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享受孤独,但也迷恋圈子

关于孤独叔本华这样说:
把部分孤独带入社会交往中,学会在人群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孤独,不要立即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要太过在意别人所说的话;勿对别人有太多的期待,无论是道德还是才智上;对于他人的看法,应加强锻炼自己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和感觉---这是培养值得称道的宽容品质的一个最切实可靠的方法。


在现实世界中,有人强调: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但又有人说独来独往是一种个性,合群却是一种本能。

有人用不合群与特立独行标榜自己的个性,也有人用人缘好与合群展现自己的受欢迎程度。

两类人都互相对对方嗤之以鼻,水火不容。

你若不是隐于世的苦行者,一般不管你处在什么属性的集体中,都会有这样两种人的影子。比如学校、公司等等。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大家都称呼他大麦,入学时他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冷冰冰的感觉,没透露一点友好的气息,寒气逼人。

平时基本不参加任何的班级集体活动,班级微信群、qq群,他只加了qq群,我想若不是因为要接受日常通知,他可能一个群也不加。

上课、下课、吃饭永远都是一个人,倘若你想和他套近乎聊聊天,那么,很可能你能把自己聊的闭嘴。(我特么和狗聊天,狗也能叫几声有木有),嗯,哦,呵呵·····,把天聊死对他来说太简单了。

私下里同学们议论,普遍觉得大麦太过高冷,讨厌圈子,不合群。提前受到社会价值观洗脑的我们甚至认为大麦以后很难应付生活,结果是同学们都多虑了。

大麦酷爱文字,嗜书如命,书痴程度用“凿壁偷光,悬梁刺股”形容丝毫不为过,考到工科专业对他来说就是个不幸。

四年来,我们大家竟没一个人知道这个冷面侠向某网站投稿无数,在我们还在靠父母养活时,他基本上已经实现了经济独立,集体汗颜。

在就业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毕业季,当大家在为工作疲于奔命时,大麦已经是签约作者了,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依然那么高冷。似乎孤独就是他的好情人,互相享受着。

“优秀的人不是不合群,他们合群的人里没有你”,这句话听着确实扎心,难道圈子里的人竟是这么low,我想也不是吧。

社会是个大作坊,维持它的正常运转就需要各色各样的零件去补充。就像一幅画,只有高端黑未免太过单调乏味,搭配着其他颜色各司其职才算完美。

所以,何必太在意孤独与合群呢,安心做自己就最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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