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谁是独行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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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加【品】故事小说伯乐联合征文第三期,非村主题:孤勇。

正文如下:

“小二,给我来一间上房。”一名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走进茶馆,站在大门边上对着店小二喊了一声。

店小二微微弓着身子,快速迎了上去,笑着说道:“客官,真对不住,您看,今天客满了。您要是喜欢安静,我帮您安排在大厅靠里的位置,那个屏风后面的一号座位行吗?”

彪形大汉环视了一周,“嗯!”一声,径直走向屏风。

彪形大汉方才落座,一名面色白皙的青年不请自来,坐到了彪形大汉的对面。

只听面色白皙青年说道:“兄台,今天听风茶馆已没有其他空位,只得叨扰了。来跟你拼个桌,今天这顿我请了。”

彪形大汉说道:“拼桌没事,但却不用你请。”说罢,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

面色白皙青年笑了笑,手一翻凭空出现一锭银子,只见手腕轻轻一抖,那银子“嗖”一声,幻化成一道白线,飞了出去,轻轻落在了不远处店小二手上。

只听面色白皙青年说道:“小二,茶要铁观音,其他的茶点挑最好的,尽管上。”

“好咧!一号桌上齐十八全样——”店小二大声吆喝了一声,声音响彻整个茶馆。可别看这店小二的这一声吆喝,仿佛是往后厨的方向喊,却脸朝着大厅,妥妥的是喊给在座所有食客听的。

原因嘛,自然是希望其他人也来一套十八全样。

彪形大汉见面色白皙青年已经付了钱,也不再矫情推脱。更何况他的内心之中,对面色白皙青年这手化力为绵的内劲更是赞叹不已,便做了个请坐的手势,说道:“单凭兄台这手内家绝技,在江湖上能出其右的恐怕屈指可数。行走江湖全凭一个缘字,一个座位而已,有劳兄台破费了,在下铁墨,请上座。”

“哎呀,原来是铁墨兄,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在下风千花,今日得见兄台,三生有幸。”脸色白皙青年听到是铁墨,满脸笑容地拱手回礼。

彪形大汉见是风千花,原来微笑的表情瞬间增添了几分亲切,二人立马开启寒暄模式,然后为了谁坐主位的事情,推来推去,推让了许久。

原来铁墨和风千花二人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独行大侠。不论是朝廷上,还是江湖上,名声那是响当当的,若真要给二人排名,妥妥的前十,至于谁排名更靠前,各有各的说法,不分伯仲。

但若单单从风评来看,风千花更胜铁墨何止数筹。

在江湖上,风千花劫富济贫的英雄事迹是人尽皆知的。他平时虽是独行,但不论走到哪里,也不论见到哪个贪官或者恶霸不顺眼,便会寻机杀了他们,并将他们的钱财散发到贫穷的百姓中。

他发出的财物包裹里,每次都留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风千花”三个字,于是“风千花”这个名字便一传十、十传百,天下皆知了。

当然了,对于劫富济贫这样的事情,弱者和贫穷者是万分拥护的。但有钱人却畏之如虎,巴不得官府能够早早将风千花绳之于法。

可官府那些衙役根本抓不住风千花,反倒是有几任官员对外贴了悬赏告示不久后,这些官员都被风千花一一杀了。至此,倒也没人敢主动招惹他。

风千花和铁墨二人正在寒暄之时,又传来一个声音,道:“二位兄台,茶馆客满,特来相扰一二。”说完,将一锭银子塞在一旁的店小二手里,接着说道:“十八全样来一套。”

铁墨做了个手势,开口说道:“这位兄台太过客气了,今天这桌费用,你旁边这位风千花兄弟已经付过了。”

上官羽云脸上满是笑容更加灿烂几分,说道:“原来是风千花风大侠,久仰久仰,在下隐贤山庄上官羽云,一直想拜会阁下,苦于俗事缠身,没想到今天恰逢其会,实在是一件大喜事。”

若论江湖上的名声,上官羽云丝毫不弱于面前二人,甚至名次还更靠前。

最终,铁墨和上官羽云以风千花付了钱做东为由,让他坐了主位。

风千花、铁墨和上官羽云三人相谈甚欢,如同久违的兄弟一般。仅仅小半日时间,三人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默契、从默契到产生了生产力,就差最后的仪式——“桃园三结义”了。

原来大侠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是很接地气的。

正如林清玄在《人间有味是清欢》中提到“茶,是为了友谊而存在世间的;最好的茶,则是为了知味的人存在世间。”

人世间的我们,到处找好茶,花功夫,浅唱低酌,“不也是渴望着与知味的人对饮吗?”(后半句来自《人间有味是清欢》)

知音难寻,难寻知音。

可声名赫赫的三大高手,今日于听风茶馆会面,恐怕不仅仅是听风、喝茶、聊天、交友那么简单。

席间,上官羽云外出小解。

“上官庄主,平沙落雁给您见礼了。”

上官羽云听是平沙落雁,笑着微微抬手虚扶,说道:“雁大侠初次见面,便行此大礼,我可不敢受啊,折煞老夫了,快快平身,快快平身。”

当然了,在江湖上行走,安全是第一要务。遇到有人行礼,特别是与这个人关系并不是非常好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受礼的人并不会与行礼的人直接身体接触,以免遭到暗算。

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抬手虚扶,仿佛凭空生出一股气团,将行礼者的手臂托住,这时候行礼者就顺理成章地直立起身子,完成了行礼。

平沙落雁见四下无人,轻声说道:“久闻上官庄主举事在即,今天鄙人特地赶来,正是要为庄主助上一臂之力。”

上官庄主说道:“雁大侠若能来小住,鄙庄当然蓬荜生辉,庄中事务自有庄客负责,怎敢劳烦雁大侠帮忙办理庄中事务。”

上官羽云自从建立山庄以来,广交天下朋友。之后数年,随着结交的朋友越来越多,便以结交的朋友都是天下好汉为由,将山庄取名“隐贤”。江湖上,一些关系不错的人都称上官羽云为隐侠。

可隐贤山庄为什么有个“隐”字,这涉及到隐贤山庄一直密谋的一件大事,这件大事与华夏正统有关,也是中原百姓的心系所在。

面对平沙落雁的态度,上官羽云毕竟是“老江湖”了,哪能随便有个人来,什么阿猫阿狗的,说要“共举大事”,就贸贸然让他共举大事的。

平沙落雁笑道:“哦,我倒是差点忘记了。临行前,我兄弟给了我半张灵符,交代我,让我遇到庄主时,一并将灵符递上,我这便将灵符取出。”说完,手便往怀中伸去。

上官羽云见状,面上不动声色,但却暗暗提起内劲,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见平沙落雁取出半张熟悉的灵符时,便放下半个心来,从自己怀中取出半张灵符。

两张灵符合二为一,严丝合缝。

上官羽云轻声说了一句:“天下正统。”

平沙落雁接道:“反清复明。”

“哈哈哈,雁兄弟,我是日盼夜盼、早盼晚盼啊,今天终于把你盼到了。”上官羽云大笑着迎了过去,与平沙落雁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短短几句话的时间,上官羽云换了口气,把“雁大侠”换成了“雁兄弟”。

毕竟“大侠”二字并不是人人都当得起的,上官羽云刚才不认识平沙落雁,称呼他为“大侠”,并不是平沙落雁真的是什么“大侠”,纯粹是一种称呼。与今天的“先生”“小姐”“美女”“帅哥”的称谓类似,根本没有含金量。

而现在,上官羽云称呼他为“雁兄弟”,那是“真兄弟”了,今后是要一起干大事的。

平沙落雁说道:“我大哥还有点事情,事情办完后,便会赶来。”

“好好好,雁兄弟一路辛苦了,里面请,里面请,里面请。”上官羽云亲热地拍着平沙落雁的后背,往听风茶馆引去。

唐达成曾说:“具有大勇者风度的人,雄伟非常。他的气节浩然于胸,世俗庸见不能使之屈合,淫威暴力不能使其曲躬,而以磊落坦荡的所作所为成就一代风范,这才可称之为大勇。”

金庸老先生也在他的小说中提出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想必上官羽云就是这样的人吧。他敢于在满清几乎统一中国的前提下,组建队伍,竖起旗帜,喊出“反清复明”的口号,为大明正统而奋斗。

听风茶馆一号座。

上官羽云笑着要为铁墨和风千花介绍平沙落雁。

但风千花一见到平沙落雁,猛地站了起来,说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平沙落雁今天你跑不掉了吧。”

平沙落雁脸色大变,正待往后退去。

上官羽云说道:“风兄弟,这位雁兄弟是我请来的客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哼!能有什么误会?”风千花冷哼一声,继续说道:“平沙落雁杀了人,我朋友委托我将平沙落雁绳之以法,我追到半路,被他走脱了。今天遇到了,定要将其拿下。”

上官羽云拱手说道:“风兄且慢,给我一个面子,让雁兄弟说清楚可否?”

风千花正待要出手,见上官羽云有意维护平沙落雁,心道:上官羽云不知跟平沙落雁什么关系,待听一听再做打算。

风千花和上官羽云三言两语,不过数息之间,情况便有了转圜。平沙落雁的内心,从一开始的犹豫是否要跑,转变到想跑,再转变到留下看看,内心一波三折。

平沙落雁虽说留了下来,但是还是半个身子踏在圈外,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上官羽云转头看着平沙落雁,说道:“雁兄弟,没事,你是我请来的客人,今天有我在,定要竭力护你周全,你不用害怕,把事情前因后果说出来,若确实做得有违道义,理亏赔礼,钱亏赔钱。”

刚才风千花说得明明白白,平沙落雁杀了人。现在上官羽云轻轻巧巧地说理亏赔礼,钱亏赔钱,好像也说得过去,却也好像说不过去。

平沙落雁听后,心下略安,向着风千花行了一礼,说道:“风大侠,这个事情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又何必插手?”

“哼!没关系?什么叫没关系?”风千花不屑平沙落雁的解释,继续说道:“去年六月初七,你奸污杀害了太湖边林王氏,你可知林王氏当时已有身孕?而林王氏之夫外出寻找妻子之时,翻船落水淹死在太湖。可怜林家,在这一年断了根,林老太爷和太奶二人听闻噩耗,当场气死了,也双双西去。”

说到此,风千花剑指平沙落雁,怒道:“你可知你只图一时快活,一夜之间杀人五口,致使林家灭门断根绝种。所谓人间惨剧,伤天害理不过如此,你这十恶不赦的奸徒,人人得而诛之。”

上官羽云听完,转头看了平沙落雁一眼,询问道:“雁兄弟,风兄弟所说是否属实?”

上官羽云多希望平沙落雁不是这样的人,毕竟在他眼中,能够成大事的,都是正义凛然的正人君子,怎么会是这样的奸徒呢?

平沙落雁并不直接回应,而是说道:“既然如你说林家灭门,又能有谁委托你来报仇?此事与你无关。”

风千花说道:“公道正义,人人得而扶之,别说有朋友委托交代,即便是没有朋友交代,我也要铲除歹人,替天行道!”

从现有的法律上讲,即便平沙落雁是凶手,那也只是杀了林王氏一人,林王氏的夫君、公婆三人的死与平沙落雁没有直接关系。

上官羽云对风千花把所有人的死算在平沙落雁头上有些意见相左,但他不想刺激风千花,转头问平沙落雁道。“雁兄弟,你到底有没有杀害林王氏?”

从前后语境上听,平沙落雁已大概率是凶手。但上官羽云仍问了这样一句话,他多么希望平沙落雁回答“不是”,不管这句话是真是假,这样他起码可以为平沙落雁转圜。

上官羽云盯着平沙落雁的双眼,希望自己能够听到否定的答案。

平沙落雁想了想,缓缓说道:“不错,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林王氏正是我抢走的,但是我并没有杀她,只不过她事后,腹中剧痛,自己疼死了,并不是我亲手杀了她的,要怪就怪她体质虚弱。”

“放屁!”风千花大喝道,“放屁!林王氏身孕已有八九个月,腹部高高隆起,你居然还下这样的狠手,真是丧心病狂,人神共愤。”

上官羽云暗暗摇头,暗忱:没想到平沙落雁竟是这样的人,但转念一想,如今要成此大事,正缺人手,这样的小节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此,上官羽云对着风千花说道:“风兄弟,此事既然属实,那是一定要处理的。但目前,有一件事比此事更急、更重要,也更关键。受害者家属一定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经济赔偿,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尽人事,最大程度平复受害者家属的心灵。需要赔偿多少银两,提个数,我上官羽云一力承担。”

听到上官羽云说“一定要处理”,平沙落雁就大大后悔,为什么要来帮助上官羽云?急将腿中暗劲输出,正当要直接逃走时,可上官羽云又说到要帮忙付钱,这样的话,恐怕上官羽云是会维护自身安全,便又暗自卸掉腿中劲力,观察一番再说。

铁墨在一旁听到这样的话,暗暗发笑,但此事涉及另外两大高手,铁墨也不便发话。

风千花说道:“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上官大哥,你这么说?难不成要用钱来买命?”

“不不不,风兄弟你误会了。”上官羽云急忙否认,并接着解释说道,“我出这笔钱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雁兄弟逃脱罪责,也不在于赔钱息事宁人,而在于我个人对逝者的一片心意,也是对逝者家属的安慰和弥补。”

风千花听到上官羽云说了这样的话,心中反复琢磨。平沙落雁是“名动江湖”的采花贼。而采花贼是所有“江湖人”类型中,最低档、最垃圾、最不受人待见的,黑白两道都对采花贼嗤之以鼻。上官羽云为什么会这么维护平沙落雁?

风千花看了一眼上官羽云没有说话。

上官羽云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双手捧着,递到风千花面前,说道:“风兄弟,这张银票是给家属的安慰,有劳风兄弟跑一趟,送到她的亲属及委托人那。”

上官羽云这种递银票的方法既是对风千花的尊重,又用动作说明自己手上没有暗器,暗示风千花只管拿去就是。

“这么多!”铁墨瞟了一眼银票上的数字,心跳猛地加速到第一火箭速度,飞一般离开地球,又迅速掉落到地面,惊呼:这笔钱已经远远超出了赔偿价格了。

铁墨抬头看向上官羽云,并未从表情中看出什么,但是他知道他和平沙落雁关系并不一般,当下暗暗改变了接下来的计划。

风千花没有接钱,而是淡淡说道:“上官庄主这么做,恐怕……”

见风千花语境有变,铁墨心知现在正需要一个中间人给他一个台阶,不能让风千花把话说完,要不这个人情便做不下去了。

于是打断风千花,说道:“上官兄,风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均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如果风兄弟在委托之人原意不明的情况下,收了这份银子,反倒是好心办了坏事。”

铁墨环视了其他三人,继续说道:“不如给各自一段时间,待风兄弟与委托人见面商议之后,再行定夺。当然了,在此期间,上官兄应负责看守平沙落雁,不使其逃脱。待明确了下一步计划之后,不论是报官,或者偿命,或是其他处理方法,上官兄均应无条件支持。”

上官羽云看了一眼铁墨,点了点头,说道:“铁兄弟这个提议最好,我同意。”

风千花说道:“既然如此,倒也不失为一种处理方式。”

平沙落雁虽说名气不如其他三人,但在江湖上也是一号人物。只不过在三位大神级别的人面前,就不够看了。别说逃跑,三人嘴下将平沙落雁的命运,推来推去,或杀或报官,下任何决定,根本不需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仿佛平沙落雁就是一件死物。

刚才,平沙落雁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内心如一万匹羊驼奔腾而过,但背上已是湿淋淋一片。

上官羽云也不回头,说道:“你候在一旁,待我跟铁兄弟、风兄弟聚后,再将你押上山庄,等候发落。”说罢,招呼铁墨和风千花继续落座畅饮。

人世间的事,就是有那么多身不由己,明明是你是要帮人,还千里迢迢赶来帮人,结果被帮的人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把你“留下”了。

就好比现在社会,有的人不敢在没有摄像头的情况下,一个人去扶一个摔倒的人,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

半年后,隐贤山庄山下引贤亭。

上官羽云端起一杯酒,说道:“上次,风兄弟以茶待客,今天来到我们隐贤山庄,自然要按我们山庄的规矩,以酒待客。”

铁墨说道:“亭间一杯酒,众饮无相亲,举杯邀好友,对坐成三人,今天我们三人再次聚首,正好应了李白的诗。”

风千花笑道:“李白这首诗写的是孤独,但是我们好友相聚正是热闹的时候,哪有什么孤独。”

“上次风兄弟独占鳌头,今天,我们来赛酒,看谁的酒量好。”上官羽云笑着举起满满一碗酒,说道:“来,干了!”

“且慢!”铁墨出言阻止,接着说道:“用杯饮则太过小气,不若换成海碗,每人每轮三大海碗,”

“好!这个提议好。”风千花对铁墨的提议表示赞同。

“豪气干云天!好!来人呐,安排!”上官羽云立马同意。

不多时,隐贤山庄的庄客抬来几大坛酒,摆在引贤亭内三人脚边,每人面前摆上五只大海碗,从各人脚边的酒坛中向面前的海碗倒酒。

登时酒气扑鼻,铁墨说道:“好酒!这酒有什么来历。”

“不愧是酒专家。”上官羽云接着说道:“这酒名曰醉贤,将隐贤山中野花采来,配合优质粮食,并用庄中泉水作为原料,确保这引贤酒口感纯净、醇厚。”

“难怪,酒香之中流出清泉之味和一股淡淡花香。”风千花笑着说道。

上官羽云端起一碗酒,说道:“二位兄弟,来,干!”

“吭!”三个大海碗轻轻碰了一下,便往各人嘴上送去,只听咕嘟咕嘟的声音传出,仿佛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喝水。

“吭!”三个海碗碰了第二下。

……

第五碗烈酒下肚,

这种大海碗,盛满一碗就是半斤的量,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上官羽云三人便每人喝下去五大海碗。即便喝的是水不是酒,肚子也没办法承受吧。

“哈哈哈!爽快,再斟酒!”

三轮过后,风千花腹中就像燃起熊熊烈火,体内的烈焰焚烧着他的五脏六腑,酒气借着“烈焰”之力上扬到头脑之中,仿佛一股混沌之感袭来。

风千花微微一笑,催动真气,将酒气吸住,牵引着酒气由丹田开始,以意领至会阴,再经会阴沿着冲脉下行至涌泉穴,从涌泉穴将酒气逼出体外。

此法门乃是内功修炼至顶层时,大周天运行的一种法门,走的是奇经八脉。

运功后,风千花脚下仿佛有一道酒水缓缓流出,将脚下的鞋浸湿,并流到地上。不多时,风千花脚下便多了一小滩水。

风千花笑道:“酒逢知己千碗少,再来。”说完,伸出左手使出真力,脚下一坛酒仿佛有线牵扯一般,乖乖飞到他的手上。

风千花右手中指对着酒封轻轻一弹,酒封瞬间飞落。只见他单手将酒坛举过头顶,向下倾斜浇下,一道晶莹剔透的酒瀑布精准地落入他口中,丝毫没有溅出一滴。

其他二人见状,自是不甘落后,也使出各自绝技,与风千花比试酒力。

再三轮过后,引贤亭中地上已经一片湿漉漉的汪洋,三人见状纷纷大笑。

“酒已至此,我们兄弟三人丝毫没有醉意,棋逢对手,难得难得。”铁墨笑着说道。

“哈哈哈,不错。”上官羽云大笑说道:“不错不错,即便是喝到明天、后天、大后天,将我隐贤山庄全部酒都喝完,都无法分出胜败。”

风千花面不改色,没有半分酒意笑道:“上官兄真能说笑,贵山庄内醉贤酒何止千万,就凭我们三人如何能喝完贵山庄的酒,再来二百个人都喝不完。”

人这一辈子好奇怪。有时候,场面热闹,众人开怀畅饮,大家为了一杯甘醇,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以此验证你我之间的真性情。

有时候端着一杯酒,却不知道该找谁对饮。因此,才有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千古名句。

上官羽云谦虚了一句,说道:“既然我们酒桌上不分高下,不如请到山庄一聚。”说完做了个请的手势,便大踏步跨出引贤亭。

上官羽云不知使用的什么功法,速度极快,一息之间飞出去三五丈,铁墨和风千花对望一眼,施展身法,笑着追了出去。

隐贤山庄坐落于隐贤山上,从山脚到庄门,起码有十多里,一路上各险要之处,均设置有关隘,关隘上有庄客把守。

铁墨一边施展轻功,一边将沿途关隘暗记于心,并写下一首诗,以便于传到山外,诗如下:上山十二里,旋转有六处,关隘有六座,守卫各十人。

但转念一想,如此写诗,万一被其他人截获,泄露了此行目的,那便坏了大事。于是对这首诗进行修改,改成如下:一去三四里,烟村两三家。亭台三两座,二五开满花。

满清入关后,担心汉人反抗,一方面以残酷手段对待反抗的汉人,最出名的就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另一方面派出精英打入汉人内部,视机分化、瓦解、打击地下反抗组织。

铁墨就是这样一个人,领了这样的任务,独自在江湖中行走,深入各种危险境地,临机处理各种急难险重的事情。这么多年下来,铁墨也打出了自己的名号,号称“墨色笼子”。

大约一炷香的功夫,上官羽云、铁墨和风千花几乎同时迈进隐贤山庄大门。

只听两旁庄客喊道:“贵客到——”,声音中夹杂着内力,整个隐贤山庄均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山庄大厅之中,满满当当坐着一大帮人,都是应邀前来共举大事的江湖好汉。

时针拨回到前晚,上官羽云房间,上官羽云和一名魁梧男子看着挂在墙上的地图,一边比划着,一边说着什么话。

一名庄客引着平沙落雁,进入上官羽云的房间,出来后轻轻关上房门。

平沙落雁见状,也不说话,站了半晌,看着上官庄主和另一个人在地图前比划了半天。

忽地,上官羽云转身,见到平沙落雁,笑着说道:“雁兄弟,抱歉,我太专注看这地图了,都不晓得你来了。来来来,我为你引荐一下,这位是我大明朝定国大将军,李佐龙李大将军。”

平沙落雁一听急忙跪下行礼,三呼千岁。

李佐龙受了礼,上前将平沙落雁扶了起来,说道:“雁兄弟,早闻雁兄弟侠肝义胆,忠君爱国,早就想拜会,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上官羽云在一旁说道:“李将军,此事非雁兄弟出马不可。”说完,把平沙落雁引到地图前,介绍情况。

上官羽云指着地图,说道:“清狗入侵,已进入湖南,李大将军率兵保护皇上在此休整。据探子回报……若不尽快将转移,我主危矣!”

平沙落雁急道:“大哥,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吩咐,我粉身碎骨也要保护吾皇安全。”

“好!果然是我大明的忠臣,此事李将军和我都会上表,向皇上为你请功。”上官羽云拍了拍平沙落雁的肩膀,接着说道:“我想你领一队人马,埋伏在这里,阻击清狗两日,只需皇上进入贵州,你就可以撤了。”

“好!”

出兵当日。

隐贤山庄大厅之中,一大帮江湖好汉各自寒暄,有的称呼“大侠”,有的称呼“兄弟”,有的第一次见面,有的有数面之缘,不一而足。但是,他们今天来到这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反清复明,共举大事。

上官羽云缓缓从后厅走出,把身后跟着的李佐龙引荐给在座所有的江湖好汉。

各江湖好汉依着江湖礼数,向李佐龙行礼。

李佐龙回了一礼,说道:“在座各位都是忠君爱国志士,皇上已经知道了各位今日前来护驾,待事成之后,皇上论功行赏,各位便能成为国之柱石,光宗耀祖,流传万年了。”

“谢皇上,谢大将军。”众人异口同声说到。

说完,各自落座,两名庄客来到大厅,将手中地图展开,面向众人。

上官羽云说道:“此刻,皇上正在此处暂歇,这一路清狗从后面追着皇上,同时另有左、右两路分别从两边绕路截断皇上去路。”

上官羽云环视了众人,接着说道:“请平沙落雁兄弟,领一队人马到此处设防,阻击清狗追兵两日。”

平沙落雁起身接令,喝道:“得令。”说完,大踏步退回自己座位。

上官羽云接着说道:“请风千花兄弟领一队人马,到达此处埋伏,阻击清狗左路军。”

“是!”

上官羽云再拿出一枚令牌,说道:“请铁墨兄弟,领一队人马,到达此处埋伏,阻击清狗右路军。”

“好!”

上官羽云发出三道命令后,喝道:“大明正统,岂容清狗窃取,众将军,我们誓护皇上周全。”

众人异口同声地喊着口号。

“誓护皇上周全!”

“誓护皇上周全!”

“誓护皇上周全!”

……

午饭后,各队整队待发。

上官羽云房间,两个人站着说话。

风千花对着上官羽云说道:“不对吧,我的人怎么还没有收到东西。”

上官羽云拱手笑道:“风兄弟,我上官羽云在江湖上号称隐侠,自然是说一不二,答应过的事情一定能办成,此事必有误会。”说罢,从怀中掏出几张纸,打开,递了过去。

见风千花接过纸张,上官羽云接着说道:“风兄弟你看,这是我委托振威镖局送货的回执清单,上面盖着振威镖局的印章。十箱东西和一顶轿子,三个月前已经走陆路出发了。走陆路,多少会有些耽搁,不过看时间,恐怕这几天也会到。”

“好,既然如此,我先行带队出发。”

……

铁墨带着三百多人往西而去,他在队伍后面压阵缓行,铁墨回头看了看隐贤山庄,冷冷笑了笑。

风千花骑马走在队伍中间,看着远方的山峦,面无表情。

平沙落雁带队走在最前,面色凝重,不时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喊一句:“快点!”

路好难,但总要有人走,走在前面的人,需要披荆斩棘,需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也只有他们才是最坚强的战士。

满清以八旗为基本作战单位,人少而战斗力强,除了机动性强之外,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八旗的基本构成。

满清还是女真的时候,以三百人组成一个牛录,五个牛录组成一个甲喇,五个甲喇组成一旗。在一个牛录内,往往是父子、兄弟、叔侄等至亲,这样的军队只要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士兵们便会拿出最高昂的士气,释放出最强大的战斗力。

从东北严寒地区入关,再到中原腹地,再到统一中国,这支军队就是满清最锋利的矛,一击刺穿明朝,实现快速统一。

而上官羽云组织的这支队伍,全都来自江湖,他们平日里主要是独来独往,讲究是的个人武艺高强,什么内劲、外功,什么辗转腾挪。

但是在大军阵面前,这些功夫根本不济事。个人的力量渺小得如同一只小蚂蚁向一个成年人宣战。蚍蜉撼大树,如何能撼动?

更何况上官羽云的队伍,还是临时拼凑而来,根本没训练。真打起仗来,根本不懂得什么是“闻鼓而进,闻金而退”。

江湖人根本没有打仗的概念,只知道往前冲。这些人上了战场,只能成为八旗子弟入主中原的一个又一个军功。

此时,平沙落雁颤颤巍巍地站着,他的身上满是血污,周围横七竖八躺着的,曾经是一起殊死战斗的兄弟。

平沙落雁用一杆长枪抵着地,看着对面黑压压的骑兵。夕阳映照下,平沙落雁满眼都是血色的波涛,他是一块顽强的礁石,他要用自己的身躯去挡住这面前的波涛,去激起那千层浪。

“天下正统,乃我大明,兄弟们,冲啊……”平沙落雁右脚轻踢枪尾,枪身顺势平伸向前,他握着枪,只身冲上前去……

毕淑敏在《一个人就是一支骑兵》书中写道:“一个人就是一支骑兵,你要有勇气。”

对,平沙落雁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支骑兵,一个孤独的猛士。

十年后,某省一处杏花酒馆。

二楼,天字号厢房,临窗坐着一位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他透过小窗警觉地扫描着一楼的动静。他身边的桌上摆着的一个好像鸟笼的东西,这是他的独门武器。只不过他现在还不知道,这个独门武器会在今后的日子里大放异彩,被雍正皇帝赐名“血滴子”。

杏花酒楼对面酒馆,一楼,最角落的隔间里。

坐着一个白须老者,他环视着四周,并没有品尝面前的饭菜。此人正是上官羽云。十年前,他按照李佐龙将军的要求,邀请了一千多江湖兄弟上前线护驾。他以为他能够取得一件大功,然后封侯拜相。但他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枚弃子,一枚用于争取时间的弃子。皇上并没有按照说好的路线撤退,而是南下进入广西。

上官羽云端起一杯茶,轻叹一声,往事在脑海中浮现,铁墨、风千花和平沙落雁带队离开后,不久便来了大批清兵,将隐贤山庄围住,自己从地道脱困不久,整座隐贤山便燃起熊熊大火,直至数十日方熄。

杏花酒馆不远处,一队人马抬轿而来,轿内坐的不就是风千花吗?他的大腿上还坐着一名绝美妇人,正被上下其手。这妇人正是十年前,他喜欢的一名女子。此女子双亲多次反对风千花的提亲,被上官羽云暗中派人灭族,再由风千花出手相救,女子自此跟了风千花。

在大是大非之前,反倒是平日里偷鸡摸狗、男盗女娼的平沙落雁展现出了民族大义,还有那一千多号江湖儿女,他们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数万八旗。

于整个国家来说,埋骨他乡的一千多好汉,仿佛沧海一粟,根本掀不起波浪。

可那一千多号人,却是实实在在的一千多颗种子,在九州大地上深深地埋下了,只待春风春雨来到,便能迅速生根、发芽、抽枝、开花,直至支撑起民族的脊梁。

而种下种子的人是谁?是不是上官羽云?

今天,是上官羽云、风千花和铁墨三人的十年之约,他们已到了附近,至于见不见,他们还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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