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职能与作用
货币两大职能:交换媒介职能与资产职能
一、交换媒介职能
货币最基本的职能,通过三种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交易成本
※交换手段:在商品交换中作为中介,通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在商品交换中,人们注意的是货币的购买力,只要有购买力,符号票券也能做货币。纸币、信用货币因此产生。
※计价标准:用以计算并衡量商品或劳务的价值,从而为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标价
※支付手段:作为延期支付的手段来结清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在信用交易中补足交换过程,没有商品与之作相向运动,是在信用交易中补足交换过程的独立环节。支付手段扩展到商品流通以外的各个领域:纯粹的货币借贷、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工资和其他劳务收支等。
二、资产职能
※作为人们总资产的一种形式,成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手段;贮藏财富,为购买或支付做准备;为投资积累资本;为预防不测之需或其他目的。
三、货币的发展
形态变化: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
贮藏方式:个人窖藏→请人代管→存入银行
用途变化:单纯致富→积累资本,提高消费
作用:金属货币制度下可自发调节货币流通量;信用货币制度下形成部分储蓄,影响即期购买力
四、货币的作用
货币的积极作用:
※克服了物物交换的困难,降低了商品交换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了交换效率,促进了商品流通与市场的扩大
※克服了价值衡量与交易比率确定等交易困难,为顺利实现商品交换提供了便利
※通过支付冲抵交易金额节约流通费用,通过非现金结算加速资金周转
※提供最具流动性的价值贮藏和资产保存形式,丰富了人们的财富贮藏手段和投资形式
※通过在发挥支付手段时形成的活期存款和发挥资产职能所形成的定期存款等,可以促进社会资金的集中,使金融体系能有效利用社会资金,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顺利进行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货币的消极作用
※货币的出现将交换过程分离为买和卖两个环节,使得商品买卖脱节和供求失衡成为可能。
※货币在发挥支付手段职能时形成了复杂的债务链条,产生了债务危机的可能性
※货币的跨时支付使得财政超分配和信用膨胀成为可能
货币的层次划分与计量
货币供给的层次划分,是对流通中各种货币形式按不同的统计口径划分为不同层次。
※以“流动性”为依据标准,对货币进行层次划分,流动性不同的金融资产在流通中周转的便利程度不同,形成的购买力强弱不同,对经济活动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流动性:资产变成现实购买力而不受损失的能力
——货币作为资产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流动性,可以随时随地用货币购买商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货币统计口径
——通货,指流通与银行体系以外的现钞,包括居民、企业等持有的现钞但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
——货币,由通货加上私人部门的活期存款构成;由于活期存款随时可以签发支票而成为直接的支付手段,大部分国家将这一层次的货币简称为M1
——准货币,包括银行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等;虽不能直接用来购买,但在经过一定的程序之后就能转为为现实的购买力
※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向社会发布三个层次的的统计数据:
——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活期存款
——M2,M1+准货币(现在的研究和政策制定越来越关注M2,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经济体中的现实购买力)
※货币的计量
——狭义货币量:货币层次中的现金加银行活期存款,即M1层次;反映整个社会对商品和劳务服务的直接购买力。
——广义货币量:狭义货币量加准货币,即M2层次;反映更全面的货币流通现状,不仅包括了直接购买力,而且包括了谁会的潜在购买力。
——货币存量:在某一时点上各经济主体所持有的货币余额。如:年度货币供应量。
——货币流量:在某一时期内各经济主体所持有的现金、存款货币的总量;表现为一定时期内货币流通速度与现金、存款货币的乘积。
——货币总量:货币数量的总额,可以是存量也可以是流量。货币增量:不同时点上的货币存量的差额。
货币制度
一、国家货币制度的内容
国家货币制度,政府以发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基本内容:
1、货币材料
※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构成了不同的货币本位,确定用黄金当币材构成金本位,用白银当币材构成银本位。
※目前各国都实行了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2、货币单位
货币计量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货币单位的名称、货币单位的值
3、流通中的货币种类
※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一般作为该国法定的价格标准。
※辅币:是本位货币下的小面额货币,它是本位币的等分,解决商品流通中的小额货币支付问题。
4、货币的法定支付能力
※无限法偿:指不论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如:金属货币制度下的本位币;信用货币制度下的纸质货币(由中央银行发行)
※有限法偿: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收,但在法定限额内不能拒收。
5、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
※自由铸造与限制铸造
※分散发行与垄断发行
6、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发行者必须用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
※目前各国的货币发行准备一般有两大类
一是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
二是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债券等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
二、货币制度的演变
1、银本位制
※以白银为本位币币材,银币为无限法偿货币,具有强制流通力
※16世纪以后开始盛行,至19世纪末期被大部分国家舍弃
2、金银复本位制
以金、银两种铸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平行本位制:金币银币按自己的价值流通互不干扰,国家不规定两种货币的比价。
※双本位制:平行本位制下,一件商品同时拥有金币价格与银币价格,而金币价格与银币价格之间又发生了波动,这样极其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中形势之下便诞生了双本位制。双本位制中,金币与银币的比价由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
※跛行本位制:虽然金币与银币在法律上拥有相同的地位,但事实上银币被禁止自由铸造。
格雷欣法则:指在金银双本位制的条件下(金银复本位制下的金银双本位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只有这种情况商品才具有两种价格),金银有一定的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