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五节 利以贯之(序言)

“义利之争”

墨子思想的基本特征,无外乎一“利”字耳,此亦为儒家与墨家之根本区别。在墨子看来,万事之根本非“义”也,“义”并不如儒家所言的那般神圣,万事之根本乃“利”也,而“义”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它能给天下带来利,亦即“义可以利人”。

孔子在面对利与义的问题上,主张以利服从义为前提。

但在墨家看来,义与利从来都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统一的,也就是说对人有利的就是义,对人不利的就是不义。

墨家的这种观点,其实有点接近于:对人民是否有利作为判断是非标准的现代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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