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粮食安全再次引起全社会关注。其实,早在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在2019年11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表示,按照《意见》,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可以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3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发布《关于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农业有效投资、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的重要途径。
支持对象。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作为实施主体申报项目。
支持规模。按照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原则上农业企业申报实施的,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500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申报实施的,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200亩。
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既可由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单独实施主体,也可由一个乡镇相近区域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联合实施主体。
那么,看似如常规的通知,据信达咨询CEO吴兵分析,其实,这其中隐含非常重要的政策机遇:
一、是投资进入现代农业的最好时候。
以前,投资进入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不仅需要投资土地流转、租赁的费用,还需要对农田进行改造;即使是已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由于经营农产品的需要,往往还要进行再改造。同时,按照以往的政策,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农田规模一般在万亩以上,投资规模较小的农业经营单位就没有办法获得政府资金支持。此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是当地政府。
今年开始,支持的对象有改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作为实施主体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既可由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单独实施主体,也可由一个乡镇相近区域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联合实施主体。这样,新进入投资者,就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了。
比如,一投资者,租用1000亩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在需要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后,还需要投资大约100万元对现有的农田进行改造,以提高产出量和便于现代化农业机械耕作。按照以前的政策,万亩以下的农田改造,基本没有政府补助,需要投资者自掏腰包。按照今年的政策,投资者可以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以争取到100万元左右的政策补助,当然,具体过程需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总之,这笔原来需要投资者自筹资金解决的事情,现在可以争取政府补贴了。因此,现在是投资现代农业,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恰逢其时。
二、现有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户,是一次重大的政策机遇。
正如上文所述,本来需要经营户自己投资改造而建设高标准农田,现在几乎是政府给政策补贴了。规模不够,可以联合申报,这样的机会,以前是没有的。因此,现在从事这方面的经营户,应抓紧时间,找专业机构帮助设计规划,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尽早列入计划,争取资金支持。
三、对于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和相关产业,也是一次机会。
按照《意见》规定,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按每亩建设费用1000元计算,建设费用将达到一万亿。那么,对于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设计、物料等产业,都是一次机会。
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安排859亿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各地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要求: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快推动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优化建设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确保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其中,下达安徽省2020年任务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8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
四、高标准农田增加后,相关农业装备等农业生产资料产业迎来发展机会。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和建设后、高效节水灌溉水利设施建设过程中,对相关农业设施、现代农业农业装备和相关生产资料等需求加大,因此,将有利于拉动这些产业的发展。
五、更加重视农田质量带来的机遇
业内人士介绍“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长期以来,耕地建设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用地轻养地的现象。”过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桥涵路闸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耕地地力提升和土壤修复等方面投入较少。由于质量建设投入相对不足,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需要推动各地将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落实到位。只有健康的土壤,才能产出健康的食品。农田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状况没有根本改观,部分地区由于农业资源长期透支导致地力下降、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等问题,迫切需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更加突出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要以保障粮食产能为首要任务,确保“吃得饱”;而且要为提供优质农产品奠定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实现“吃得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意见》在强调数量要求的同时,也注重质量的提高。《意见》提出,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
因此,伴随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质量、土壤安全、农产品质量将会迎来一次提升的机会,从而,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是粮食产品,提高的是粮食质量,还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其中机遇,谁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