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宿舍住了两年,看看分配无望,公公给我们买了一套商品房,88平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东面和南面各有一个阳台,总价3.2万元,400元一平米都不到?如此便宜,我还以为算错了,现在想来真的不可思议。
商品房在市中桥新厍路,也就是我后来开药店的楼上。这一地段如今是小镇最为热闹的中心地带,但在当年,属于冷落的地段,是在镇郊结合部的农田里建起来的。
整条新厍路,东西两面全部盖起了新楼,底楼是店面房,楼上是商品房。我们楼下的店面先是达胜集团房产开发公司办公地,后来变成了中国银行北厍办事处,再后来变成某日化厂门市部。我承包的药柜从华盛商场搬出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店面,于是进行协商谈判,不惜血本,盘下店里的所有化妆品,半送半卖,扔掉无数,最后开出了“北厍健民药店”。这是后话,暂且不谈。
当时的商品房销量不太好,店面房也难卖,有钱人买下房产,自己开店或者出租给别人,都有好收成。比如说,当时的房产开发公司手下有批建筑工头,带着一干人给公司建房。商品房建好了,却拿不全工程款。房产公司以房产抵债。建筑工头拿着几套店面房,哭笑不得,心里相当委屈。哪知道,几年后,房价大涨,店面房唰唰唰升值几倍。尝到甜头的建筑工头不愿把它们卖出去,只是出租,光租金每年入账几十万,工头们得意地笑,日子过得特别舒心。
人们都说,那时候要是有钱买房子,现在都发了。可是,当时,谁有那么多钱?谁知道房产涨得如此厉害?
话说回来,我们的购房款只有三万多,我们的装修费也要那么多,仅仅一台大彩电,就花去了一万三千元,还是托人从县五交化公司批发来的。一只电视机相当于半套商品房,这在电子产品越来越便宜的今天,简直天方夜谭,难以理解。
但事实就是如此。
这套商品房,我们居住了十年。十年里,为女儿拍的照片都在,偏偏没有我的。询问先生,他的理由很充分:家里没什么好拍的,都去外面取景了。我估计,家里拍过,可能拍得不好,没有印出来。
外面取景的照片果然有,比如乡政府所在地。乡政府离我们的住地只隔一条弄堂,一条马路,步行不过两分钟,距离近,环境美,自然成了拍照取景的好地方。
那一日应该是春天,一家三口去拍照。我穿着白衬衫、红色羊毛外套(结婚那天穿过)、藏青的喇叭裙,长发披肩,微笑面对,依然没有戴眼镜。
再仔细看看,发现我的手指上带着戒指。从前爱美,时常穿金戴银,现在的我,身上找不出一丝“珠光宝气”。岁月,不仅改变人的容颜,连心境也改变了。
继续回到照片里。照片的背景是当时的乡政府办公大楼,五镇合一、并成汾湖镇后,北厍小镇变为社区,乡政府办公大楼变成税务局第三分局。后来,税务局搬去汾湖,办公大楼一分为二,东半楼成了派出所,西半楼成了社区办公地。
我坐在花坛旁,边上有个大水池,逢年过节打开喷泉,相当漂亮,小镇居民常去观光。经过多次改造,现在的大楼前,水池没了,喷泉也没了,全部成了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