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同学在上海,半年前买了一套房,最近忙装修。
前两天她忽然问我——
夏夏啊,我最近刷信用卡买家具家电,还付了装修尾款,刷了大概七万多,只还了两万,剩下的打算慢慢还。
昨天一查账单,发现上个月光利息就1200元,吓死了。
我在考虑股票割肉还钱了...
我听了有些奇怪,你这是分了多少期吖,利息怎么这么高?
同学发来一个呆萌的表情——
没有分期啊,就直接还了一部分,没全还~~
这就难怪了...
一.
我刚写这个公众号时,提醒过大家,如果你信用卡刷了一大笔钱,又一时半会还不清,尽量去分个期。
千万别学我同学,先还一部分,剩下的慢慢还。
因为银行会收罚息,而且特别的“霸王条款”。
一般来说呢,罚息是每天万分之五,欠一天就收一天的息,直到你还清为止。
有人说,看起来很合理啊,我觉得OK。
naive了吧...有一部分银行是这样的,挺厚道。然而大部分的银行,是这样收利息的——
你这一期信用卡花了多少钱,就按多少全额收利息,而且是从刷卡那天就开始计息了,没有免息期。
这意味着什么?
举个栗子:
我刷卡刷了五万块,然后我按时还了四万九,剩下一千块没还。
按正常思维,银行应该按一千元收我利息吧,不不不,它是按五万元来收的,每天万分之五,从刷卡当天开始算。
一直收到我把一千块还清为止...
结果就变成了:
我明明只欠着一千块,但每天要被银行收50000*0.05%=25块钱的利息;
就算我宽限期过后一两天,就把钱还清了,利息也要按几十天来算(从刷卡那天开始计息);
真是,高利贷也没这么狠啊...
但是银行合同里就敢这么写。而且你不是全都打勾同意了么?
合法有效,你能咋滴?
我原以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陷阱,但现在才发现,像我同学这样的人,可能才是人群中的大多数...
晕乎乎的就被银行割了韭菜。
二.
听我说完这么一通,同学也是一脸冷汗。
她本来是打算按一年时间,慢慢还清这笔钱的。现在一看,只要钱一天没还清,她每天都要交近40元的利息。
一年至少要给银行一万三千多块钱呐...
想想就很酸爽了。
同学很愤慨的说——
分期时,一看跳出来的手续费,就知道“好贵啊”,但按全额收的利息却不显示,这防不胜防啊。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没人能治治银行了?
还真有人较真。
三.
两年前,有个央视主持人,也被坑了。
他刷卡刷了一万八,自动还款时余额不足,欠着69元没还清,结果就被银行收了317块钱的利息。
主持人是主持法制节目的啊,当场发飙,把建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取消这个不合理的条款。
我真盼着他赢,但是...过程非常之曲折,他花了两年多打官司,结果也不是特别如人意。
法院和了一手好稀泥——
两次打官司,法院都判决——银行“全额计息”的条款是合法的,有效;
但是呢,欠69要还317元利息,这个有点太吓人了,所以银行也要适当减免一些。
最后判决银行退还250多块钱,结案了。
我觉得,主持人肯定内心是很遗憾的,自己浪费了两年多的时间,压力重重。
难道就为了这三百多块嘛?
结果,霸王条款至今未改。
但不管怎么说...感谢主持人李晓东,至少我们再遇到类似情况,也有现成的案例可循。
可以试着撕一撕了...
我在他微博里看到一句很喜欢,分享一下: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共勉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