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辽宁朝阳老年暴走团占道阻碍消防车、救护车,逼得消防车、救护车选择靠边为他们让路。大多数人对老年暴走团的恶劣行为深恶痛绝,然而却在各地屡屡上演,根源在哪里?什么时候才能警醒?
倚老卖老的心态——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然而被一部分老年人解读成“我是老年人,你们都得尊重我”,却忘记了尊老爱幼是相互的,既要尊老也要爱幼,两方面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是相互统一的,缺一不可。
有了这种心态,老年暴走团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丝毫不觉得理亏,没有一点羞愧。
法不则众的心态——
老年暴走团,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穿着整齐的衣服,有的还举着旗帜,横行霸道,有时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他们认为违法违规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法不则众,执法机关拿他们没办法。所以,更加有恃无恐,屡禁不止。
轻者,占道是违规。重者,占道是违法。老年暴走团挡住救援消防车辆、救护车辆,那可是去救人命、去保护人民生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车辆呀!这是有组织的违法行为!这是知法犯法行为!
这种心态,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是对法律的无视,是几千年来民众中传承的一种劣性!这种劣性,不光老年人有,这也是出现群众哄抢西瓜、哄抢药材、哄抢土豆,具有同样的底层逻辑!
“和稀泥”式的处理——
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但老年人常常以偏概全,以鸡毛当令箭。
每每遇到老年暴走团违反法规时,一些执法人员、一些执法机关面对骂不得、推不得的老年人,往往缺少办法,只好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往往以劝一劝、批评教育等不了了之,对老年暴走团的组织者、牵头人、管理人员等缺乏应有的处罚。
往往正是这些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和稀泥”式的处理,不同程度地助长了老年暴走团屡屡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血的教训换来法院判决——
据网传消息,山东临沂暴走团违规占用机动车道,被疲劳驾驶女司机撞死一人、重伤两人,女司机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暴走力违规占用机动车道,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疲劳驾驶的女司机来说,她也是受害者!
对老年暴走团的人员来说,执法人员的束手无策,你可以忽视;网上的舆论压力,你可以忽视;生命的代价、伤痛的代价,你还敢忽视吗?
难道那位老人失去生命的代价,那两位老人受到重伤的代价,还不足以给他们应有的警醒作用吗?还不能让这些暴走团成员吸取教训吗?
是时候了,老年暴走团该汲取教训了,清醒清醒了!
各地的执法机关,也需要好好学学山东临沂法院对暴走团违规占用机动车道引发事故的判决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