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 关于本书 ·——

1950年夏天,凯鲁亚克在墨西哥城开始了《在路上》的写作。显然,开端并不令人愉快,严重的痢疾让这个28岁的年轻人的英俊面孔时常扭曲,他需要大量的大麻与吗啡让自己舒服些。我时常怀疑,凯鲁亚克是坐在马桶上,用一架丑陋的打字机开始他的灵魂流浪之旅的,而卫生间里充满了大麻烟的烟雾腾腾。整整的三个星期里,在一张长达二百五十尺的纸卷上,凯鲁亚克打出了没有空格、没有眉边、甚至没有标点的文字。这种畅快的气势似乎只有痢疾与大麻的共同作用才能带来。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在路上》可以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和弗·斯科特·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列为美国的经典作品,被视为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承诺的小说。《在路上》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 关于作者 ·——

杰克·凯鲁亚克,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洛厄尔,父母为法裔美国人,他是家中幼子。他曾在当地天主教和公立学校就读,以橄榄球奖学金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结识爱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和尼尔·卡萨迪等“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大学二年级退学从事文学创作,并辗转于美国海军和商用航运公司等处。1950年,第一部小说《乡镇和城市》出版。1957年的《在路上》问世后,他成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跻身二十世纪最有争议的著名作家行列。他还著有《达摩流浪者》、《地下人》、《孤独的旅人》和《孤独天使》等作品。1969年10月21日,凯鲁亚克在佛罗里达圣彼得堡去世,享年47岁。

——· 本书金句 ·——

1.真正不羁的灵魂不会去计较什么,因为他们的内心深处有国王般的骄傲。

2.在路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3.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4.我在黄昏的血色中踽踽独行,感到自己不过是这个忧郁的黄昏大地上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5.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不过没关系,道路就是生活。

6.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

7.所谓的胡说八道,都是内心最真挚的想法,只是未加修饰便说了出来。

8.别去多想,烦恼往往会随之而来。别去忘记,美好会渐渐流逝。记住就好,美好和烦恼总是成长的一部分。

——· 核心内容 ·——

一、1947年夏天,第一次旅行;

二、1948年圣诞,第二次旅行;

三、1949年春天,第三次旅行。

一、1947年夏天,第一次旅行

一路搭车,遇到以不同方式怪异着的同路搭车人;从高原上下来,踏上了科罗拉多的大平原,空气如烤炉里传来的一般;上路之后抵达第一个目的地丹佛,见到友人,听说迪安最近偷了一辆车,每天以90迈的速度开着玩儿,并且为了迎接萨尔的到来,他特意安排一个姑娘陪他过夜玩耍;过完夜,萨尔一边兴奋地同姑娘计划着日后可以一起做的许多事情,一边决定好两天之后即是离开的日子。短暂停留后,萨尔继续往西去了。

以一个彻头彻尾穷光蛋的形象一路向西,路上免不了小偷小摸,打苦工做零活儿,分分钟就是一个奇谈。突然想起来萨尔“上路并不是为了作家积攒素材攫取灵感”的说辞,我觉得是骗人的。比如身无分文单凭一张嘴去泡妞撩妹这样的事情,不写个故事他是不是傻?除了在丹佛被安排的小妞之外,萨尔在去往洛杉矶的巴士上还真撩到了一个漂亮小妞。竟然同在一辆巴士上!错过今宵再无他日的良机之下,萨尔进行了一系列简洁快速的心理活动。在洛杉矶落脚之后,他带姑娘开房去了。后来他跟着姑娘去了墨西哥,爱上了姑娘不久前生孩子离婚的那个小村落,决意要同姑娘在此共筑美好人生。未遂。原因是:要!上!路!

返程,回到纽约阿姨家,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回家第一件事是吃光冰箱里所有食物。

我妈起床看着我,用意大利语说我“可怜的小赛尔瓦托。”“你瘦了,瘦了,这些日子你都到哪里去了?”我穿着两件衬衫和两件毛衣。我的帆布包里还有两条破烂的裤子和破旧的格条帮平底凉鞋。我阿姨和我决定用我在加州给她寄得钱一个新的冰箱;“这是最后一个场景中萨尔身上的,一路上的旅程造成的饥饿感——他已经身无分文了;最后他只能吃咳嗽糖——由旅途造成的饥饿在与家的消耗的必要关系中存在着。而我的看法是对家的消耗,也是由一种特定的渴望驱动的,这种渴望是上升到美国阶级结构:“我们家的第一台电冰箱。”他在路上赚了点钱寄回家。这让他能够给阿姨买到这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的象征物,而他也很高兴能这么做。这不完全是女人在男孩在外时做的事。男孩们想要派,他们想成为流浪汉因为有一种从家里滋生的饥饿感;饥饿感在家里得到满足,也是由家里滋生的。我还要提醒你们小说里厌女症部分——这在我们读小说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到——一部分的厌女症是和这种消耗性的气质相关联的。

二、1948年圣诞,第二次旅行

一年之后,萨尔和迪安再次于纽约见面,迪安同第一个闪婚的姑娘 Marylou 离婚,但是依然疯狂地对她着迷,只是他的着迷对象又多了另外一个姑娘 Camille。面对自己选择的无厘头生活,他说: “I just go along. I dig life.”

两人一起上路了,继续由东向西。这一次迪安成了主角,一边挥霍别人的生活,一边玩弄自己的激情,当他们再次站在天边边的三藩市热土上,萨尔终于被惹毛燥了,老子不跟你玩了。回家!在巴士站挥手同迪安和同他一样魔怔的 Marylou 告别时,他们想要分一点他准备的从西一路向东的口粮三明治,萨尔差点要爆炸啦。滚!没门儿!我们再也不要再见面了!回家!

三、1949年春天,第三次旅行

耐不住平淡生活给予的绝望,萨尔一早醒来跑到一个有钱姑娘家,借了一百块钱,租了辆车,第三次一路向西。到了三藩市,直奔迪安去。

凌晨两点敲门。迪安全裸出镜,对萨尔的到来表示由衷地兴奋盎然。此时疯子乙的合法妻子是已经徘徊在崩溃边缘 Camille。两人合计再一次出行,主题是狂欢与畔道。此次旅行截止在纽约长岛,并没有成功实施偷渡意大利泡妞喝酒周游世界的计划。 

此后这样的上路,由东向西的往返,还有两次。你也许会像我一样期待颠覆与平静在同一刻的安然显现。

很显然,主人公迪安是一个注定的流浪者,他的父母在颠簸的车上让他降临到世间,而接着成为一个年轻的囚徒,他是个必须凭借不断地奔波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人。迪安的野性与自我无疑打破平静生活的尖刀,令人感到无比畅快——“迪安的智慧更能给人启发,也更为完整,绝不故作斯文、令人乏味。他那种越轨的‘劣迹’甚至也并不招致愤懑,被人鄙视。那是美国式的欢乐对人生持肯定态度是情感的疯狂发泄,具有西部特征,犹如西部吹来的狂风,发自西部草原的一曲赞美诗,令人感到清新”。而“我”,萨尔,一个作家,一个在内心深处潜藏着躁动不安气质的家伙,迪安的出现则将这种躁动不可阻挡地激发了出来——于是我们上路了,带着无限的憧憬。那些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姑娘,陌生的性,未知的冒险,这些或许可以给厌倦的灵魂提供归宿——“在旅途某处,我知道会碰到姑娘,也伴随着幻想,会发生一切的一切;可在途中,我准会大有所获。”

从东部到西部,再从西部到东部,拦住那些呼啸而过的货车、卡车、轿车还有公共汽车。尽管我身无分文,但是我一定要去一个地方,我有体力可以付出。迫不及待地寻找途中的姑娘,或许我们可以相互慰藉,性是如此让人着迷,不是吗?还有那些稀奇古怪的朋友们,我们莫名其妙地碰到了一起,我们都热爱漂泊,因为我们不愿意被束缚起来。丢掉一切无聊的担心,让本能的需要占据我们的心——“迎着社会现实冲刺,渴望面包爱情,不要因为这事或那事而顾虑、担心。”

尽管《在路上》已经与三十年前那一代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它肯定还触及了之后一代代青年们的共通情感。即使像我这样的社会主义好青年,我还没有机会成为物欲横流的一代,对于爵士乐也没有多大的兴趣,至今也还不会开车,更没有魄力去打破现实社会的枷锁。但是,迪安、萨尔、邓克尔,这些家伙让我心驰神往,他们体现了反抗生活的勇敢,对于希望的追求。而这一点似乎也正是我们所缺乏的。但同时,我们也是一群虚伪的崇拜者。在路上,除了要蔑视外界给你设定的规范外,还必须勇敢地挣脱出内心世界的软弱与安逸。当我和朋友可以大段大段地背诵书中的章节时,却谁也没有勇气真正体验在路上的感受。我们身上的中庸性,妨碍了我们对于自由、对于生命的极端享受。我们驯化的教育背景,我们生命意志的软弱已经注定了,我们只能在对“在路上”的憧憬中度过青春时光。

放纵的确需要勇气。或许偶尔,我们可以在梦中看到自己,在一辆超过一百英里的车上,与一个面部模糊的姑娘疯狂做爱,直到第二天需要洗床单为止。当然,我希望在梦醒之后,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

撰稿人:小强大人

讲述:杨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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