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率上升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法律重罪轻罚的初衷是保护而绝非饶恕。人们在扼腕叹息是可曾想过“无风不起浪”,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施暴者也可能是受害人。
对于主观犯罪者,家庭的忽视、社会的谅解、法律的宽恕恰恰为其提供了合理的庇护。
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提前犯罪成为“划算”的抉择。很多家长靠一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向孩子传递一种扭曲的思维方式,例如“想犯罪就趁着没成年赶快做,成年了就要付法律责任了”,这绝不是理性的追求利益,而是钻法律的空子。家长认为的玩笑,很可能成为青少年行为曲线的转折点。
另外社会的惩戒机制未形成系统约束,导致有漏洞可钻,同样为青少年提供了犯罪的温床。俗话说“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昭示了大众对于一个人的过往大多是既往不咎的,然而社会信息的普遍失真使声誉成为人身价值的衡量尺度,由于犯罪者的信息比大众保护的更加严密,其过往稍加修饰便成为白板。如果“有前科”依然可以获得良好的声誉,未来发展平步青云,那么守法的成本也会增加,谁还会恪守法律?
换个角度,当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冲动或许是种解脱。人们面对犯罪往往给施暴者以舆论的攻击,然而暴行的背后又有多少无奈与泪水,施暴恐怕也是受害者几近绝望的怒吼。校园霸凌、家庭暴力比比皆是,当良知不足以抹平伤痛,当能力不足以逃离现实,暴力又何尝不是渴望生存的呐喊呢?面对犯罪,我愿意相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愿意相信受害者反抗瞬间的恐惧与彷徨。
青少年的保护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法外需要人情,对主观施暴者以严惩,为受害者提供人性的关怀,不正是法理的魅力嘛。对于价值观扭曲者以严厉的规范,给予失足者以正确的引导。
面对伤害作为大众应何去何从,是视若无睹?还是发微博朋友圈强烈谴责?监管并非能触及方方面面,而群众就是法律机构的眼和手。一次制止,就能给受虐者生存的曙光,也能挽救两个人生。主观施暴者需要舆论的控诉,被动受害者也需要大众的恻隐之心,这种恻隐之心不是包庇纵容,而是保全一个已经承担法律制裁的孩子最后的尊严。舆论的双刃剑请不要轻纵暴徒,也请别割伤良知。
写到关于霸凌就会有很多主观因素影响,我小学时就遭受过校园霸凌,当时对霸凌没有主观的认知,只觉得每天上学都是一种煎熬,内心的恐惧使我选择沉默,见惯了周边同学冷漠的眼光与无情的嘲笑,我不愿用年少无知替他们辩解,因为他们的漠视与嘲讽也是一种暴力,我没有理由选择原谅。但也很庆幸成长的过程中得到家庭.老师.朋友的关怀,我很幸运获得身边人的开导和帮助,才逐渐不去想,逐渐变得开朗。深知只有使自己更加顽强,更加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