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最好的年纪,爱过一个人。
那年我16岁,爱上了师妹淑芬。
我在镇上最著名的志强网吧当网管,她在隔壁的志强服绣厂做缝纫工。因为是同一个老板,我便叫她师妹。她没有反对,彼时她正沉醉于83版的射雕英雄传,黄蓉也有个师兄靖哥哥,但凡美人,总要有个师兄的。
我说在我心目中,她是我的师妹岳灵珊。她不同意,她说岳灵珊是坏女人,她不喜欢。如此,我便只有含恨划掉令狐冲的身份。
同何淑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镇中心的甜甜西饼屋。我的兄弟——帝皇首席形象设计师——Tony(托尼)吴的三婶的表舅家的堂哥的表妹的邻居Lily在甜甜西饼屋当首席助理,Tony吴的奶奶想早点抱孙子,便到处请人提他说亲。于是约在了甜甜西饼屋。这很好,Tony说,既可以吃到高贵的西饼,也可以考察下Lily的工作态度,看看能不能担得起全镇第一形象设计师夫人的称号。
Tony拒绝了家里七大姑八大姨的跟随请求,点名只带我,张二狗眼光比你们都好。他这么说。我听到这句评语又喜又怒。喜的是终于有人认可了我的眼光,怒的是TM老子现在江湖名号杀马特1号的火少,在网吧谁见了我不要尊称一声火爷,QNM的张二狗!
Tony连忙安抚我,Lily王也会带一个闺蜜来,听说是大美女!如果兄弟我嘿嘿嘿,到时候你也嘿嘿嘿……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嘿嘿嘿。
Tony吴没有骗我,Lily王的闺蜜的确是!大!美!女!我对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就想啪啪啪。然而遗憾的是,Lily王本人长相实在委婉,圆圆的大脸上镶嵌着两个小黑葡萄似的眼镜,琼鼻上遍布着可爱的雀斑。一张口,前天吃什么的都能闻出来。当然,没有人敢细闻。Tony张了张口,想说些场面上的客套话,却哇的一声吐出来。Lily王嫌恶地捏住了琼鼻,她的闺蜜淑芬却帮我一起,抬起Tony扔到店外。就这样,我们结下了深刻的革命友(爱)情。
淑芬后来告诉我,见到我的第一面,便被我所打动,那一头灿烂的红发,如一把鲜艳的红拖把矗立着,在风中自由的摆动。满身个性的银链子,性感的破洞裤(我自己剪的),大大的倒钩耐克鞋,无不彰显着这个风一般男子的独特品味。我赞同了她的观点,这头发是我的好兄弟Tony帮我设计的,他是镇上最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并告诉她,有红色拖把头的人有很多,像我这么优秀的,有且仅有一个,毕竟我是杀玛特家族驻幸福镇一号扛把子——江湖人称火少的火少。
我和淑芬有着相同的品味。她爱听the legend of Phoenix,我刚巧设置了自由飞翔当手机铃声。她看小四,我也爱抬头45度角,看着明媚的阳光默默流泪。“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骑着爱马牌电动车,淑芬幸福在后座抱着我,油门拉到最大,如一道闪电划过这黑暗空间。
那一刻,我感觉拥有了全世界。
那天星期三。早晨。阴天。刚通宵劲舞团的我,正在收拾网吧满地狼藉。淑芬找到我,沉默的看着我的“鸡冠头”。两支烟的功夫后,她说,她要去广东了。家里工资低,表姐在广东打工回来,带了好多钱,爸妈便要她跟表姐去挣大钱。我问她,你自己想不想去?淑芬便哭了。我知道她想,像她这么美的人,小小的幸福镇是留不住她的。有个陈医生曾经说过,“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我从来没想过私有她。
后来我们吻别。她说她出去做几年,攒了嫁妆就回来。我说我会等她。
然而她再也没有回来。我想过去找她,却又爱上了别的女孩。
我们都没有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