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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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觉得自己是个比较安分守己的人。比如,开车一般不敢超速、超车;走路一般等红绿灯走斑马线;政府要求48小时核酸我不会等到72小时,哪怕没有去公共场所……总之吧,还是比较遵纪守法的吧!
不过,电频车逆行这事可能真的没放在心上。之前也有被罚款过。通常交警会在一些关键的大一点的路口检查逆行、没有戴头盔。所以,我平时通行的路段哪些路口有交警检查已经非常清楚了。所以,基本上也不会违规了。今天,为了去给女儿的同学送东西,从孩子家门口出来的前面一小段路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路上旁边就是核酸采集点。因为这个路口小,平时一般没有交警站岗,所以平时大伙儿做完核酸就直接骑车过去,从来没有问题。今天,我骑过去,虽然看到对面路口站着两位交警,但全然没有察觉到他们是来干啥的。途中,我还转过头看看,后面一辆电瓶车也紧随其后,心里更加觉得放心了。但是偏偏达到对面路口时,交警把我们两辆电瓶车拦下来了。虽然不情愿,但是也只能乖乖地停住等待被罚款了。
反思了一下,整个过程中,其实我是有很多机会不让此发生的。比如,远远看到对面路上有交警的时候,我应该就有觉察。然后,在途中看到另外一辆电瓶车时,我又放松警惕了。导致最终被罚款,最重要的是存在侥幸心理——这个路上一般不查。明明平时都知道的不该逆行,确又让这样的错误再次发生。虽然罚款金额不大,但却再次提醒我不该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