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早些更,昨天晚上几乎是掐着点更文遇到简书崩了的情况,这让我意识到一件事,如果昨天的我没有前天在从新编辑后手抖在12点后重发了一遍的文章被系统记录成完成了昨天的日更,我昨天就是等于断更了。80多天的努力差点功亏一篑,所以不敢掐点发文了。以后早一些。
第十四章
索拉雅白皙的下巴稍微胖了些。逝去的十年使得她臀部的曲线变宽了一些,在她乌黑的秀发渗进几丝灰白。然而她仍是个公主,脸庞圆润,眉毛如同小鸟张开的翅膀,鼻子的曲线像某些古代阿拉伯书籍中的字母那样优雅。
杜拉斯的《情人》中有一句话“你年轻的时候很美丽,不过跟那时相比,我更喜欢现在你历经了沧桑的容颜”。英文版如下:
I've known you for years. Every- one says you were beautiful when you were young, but I want to tell you I think you're more beautiful now than then. Rather than your face as a young woman, I perfer your face as it is now, ravaged.
曾经年轻的你是我所最求的少女,现在你沧桑的容颜,是我们互相陪伴的爱情所留下的印记。很幸运,我们的感情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消退,反而更加浓厚,我更加把你视若珍宝。
“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在挂电话之前说了这句话。不经意间提起,却宛如经过深思熟虑。“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很震撼的一句话。阿米尔是幸运的,他有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有了解他,并救赎他的拉辛汗。为你,我将童年的每一个瞬间都重演。为你,我救赎我自己。为你,用我余生祈祷。过往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它历久弥新。
拉辛汗打电话来那晚,我躺在黑暗中,眼望月光刺穿黑暗、在墙壁上投射出来的银光。也许快到黎明的某一刻,我昏昏睡去。梦见哈桑在雪地奔跑,绿色长袍的后摆拖在他身后,黑色的橡胶靴子踩得积雪吱吱响。他举臂挥舞: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最纯粹最真挚的感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想到了童年哈桑的模样,即使这么多年,他都不曾忘怀。对哈桑的愧疚也并没有因为时间而忘却。拉辛汗这么多年都不忘救赎阿米尔,足可见对阿米尔千千万万遍的甘愿付出。他真的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