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 | 鲁特琴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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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月•微型小说主题人物创作第二十期;春风花草香 兄弟


阿什打开音乐教室的门时,蒙特已经到了,他不算高大的身躯缩在椅背里,眼上的睫毛在半开的窗户内侧微微颤动,他抱着一把鲁特琴在那里弹奏。

微风拂过,那声音让阿什感到陶醉,阿什又瘦又高,刘海贴在额头上,背着一个黑色布包,满头大汗地坐下,然后他开始了自我介绍:“我叫阿什,是安盛高一年F班的学生。”

“蒙特,一年A班。”蒙特眼睛都没有抬,这么说道。两个人就算是认识了。

安盛中学是二巷镇的重点中学,阿什撞了大运考上这学校,对他而言已是神赐的礼物,所以再不奢求什么,被分到最差的班,也不在意。都是毕业了便会去从事其他职业的,不会是正统的诗人。于是一下了课,就跑到音乐教室来,在所谓的社团练习乐器。

16岁的冬天,他驻足在乐器店铺前挑选生日礼物。

蒙特在他身旁,给他挑选了一把骨笛。

“你家乡的乐器,是这种质感。”盘在手上,蒙特带着探究的目光打量着。

“可是,我更喜欢的是这个哦。”阿什举起了一把鲁特琴,说道。

不知怎的,便买回去了。也许是因为蒙特有天说,如果没有人和他一起弹,也许久而久之,就要回去了吧。阿什并不擅长鲁特琴,他本来是想吹笛的,那是他家乡广而传之的乐器。弹鲁特琴,是因为自己的愿望,还是蒙特的影响,时至今日,也无法分清了。

回去,阿什自然知道他要回去哪里。A班是写诗很厉害的人才会去的班级。在那里的学生,都是依照优秀诗人的标准去培养的,毕业之后的他们都会成为诗人。在他们所处的地方,诗是主业,掌握诗句的人便掌握了自己的人生,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阿什长在一个地头蛇的家庭,靠拳头说话便是真理。他一直搞不懂,拆合组装的语句到底怎么好了,矫揉造作的诗歌,就能让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不是很荒谬吗?

直到蒙特送他生日礼物,随那把骨笛附上的还有一首诗。

你的目光投掷远方

不应为他人驻足

我在地底深处追寻光明

从你眼里看到我不曾有

无与伦比的信仰与虔诚

他看到了。

那是第一次,阿什读懂了一首诗,他把它收藏起来。到了学校去练琴,他把骨笛和鲁特琴都带上。喜欢乐器的不仅有他们,还有其他人,升上了高二,学弟学妹们也多了,阿什便把乐器借给他们用。

大家都说,阿什是个废柴。演讲比赛因为紧张,牙齿咬到舌头,四肢抖得要命,拿了倒数第一。与蒙特一起苦练的鲁特琴,在乐器比赛里,也第一轮就淘汰。诗歌写的更是一团乱,但不是倒数第一,只是平平无奇罢了。他的一生好像已经望到了头,即使身处高中,也过早地迷茫起来。

而蒙特不同,他的成绩即使在A班也名列前茅,算数和诗歌课全都轻松掌握,他的鲁特琴也登峰造极,早就斩获全镇乡地域的各种奖项,他的父亲还是二巷镇的治安官,也希望他能从诗歌起步,继承家业。

治安官和地头蛇,优等生和废柴生。任谁都知道,这样的友情不过是度不过春秋的蟪蛄。阿什更是明白的,他只是珍惜着两个人撑起整个社团的时光,语句化成音符,便从口中流出。他突然写起诗来,还将它们用欢快的乐声唱起。

蒙特倚在窗前休息,那歌声便传到他的耳中,阿什唱起歌谣,鲁特琴在他的手中被拨动琴弦。简单的音律,如同春风一般直来直去。阿什眼中的光芒就从蒙特的眼里涌现了。歌声停止时,他才恍然惊醒,那心灵深处的共鸣和振动,不灭的光线一般,往他心灵的门扉冲去了。写诗与琴声,明明从未在这活动中找到打开心门的钥匙。他情不自禁地弹起来,鲁特琴发出悠扬灵动的音符,阿什跟着唱了起来,那些源源不断的,从他心底的诗句便化成了歌词,伴着音律翩翩飞翔。那些为了拿高分而矫饰夸张的诗歌,那些无法传递他内心声音的语句,经过阿什的调子和嗓子,变得清澈炙热,像火一样席卷吞噬了一切的黑暗,自此内心只剩下同样的清澈炙热。

某一天,阿什怀着谨慎的大胆,轻轻试探地发了问,“如果我们组吟游诗团的话...”

“好。”没有片刻的犹豫,但这已是蒙特深思熟虑的结果,热情带着他疾驰,毫无停滞的理由,两人的眼睛里便都充满了光。

那是阿什人生里第一次,发现创作字句是无比美好的事,也是蒙特第一次发现,弹琴还可以那么的热闹。

那就是一切的开始了。


吟游诗团巡演带来的热情达到了顶峰,大家紧随旋律的声音共鸣摇晃,那时,台上的阿什和蒙特对视了,在那音乐声中,就像从前的少年推开了门,而另一位抬起头来,目光交汇的瞬间,命运的齿轮便转动起来,那是能够撬动世界的,属于音乐的杠杆。

有人问起阿什与蒙特的初逢,那情谊何以跨越数十年,仍坚不可摧。

“那家伙啊...”转口而出的,却只是失去姓名和身份的称呼。相比友情,更像是兄弟吧。毕竟如果不是那样,又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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