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耻恶衣恶食者”,就是“相”,当然就“未足与议也!”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耻恶衣恶食者”究竟指谁?
朱熹《论语集注》里,就把“志於道”之士和“耻恶衣恶食者”的人当成同一个人了。如果真这样解释,那这个“士”字就没必要了,完全可以变成“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志於道之士“耻”恶衣恶食者,这个“恶衣恶食者”主要是指别人,就是“恶衣恶食”的人,当然也可以指“志於道之士”自己,因为如果他自己就是“恶衣恶食”的人,他自己也看自己不顺眼,也“耻”之,也是可以的。
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清楚了,如果一个人,立志要行“圣人之道”,却把人分为“好衣好食”、“恶衣恶食”两类人,也就是以贫富划分人,而选择以“恶衣恶食”也就是穷人为耻,远离他们,那这种人谈论的“圣人之道”只是羊头狗肉的勾当。为什么?因为他不能“不相”。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本节是紧接着上一节的意思来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这是典型的“恶衣恶食”了,“人不堪其忧”,这里的“人”就是“人不知”的人,就是不能行“圣人之道”的人,他们对这种情况不能忍受,但“回”,颜回,孔子最出名的学生,也是孔子心目中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一个典型,他“不改其乐”,孔子因此给“贤哉,回也!”的赞誉,而且是一句话前后两次。为什么?因此颜回能“不相”,是真立志行“圣人之道”。
必须强调的是,颜回这个“安贫乐道”的典型,并不是故意去“贫”,并不是故意要“恶衣恶食”,也不是如某个历史时期里有的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或者如某些宗教所教唆的故意去苦行,这些都是严重地“相”了,这些都是和君子谋“圣人之道”所必须坚持的“不相”原则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