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念头来得有些荒唐。我见一个高校的一位老师写了篇《如何我是一头野兔》,我觉得我也写篇相同题目的文章。也大约是因为我坐在在田埂上太久了,看那夕阳把麦地染成一片金红,又看着一个灰扑扑的影子,嗖地从地垄那头蹿过去,消失在艾蒿丛里。我的心也跟着那么一蹿,便没来由地想做一头野兔了。
如果我是一头野兔,我想,我该是住在那片我最熟悉的坟堆子旁边的。别怕,那地方一点也不阴森。恰恰相反,那里长着最密最软的草,开着些不知名的小花,黄的,白的,星星点点的。有几棵半大的酸枣树,歪歪扭扭地长着,秋天里能落下些又酸又涩的果子。最重要的是,那里的黄土被雨水冲刷得有些沟沟坎坎,还有一些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洞,正好做我的藏身之所。洞口总得朝南,这样冬天能晒到太阳,夏天又能吹到过堂风。洞口外头,最好有一丛茂密的野枸杞,它们的枝条带着细细的刺,像一道天然的篱笆,既能挡住些天敌,又能让我在饿了的时候,随时能吃到那些红得发紫的小浆果,有点甜,又有点苦。
我大约不会像人们想的那样,整天竖着耳朵,惊慌失措。只有在风里传来异样的气味,或是听到那叫人牙根发痒的狗叫声时,才会紧张起来。平日里,我该是悠闲的。清早,露水还重重地压在草叶上,我就出来了。那时候,麦苗儿正嫩,叶子尖上挂着一颗颗亮晶晶的露珠,我轻轻地咬一口,清凉的汁水便在嘴里化开,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吃饱了,我就找个向阳的土坡,半躺着,用前爪仔仔细细地洗洗脸,捋捋耳朵。太阳一点一点地升高,把我的毛晒得暖烘烘的,舒坦极了。我有时候想,我大概也会有自己的脾性。比如,我就爱在那条人们常走的田埂上坐着。看那些扛着锄头的人,慢慢悠悠地走过来,我便也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等他走近了,近到我都能看清他草帽檐下那张黝黑的脸,和脸上那些被岁月刻出来的沟壑,我才不慌不忙地,一跳,隐没到麦浪里去。留下他一个人,许是嘟囔一句:“这野兔,胆子倒肥。”我听不见,但我能想象。这是一种安静的、无伤大雅的玩笑。
我是极爱这田野的声响的。风穿过玉米地,叶子哗啦啦地响,像一条大河在流动。远处村子里的狗吠,鸡鸣,孩子哭,甚至大人们偶尔传过来的一声吆喝,都变得朦朦胧胧的,像隔了一层纱。近处的,是虫子的叫声。一到夜里,那才叫热闹。蛐蛐儿,蝈蝈儿,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一声高,一声低,一声长,一声短,织成一张密密实实的网,把整个夜晚都罩在里面了。我就在这网底下,蜷在洞里,把耳朵贴在温热的泥土上,能感觉到大地深处,有一种更沉、更稳的跳动。那声音,让我的心也变得很安定。
可我的一生,也并非全是这样的安逸。我得时时刻刻提防着。天上有时候会有一个黑点,慢慢地旋,旋,越旋越低,那是鹰。它那双眼睛,尖得能看见我在草丛里每一根抖动的毛。地上的威胁就更多了。那黄鼠狼,是个鬼鬼祟祟的坏东西,专爱顺着地垄沟,悄没声地溜过来。还有那些半大的野狗,不知怎的就流落到野地里,饿得发昏,见了什么都追。当然,最叫我害怕的,还是人。虽然那个在田埂上和我对视的人,好像并无恶意。但我也见过,别的人,带着更凶狠的狗,举着长长的棍子,在地里呐喊着,围成一个圈子。那时候,我只能拼命地跑,把一生的力气都使出来。我的后腿那么有劲,蹬起的泥土能溅得老高。我熟悉这里的每一条小径,每一个可以让我猛地转向的土坎,每一丛可以让我暂时隐身的灌木。奔跑的时候,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响,整个世界都模糊成一片飞掠的色块。那是一种极限的紧张,也是一种极限的、属于生命的快活。
最让我留恋的,大约还是暮春时分。那时候,田野里会多出几只小小的、和我一模一样的身影。它们小得像一团绒球,眼睛湿漉漉的,还不太会吃草,整天就知道挤在我肚子底下找奶吃。我得教它们,哪些草能吃,哪些草的叶子会划破嘴;我得教它们,听见什么声音该跑,看见什么影子该躲。我带着它们在草丛里探险,看它们笨拙地模仿我的动作,一只前爪迈出去,又不知道另一只该往哪儿搁。有时候,一只蝴蝶飞过,它们会愣愣地盯上半晌,小脑袋瓜随着蝴蝶转来转去,那模样,真是又傻气又可爱。那时候,我的心是满的,像一颗灌满了浆的麦粒,鼓胀胀的,沉甸甸的。我大约能明白,为什么那些老兔子,愿意为了身后那些小东西,去把天敌引得远远的。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地过。草绿了,草黄了;麦子青了,麦子熟了。我看过无数次的日出,太阳像一枚火红的鸡蛋,从东边的地平线上,软软地、弹弹地,被谁剥了出来。我也看过无数次的月圆,月亮白花花地,把整片田野都洗得清亮,连远处电线杆的影子,都印在地上,像一根根长长的琴弦。我熟悉每一块土坷垃的味道,熟悉雨后泥土散发出的那股子腥甜的芬芳,熟悉霜降以后,那干枯的草叶上,冰凌花细碎的脆响。我不用钟表,泥土的冷暖,风的软硬,就是最好的时辰。
人们总说,野兔的日子,是苦的。终日奔逃,不得安宁,最后也不知会死在谁的嘴里,死在哪个草窝子里。这话,或许有他们的道理。可我要是真能当一头野兔,我倒觉得,这没什么不好。这苦里头,有一种自在。我的天地,就是这整片田野,没有墙,没有门,想去哪儿,拔腿就跑,谁也不用问。我的吃食,都是老天爷给的,最干净,最新鲜。我的生死,也全在自己四条腿上,跑得快,就活;跑不快,那也是命,怨不得谁。这比那圈里的兔子,整日有人送吃送喝,却一辈子没见过麦子是怎么长的,不知道露水是啥滋味,最后也逃不过那一刀,似乎要强上许多。
我这么想着,想着,不觉日头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边还剩一抹暗红,像火烧过了的余烬。凉意,从地底下悄悄地漫上来。那个灰扑扑的影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从我身后的某个地方,嗖地蹿回到艾蒿丛里去了。我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土,腿都有些坐麻了。我是我,它不是它。我终究不是一头野兔,还是要回到那有墙有门的屋里去。只是,今夜的风,吹在身上,好像比往日的,都要凉些,也都要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