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唐代
四 唐代兵役制度
汉唐都是兵农合一制,只不过汉代的是“全农皆兵”,而唐代是“全兵皆农,把武装集团同时变成生产集团,每个军人都要种地。从历史上来说,唐制似乎要比汉制好,因国土广,人口多,全农皆兵反而会变成有名无实,只要使军人坐食饷粮,安逸无事就够了,这种兵役制度叫“府兵”。
郡县下面另化一个军事区域就称为“府”,唐代称之为“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只有上等、中等户口的人才有资格参军,当兵人家的租庸调制是豁免的,不过此外就没有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须由军人自办。唐代共有六百到八百个府,有四十到八十万人的军队,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力生产。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分配在政府附近,其余分配全国各地,而山西和其他边疆地区又相对多一些。
府兵是二十岁才开始服役,每个府兵须到中央宿卫一年,其余时间都在本府,耕田为生,而于农隙操演。当宿卫的叫做“上番”,正如汉人所谓“践更”。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的,宿卫一次得五番、一千里的七番、一千五百里者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外十二番。计番数,可以平均到中央上宿,劳逸结合。
在中央直辖有十六个卫,每卫各设大将军,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唐代的将领是不问政事的,只分勋阶,故武官又称勋官。勋官有勋无职,因此并不干预政治,而自有其尊荣。但是后来府兵制度也失败了,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当宿兵的府兵,其家庭经济是很殷实的,在唐太宗时,皇帝自己还经常与他们在宫廷习射,政府看得起自然就光荣。但后来天下太平,这些人也就不再受关注,而常被要去当苦工,受人践视。
第二:在唐初,府兵打仗阵亡的,都会第一时间呈报中央,同时准备好赏恤到他家里慰问,这样在精神上有无尽的鼓励,但后来政府还是松懈疏慢了,导致人心渐渐失去。
此外,虽然军人有勋阶,但没有实职,有时政府还要派他们去服力役,因此勋位在身,不为荣反为辱了。且本来府兵打完仗就复员,后来便没有复员了,需要长期戍边,没有再愿意接替了。因此唐代府兵制度逐渐垮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