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协同力吴桂昌,致力于通过财税筹划提升企业家家庭幸福力。今天是2019年3月19日,是每天一篇文章第590篇
今天是阿昌讲税收筹划主题第60篇
【案例】张经理的销售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都逐步壮大了,目前全公司有10个全资子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个亿,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0万元。在该公司,厦门的第一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为主的服务公司,一年应纳税所得为2000万,轻微张总的销售公司提出节税方案。
【解析】在企业分立过程中,更要考虑到整体的税负和优惠政策适用的条款。
【节税方案】目前张总公司可以专注打造第一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其他规模公司的收入和可以并入第一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优惠,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节税后:假设张总公司转出利润部分5000万到第一全资子公司,预计可以为企业节税500万,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的优惠政策补贴,也提升了企业的科研背景实力,提高企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