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左女右 第三章 再喜欢一个人,也得适可而止了

我有句话想说给你听

1.

姑娘,我确实真诚地喜欢过你,想过带你去看每年故宫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线,我曾愿意与你两人独占一江秋,愿意与你郡亭枕上看潮头,铺着红地毯的礼堂,暮霭沉沉的原野,我都曾愿与你共享。

我想象过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同枕共穴,至死不休。

可我现在也确实不喜欢你了,车站年久失修,江南的砖瓦裂了缝,当初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热血已然冷却。

抱歉啦,我们就此别过吧,我的喜欢要给别的姑娘啦。

姑娘,此生勿复见,山水不相逢。

这段话是摘自《摘墙录》钟意的,我至今也不知道这个笔名为钟意的人是谁,但是他所说的这段话,却是的的确确的感动了我。

姑娘,你我此生勿复见,山水不相逢。

今晚,我们就来聊一聊亲密关系里的放弃。

朋友问我,为什么追自己的男生,追了一个月后,突然就拉黑了自己。

我想了一下,电影《怦然心动》是这么说的。

朱莉贝克喜欢布莱斯,很纯粹,也很简单,一眼见你,万物不及的那种。但是布莱斯一开始并不喜欢朱莉贝克。

朱莉贝克抱布莱斯,邀请布莱斯一起保护树,布莱斯都拒绝了。朱莉贝克送鸡蛋给布莱斯,也被他丢进垃圾桶里。

渐渐地,朱莉贝克不喜欢布莱斯了,布莱斯却开始喜欢起朱莉贝克来。

一次,布莱斯再忍不住对朱莉贝克的喜欢,想要吻朱莉贝克时,朱莉贝克跑开了。

哪怕布莱斯的这个吻,是她从小就期待着,要给布莱斯的。而这个时候,朱莉贝克还是喜欢着布莱斯的。

我喜欢你,

虽然我还是喜欢你,

但我不想,已经不想,你在这个时候吻我了。

虽然喜欢你,

虽然我还是喜欢着你,

但是我喜欢了你这么久,

喜欢到我的自尊心都已经受不了了。

我还想,再与你一起上树看风景,

我还想,再一路追你,再抱住你,

我还想,再你背后坐着闻你身上的气味,

我还想,再把自己的初吻给你,

我还想,再送你我家里孵出来的鸡蛋与你,

我还想,还想再与你在一起。

可是,我不会再追你了。

因为,喜欢与爱是从来,都不是单向选择的。我喜欢你,不是为了让你炫耀你多么有魅力,也不是为了让你去与别人以此证明,你是不是缺少人追求的。

更不是为了让你,把我的关心和殷勤都成了一种麻烦和跪舔的。

我喜欢你的时候,你是我的全世界,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你不同意在一起,是你的选择,我也尊重你的选择,可是我不再追求你的时候,你在我的世界里,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既然你的世界,我走不进去,那我也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喜欢和爱,向来都应该是需要相互尊重的。如果一段感情是从失了尊严开始的,那就尽早的结束吧,不对等的亲密关系,说到底,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成年人的世界,我们已经失去了太多,就不要去做当别人眼里的小丑了。

Ok?

公司小黑,每每遇到电脑程序未响应时候,下意识就会点击结束进程。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选程序重新响应呢。

小黑笑了笑,我结束进程需要一秒,重新打开软件需要两秒。而等待程序重新响应,不知道需要多久,甚至可能我等了好久,它还在打着圈儿的消遣我。

你说,我为什么还要等着呢?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朋友听,她笑了笑说。

“我看好多公号文说,他连几个月都坚持不下去,拿什么让我相信一辈子呢?

我也笑了笑说。

“师父还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呢。”

克里斯多福·孟说过,寻找真挚永恒的亲密关系,其实就是寻找自我。

2.

一开始,我也不是很明白这个道理,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为了互相伤害,不就是要相互的适应和改变自己,为什么说要寻找自我呢?

再后来,听多了感情有问题的人的故事后,我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而孤独,正是为了抵消这份孤独感,所以我们人,自诞生之日起,就是群居动物。

从原始部落到母系社会再到父系社会过渡,会不会就是早些时期的人发现,这种看上那个母原始人一棍子打晕扛回山洞的举动,抵消不了这种孤独感,所以需得再把更关系明确一点。

可能是因为不少部落首领的技能点歪了,又或是他们得到的母原始人太多,早已经失去了性趣,所以他们将父系社会发展体系向着奴隶制社会成功的迈出了,代表着当时生产水平下最先进性的一大步。

这是极少数部落领袖和精英群体迈出的一小步,也是人类文明迈出的一大步。

这也侧面论证了为什么现代社会,不少喜欢SM的男性,均为成功人士,且喜欢被人尊称主人的来自于基因深处的原因。

而余下的绝大多数人,就常常陷入了一个很可怕的被动中——渴望拥有一段亲密关系来终结孤独,又求而不得。又因为求而不得,所以不得不,学着改变自己。

问题常常是大多数人终其一生的不断寻找,不适应,改变,负担,失去,离开,乃至于最后,不得不再一次重启:寻找,不适应,改变,负担,失去,离开。

这就好比是孟婆熬了一锅孟婆汤,想尝尝甜咸,喝了一口,想尝尝甜咸,喝了一口,想尝尝甜咸,喝了一口,想尝尝甜咸,喝了一口,想尝尝甜咸,喝了一口,想尝尝甜咸······

循环,循环,不断的循环,最后直到寻不得,才仰天长叹一声,得出一个自以为很有道理的结论。

男人失去了初恋以后,就会变得很随便。女人失去了初恋以后,就会变得很挑剔。

彼时,繁华似锦

3.

事实呢?

不妨真的去想象一下,大多数人的初恋,不,应该说是绝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发生在情窦初开时候(当然你非要说自己谈了十次八次恋爱了,还不是初恋,我也无话可说)。

你们情窦初开是在什么时候?

我的情窦初开,是在十五六岁读初中时候。

那时候,我上初中,上课翻她喜欢的《知音漫客》、《花火》、《妖狐》,哼着她喜欢的五月天的歌,逃课去天台,收集一个下午的阳光,然后郑重其事的将阳光洒在她身上,听她一边嗔怒的责备,看她圆嘟嘟因生气而板起来的小脸儿,最后再被她追着、推着单车满大街的跑。

那时候,常常坐在教室,老师讲台边上的“雅座”,一面打着哈欠,一面看着她也在偷瞄着我的那张笑靥如花的脸。

那时候,教室的窗户,总是被值日生擦得干净、透明;那时候,窗子外的天空也总是没有雾霾,如洗过、晾好一片湛蓝;那时候白色云彩总是大片大片,喜欢变化着模样,像棉花糖、像大灰狼、像奶油小象,就连风里飘着的,都是她发梢上的淡淡清香。

那时候文笔有限,写不出什么华美的句子,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就是很粗糙的表达,连说出来的一声喜欢,都能赛过夏日傍晚漫天的火烧云霞。

那时候的喜欢,也简单,跟窗外云彩一样,是白色的。我常常看着窗外的云彩,想一个问题,都说是什么白云苍狗,苍海沧田,时间还真的,就在几个眼睛一闭一睁间,悄然溜走了。

毕业在即,就是离别。

可若是茫茫人海,少了你陪着,留下我于然一人,还剩下什么乐趣?

每次都是想着想着,便头痛到睡着,生平第一次开始不得不面临一个一想到心脏都忍不住会痛的词语——离别。

南朝乐府民歌,《乐府诗集》卷四十六《清商曲辞·读曲歌八十九首》唱到“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欢作沈水香,侬作博山炉。”可是,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流逝得,急而快,到最后走的干净,一丝痕迹都不剩,像做了一场梦似的,教人怀疑是不是真的来过。

初恋也是如此,彼此就如当年教室外那棵不知名的小树上开的花一般,开时若星盛放,谢时无迹可寻。

记忆到了最后,唯一记得的便是那年的阳光明媚而温和,浅浅光斑中,年华似水。记得,那个姑娘原来长发飘飘,棉布校服穿在身上,宛若水莲,记得那首渐渐模糊、消散在风里的歌。

“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放学后夕阳也都会是我们的/不会再仰慕更多了/唱一首属於我们的歌/让我们的伤/都慢慢慢的愈合/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都不回头的火车/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不会遗憾就OK了/伤心的都忘记了/只记得这首笑忘歌/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这一生只愿只要平凡快乐/谁说这样不伟大呢/自己和自己打一架了/想都想不通/反正就是这样了/不会再流泪更多了/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青春是人生的实验课/错也错得很值得/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眼眶会有一点湿了/伤心的都忘记了/只记得这首笑忘歌/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这一生只愿只要平凡快乐/谁说这样不伟大呢?”

直止后来,文笔好了起来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词。

那时,繁华似锦,流水如年,十七岁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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