。临近路口的小屋里,住一条大白狗。它的名字就叫“狗”,好像跟我同年出生,戴一根丈余的铁链子活了近十六年。它有许多朋友,鸡鸭鹅羊猫兔,以及它们的后代,它们后代的后代。我跟它生活了许多年,还是没有和它成为朋友。直到上小学,每次看见它的时候,我还是会小心躲开它用铁链和爪子在地上画出的清晰国界。我一直觉得它很牛逼,很有威仪,所以我一直很坚定地认为它是嫌我辈分小,所以不想跟我玩。它宁愿和动物玩也不想和人做朋友的这种个性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很欣赏它。狗主要负责治安和警戒工作,闲暇的时候就在自己的王国里散步,春天在太阳下眯眼,过年在爆竹声里自学美声,咆哮声随着黄河水消逝在岁月里。

       果园往南延伸出去,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稻田自西向东,沿着黄河往下游走,共分为十三个区,许多是作为原兰州军区后勤部的农田,由劳改犯来打理。阡陌纵横的水渠和星罗棋布的池塘就杂列其中,池塘里满是芦苇野草和野花。水蛇,野鸭,天鹅等在里面出入游弋,偶尔会有小小的乌龟在泥土中爬出。一到冬天,收割过的稻田和池塘水渠都被冰覆盖起来,我就全副武装,穿上棉衣棉鞋,带上羊毛手套,口袋里揣着木头制作的陀螺,拿上鞭子,抱着爷爷做的冰车,来到我的乐园,和小伙伴们去高草茂密的池塘,点着一簇一簇的枯草取暖,然后在池塘上凿开一个冰洞,无数的鱼便争先恐后的攒聚一起呼吸。我们脱掉手套,跪在冰面上用双手去捧,捞得满载而归。

       冰河解冻后不久,绿色便会由远及近的延伸到脚下,最后覆盖果园的地面。黄中带白的嫩草牙儿中间,有我们最爱吃的野菜。小孩子们管它叫辣辣。树林也随即开花了,蜜蜂和长翅膀的蝶啊蛾啊都出来了,花丛中住进了蚂蚱,蛐蛐,还有蚂蚁,螳螂等等。家里那群土鸡就天天去骚扰扫荡一回,然后夜不归宿。五六月间稻田插秧,泥地里增添了绿油油的秧苗,苏醒的青蛙开始彻夜合唱,像许多小龙女在喊杨过:呱儿,呱儿……泥鳅从泥里钻上来,蜻蜓也出生了,红的黄的绿的,大大小小地,在傍晚遮天蔽日地觅食,翅膀在夕阳下闪耀金光。只要你竖起指头,它们就会争先恐后地飞来站在上面休息,并且睁大了复眼跟你对视,那么温顺,等你动念要捉时,它便振翅,盘旋着离开。

       开始正式掏麻雀是在小学的时候。每天最期待就是放学,然后把装着思想品德的小书包顶在额头上,在学校门口排队。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走出校园,左转过一座桥,看着老师转身离去,便跟小伙伴们向着农场的废墟飞奔而去。草又深又长,蜘蛛在里面拉网,藤蔓植物和牵牛花缠在树上,乌鸦和啄木鸟在树顶聒噪。我们在倒地的颓垣中间搜索鳞次栉比的瓦片,踩着另一个小伙伴的肩膀去墙缝中摸索。我最多的一回摸到过三只麻雀,我们管这种头很大的麻雀叫“大头”,那三只大头被我养了不到三天就死了。有一回下完雨再去摸的时候就断绝了我这辈子摸麻雀的念想——我摸出一条蛇来,当时吓尿了,仰天摔倒,镇定下来后跳起来想跟它交个朋友的时候它却不见了影踪。蛇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留下了一个吻痕,细刃一样的牙齿在我的甩动下精准地切出一条弧线。直到现在还可以看到那条白色而明亮的印记。幸亏没毒。有了这次亲密接触,我开始对蛇很感兴趣,再长大一些的时候我在刀背岭上和蛇皮沟里捉了上百条蛇并为它们拍照,其中有一条响尾,一条白电杆。

       厚厚的日历很快被撕剩下薄薄的一点,农历八月一到,就是中秋时节了,果子的香味就弥漫开来。园子里和院子里,大片的葡萄变了颜色,雾蒙蒙的小颗粒开始变得晶莹剔透,苹果和梨子渗出油光,呈现各种色彩,墙头的枣树成为我每天傍晚必定要去的巢穴。我跨在最粗的枝头,握住头顶的斜枝。挑选最大带着黑色的枣子,然后眺望金黄的稻田和淡青的远山,山下是云带一样蜿蜒的黄河。

       仿佛古老的水墨国画一样,记忆中一条路从稻田之中笔直地延伸出去,夕阳下农场的犯人收工后排队归来,羊群鸭群也悠闲地往回走。听得见羊群中母子互相呼唤的咩咩声,缠绵亲切,像母亲的呼唤一样。我也是一只小羊羔罢!就是眼睛不够大,毛不够长罢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这样想。农场的广播会在傍晚准时响起,怀旧而古老的音乐有着那个年代独特而浪漫的气息,以及充满了未知神秘的力量,让我这样一个小孩的心变得湿漉漉如同褪水的河床。

       多年以后,每当我再次听见悲怆的琴声或是空旷的咏叹调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在一瞬间掉下泪水。似乎与生俱来的脆弱敏感,容易渲染。我退回去再次听着这声音,看着天边残霞幻化,连母亲叫我吃晚饭的声音都没有听见。我试图理清究竟是什么使得幼年的我不高兴,每天傍晚对着夕阳发呆。

       后来稍微长大一些的时候,第一回离开山沟沟,在北上南下的绿皮火车上,在异国他乡的山野中,在灯火阑珊的陌生城市里,我多次邂逅儿时的感觉。悱恻,还是伤感,剪也不断,欲理却乱。直至现在依旧无法释怀。我从辞典中翻出来一个词语:乡愁。它让我从幼年起就开始怀揣那样浓烈的情感,那样深沉的爱意,从记事起故乡的风情就在我的心底留下一幅速写。

      十一岁我搬镇子上。

      其实距离老家也就十多公里。镇子上有座大山叫太白山,大山内有道著名的高岭叫做刀背岭。其中荆棘密布,野草丛生,悬崖上野鸡成群,峭壁上鹰隼独卧,它散落在石头上长长的羽毛,既能蘸着墨水当笔写字,又能扎出诸葛亮的蒲扇出来。一入秋我便开始期盼下雪,有了积雪就可以捕捉野鸡野兔了。宁静纯洁的雪后山谷,有风吹过的时候,草茎上的积雪会掉落,这个时候,发现动物的足迹是最快乐的事情。

      雪后的山里,积雪中的席草像一个老人,静默地守侯。动物的足迹像画里的小溪一样伸向山谷。跟着它们的方向在猫儿刺丛中寻觅,不时地可以看见兽的毛和粪便,会知道进入了谁的领地。

       捕野鸡我是在行的。用牢固的绳子绑好几十个活结,将两头固定,绳索周围撒上谷子。隔日再去的时候,就会有毛色鲜艳的野鸡挣扎。我曾经养过好几只,引来许多伙伴的羡慕。

        草丛中往往有兔子的洞穴,点燃一把火,烟便从另一个出口散开。守侯在另一边,等野兔在慌乱中窜出来,就可以追赶它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中逃跑。我记得清楚,有一回抓住过一只小兔子,哭的厉害,又给放回去了。后来城里人来了,他们骑着四驱车和摩托车,用双管的火炮猎枪,将一车一车的野兔和山鸡运出大山,直留下那只瑟瑟发抖,流着泪的小兔给我,一直到现在。


       在大山里一个人走,很容易就丧失听觉。万籁俱寂,耳朵里只有狺狺的声音。寂静场造成幻觉,你会看见死去的人走过来,会看见坟墓里面的东西。我可以通过尘土的痕迹在山脚下准确地掏出一窝蛇来,然后看它们四散游走;有的时候能看到一只接一只的蝙蝠,倒悬在石头的缝隙中睡觉,油黑发亮的体貌有柔顺光泽。山坳中草深的地方有五色斑斓的大蜘蛛,网上有昆虫的残骸,身上有长长的绒毛,红绿相间的身体像一件艺术品,小崽们密密麻麻紧贴身体。它静静地将自己陈列在网上。网罗过往,编织大山的寂寞,静观花草枯荣。翻开山间的石块,便有青色的蝎子和黑色的蜈蚣爬动。我看着它们的走动,想象它们是如何生活的。蝎子在星光下捕食,或者牵住恋人的手私语,背着自己的儿女奋斗。为了生存,简单的杀戮带有技巧性每夜上演。作为大山的原住民,它们什么都不讲不抱怨,只是重复着日子。有再多的苦再多的累也只是自己知道。它们是我们的榜样,是知足常乐的载体,是默默奋斗的典范。

        进入少年时代,夏日的诱惑渐渐来自于黄河,三伏天里冰凉的河水绝对有杀伤力。河水流速很快,要游过去并不轻松。家门口的河段有几个码头,靠渡船连接两岸交通,马达的突突声,伴随着风吹过稻田和树林。我们通常从第一个码头跳水,在激流中畅游漂流,在最后一个码头处上岸,然后再乘船回来。河汊间有小岛,草丛茂盛,近河的地方淤积了厚厚的细沙。游得累了,便在河滩上躺下来享受日光。天空深蓝,白云慢慢变化,散失。云层有时候会遮住阳光一阵,然后又挪开身体。有水鸟掠过水面,偶尔点一下水面降低自己的体温。

       想吃鱼的时候就自己打。从市场上买回1×15米的粘网。一端拴上大点的空塑料瓶,另一端系上长长的绳子,把网小心地理好,在河弯曲的地方下水走向河心。水深至脖颈的时候便将网从带浮瓶的一端慢慢放开。当时候的绳子放完,便上拉着绳索。顺着河水转过河湾,就可以收网了。这时候周围不能有杂草,收的速度一定要慢,把网一点点叠起来,套在网孔里的鱼便一条条出现。大多是鲇鱼,鲫鱼,如果幸运,还有黄河鲤鱼。若有兴致和时间可去码头垂钓。钓竿不必专业,市面上的长竹竿即可,去梢后打孔。渔线可选韧性好点的细线,钩得大号的,将两根铁丝连一起的钩子绑在一起,在钓钩处系一小块重点儿的东西,以平衡浮标的浮力。饵可以用蚯蚓,先在果园中湿地上随意挖些泥土,便有蚯蚓在里面。想钓大鱼就得专业点的钓具,饵选老鼠。小田鼠也好捉,晚上用小型探照灯做电源,引一圈细铁丝,打上干木桩,缠上塑料,将铁丝绕于其上,高于地面5到10厘米即可,周围撒上米粒或者黄豆,次日便有痉挛的小鼠。

        垂钓最好傍晚,洄水湾处水流会形成旋涡,河畔有岩石嶙峋,钓竿插入岩石,双钩上饵投入水中后便可在一边等候。总之便是有耐心的等候。鱼钩大,倒刺便厉害,一旦鱼儿咬定就不可能轻易挣脱。洄水处有大鱼,我便钓上过几近一米的大鲇鱼。

       满载而归后,便自己动手洗剖。生鱼片必须要一盘,鱼头熬汤,其它烧烤。点一小堆白杨木烧制的木炭——有手臂粗的干木,锯成小段儿,烧透以后埋在地下,用的时候取出。点燃后扇一小会就会着起来。就一点啤酒。鱼脊呈现金黄色时,便是最佳。就一点啤酒,肉如同豆腐一般爽口,稍微带点甜味儿。那时以后,再到外面世界,无论什么鱼,都不如自己捕捞过的好吃。

       这是肯定的。每个人都会固执地占有一些记忆,我们会觉得那时的花才是花,那时的鱼才是鱼,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追寻我们已经丢失的过往,或一段充满乡愁的记忆,或一段不曾牵手却刻骨铭心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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