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婷半清
1.
读书的时候,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就觉得很满足。偷偷地听着他喜欢的音乐,看着他喜欢看的书,悄悄地坐在操场上,看他打篮球,唯独不敢直视他的目光,甚至不敢和他说话,因为一旦近距离接触,你的秘密就再也藏不住。
于是,他成了你整个青春期的期待和幻想。
长大后,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甘愿为他付出自己的一切,每时每刻都要关注他的情绪,只想看到他的笑容,傻傻地为了他,做一些自己本不喜欢的事情。或许很累,但你甘之如饴。
因为爱一个人,本来就是失去了自己。
我们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我读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陷入了沉思,到底她有多么坚强,才能默默地爱了一生,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2.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13岁的少女,和一个作家R的故事。
13岁的少女父母离异,跟随母亲过着穷酸的日子,有一天,对面的房子里搬来了一位新房客,听说是著名的作家。女孩的好奇心从这时就开始了,她看着搬运工一件件把物品搬进屋里去,有绘画,有雕像,还有很多的书籍。她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女孩想象着对方一定是一个温柔和蔼的老先生。可见了面之后,她震惊了,这位作家风度翩翩,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谁能想到,他才25岁。
也许就是在那一瞬间,作家R成功地引起了女孩全部的好奇心。她开始窥视他的生活,观察他的习惯,趴在门缝那里,看对面的动静,都有什么人来拜访他,她发现,来这里的女人很多很多,有年轻漂亮的学生,有美艳的少妇,但对于一个13岁的女孩来说,她根本不懂这里的含义。
作家R其实是一个风流的男子,可在女孩眼中,他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直接击中了她少女的心,在那一刻,她就爱上了他。
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盲目地、忘我地爱过你,我对你永远忠贞不渝,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
爱情总是神奇的,她爱上了作家R之后,变了。原本中等的成绩,很快变成了第一名,她爱上了读书,因为他有很多书,她爱上了钢琴,无比勤快地弹奏着,只因为她觉得他喜欢音乐,她的衣服变得整洁,干净,因为怕他看见。
事实上,除了那一眼温柔的注视之后,他们再也没有遇见过。少女每天坐在门口,通过门上的小圆孔,窥视着对面房门的动静。
从13岁到16岁,她做过多么傻事,她去吻了他的门把手,捡了一个他随手扔掉的雪茄烟头,她无数次地跑下楼,去看他亮着灯的房间,如果他出门不在家,少女的心脏就像停止了跳动。
这所有的一切,作家R都不知情,他根本不知道,对面的房子里,有一位姑娘,深沉地爱着自己。
她曾帮助仆人约翰去他屋里拖地毯,就这样,她进入了他的房间,看到了他的书桌,看到了蓝色花瓶里的花,只一眼,他的气息好像被少女吸进了胸膛,她的梦变得更美好了。
这一刻,是她回忆中最美好的一刻,但最可怕的一刻也马上来临。
3.
她的母亲,那个战战兢兢的妇人,突然有一天告诉她,她要结婚了,所以她们要搬走了,搬到因斯布洛克一栋美丽的别墅里。
听到这消息,少女一下子晕倒了,她不敢想象没有他的日子,如果没有他,她怎么活下去。可她挡不住事情的进展,很快家里开始搬家。
这是最后一天了,女孩颤抖着,穿好自己的学生裙,走在冰冷的走廊里,每一步都像走了一个世纪,她鼓起了平生最大的勇气,艰难地抬起胳臂,去摁了对面的门铃,然后,漫长的等待过去了,没人来开门,显然家里人都不在。
这个夜里,她没有睡着,支着耳朵听对面的动静,终于,凌晨三点,作家R回来了,女孩多么想冲出去,抱着他的腿,央求他收留自己做一个女仆。可走廊里传来了女人的声音,他带着一个女人回来过夜。
第二天,女孩跟着母亲搬走了,她整个人像失去了灵魂,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
16岁到18岁这两年里,女孩过着自我折磨的日子,她不穿新衣服,不参加舞会,连郊游都不愿去,每天呆在房间里,妄自悲伤。同时,她开始读他的书,每一本,每一页,她都能背诵,如果报纸上刚好有他的新闻,那这一天就像过节一样开心。
她长到18岁了,身体和心理都发育起来了,她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就是回到维也纳,把自己献给作家R,让自己完完全全地属于他。
他的继父很宠她,满足了她要去维也纳的要求,送她到一家服装店里当职员。
一回到维也纳,她就向那栋房子奔去,那里有他的气息。每天下班,哪怕又累又饿,她也会走到那栋房子楼下,期待着能见到他。
终于有那么一天,作家R注意到她了,毕竟她已经变成漂亮的姑娘,他打量着她,以一种好奇的、勾引式的目光看着她,他并没有认出她来,根本不知道她就是对面住着的那个小女孩。
两次偶遇之后,作家R发出了邀请,要和她一起吃晚饭,随后还邀请她去家里坐一坐。她怎么会拒绝呢。她随他一起上了楼梯,走进了走廊。
那楼梯,我在那里倾听你的脚步声,那窥视孔,通过这个小孔我看得神魂颠倒,你房门的小地毯,我曾在上面跪过,那钥匙的响声,每回听到这声音,我总是从自己潜伏的地方一跃而起,你不会明白的。我的童年,我的梦想,我的整个一生都在这里。
他们相处了三个晚上,对她来说这三天犹如在天堂,她能躺在他的身边,听着他的呼吸,抚摸他的身体,她的内心是波澜起伏的。可他却说要去旅行了,送她几朵玫瑰花作为临别礼物。
之后的两个月,她每天去问他回来没有,他没有给她写信,而他房间明明亮着灯。
他只是把她当作自己的猎艳人选,不愿过多纠缠,就像他过去一样,他本就是风流成性的。
后来,她怀孕了,这三天的陪伴使她有了一个儿子,她没有去见他,见他又能怎么样呢?是获得一笔钱,还是获得一些怀疑?她独自一人生下孩子,抚养孩子长大,这期间她受了多少苦,她不愿说。
和他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年他的生日,她都会送他一束白玫瑰,和当年告别时他送她的一样。这么多年,一如既往,他每次生日都会收到一束白玫瑰。
4.
在抚养儿子的这十年里,她委身于很多有钱男人,做他们的情妇,只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条件。也得到过几个男人的真心对待,想要娶她。
可她都拒绝了,为了对作家R的爱,她不愿被婚姻羁绊,她希望自己永远是自由的,这样才能被他召唤,她一直等着。
他们曾在街上,在剧院,在公园里偶遇过,但作家R从没认出过她。
又一个时刻,他们遇见了,她在舞厅里跳舞,唱着悲伤的歌曲,突然她感到了目光的注视,是他,她魂牵梦绕的他,正在看着她,以一种欣赏的,色迷迷的目光看着她,他的目光越来越深,但她感觉到了,他没有认出来,只是把她当作新欢。
他们又共度了一个晚上,可作家R却把她当作了夜总会女人,临别时塞给她了几张钞票,这使她感到屈辱,她一直在试探他,可无济于事,他忘了。他不知道眼前的妇人就是之前共度良宵的18岁少女,更不知道她是暗恋自己的对面住着的13岁姑娘。
就连那位仆人都认出她了,仆人注视着她,惊讶地看着她,也许已经洞察了一切,她把钱塞给了仆人,迅速离去了。
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此后,女人的儿子得了流感去世,女人也一样患了重病,在生命弥留之际,她写信给作家R,把自己这十几年里的爱写出来了。这封信感情充沛,藏着深沉的爱,太重太重了。
作家R读完信,某种回忆浮现了,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女孩,想起一位美丽的姑娘,想起一位美艳的夜总会女人,但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他根本记不清了。
他抬头看到了书桌上的蓝色花瓶,是空着的,这么多年来他过生日的时候总会收到一束白色玫瑰花,而现在是空着的。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都感叹着女人热烈忠贞的爱,她是有多么坚强,才能在没有任何回应的爱情中坚持,念念不忘的,不一定有回响。
《傲慢和偏见》里曾有一段话:将感情埋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